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工作监测分析方法等问题予以回复。详情如下:
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工作监测分析方法的回复
来信:
《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附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中推荐了HJ629-2011《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和HJ69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这两个烟气监测方法,但指南中提到“本文件发布实施后,有新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文件对应污染物的测定”。那么GB/T 37186-2018《气体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中也提到了本标准方法适用于标准气体、工业气体、环境空气等气体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而且紫外吸收方法比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方法更新,稳定性好,监测数据更准确。那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时能用GB/T 37186-2018《气体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这个标准作为监测分析方法吗?
回复:
《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规定,“选用监测方法时,应能消除干扰或避免产生干扰。监测烧结和球团废气中 SO2时,应避免使用 HJ 57-2017,可使用 HJ 629-2011等。监测焦炉烟囱废气时,应优先使用 HJ 629-2011,同时监测仪器应注意加装消除有机物干扰的滤波片。”若其他监测方法经过验证,证明能消除干扰或避免产生干扰,同时适用。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月24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柳钢集团)清洁运输部分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进展情况进行了公示。柳钢集团成为广西首家双基地完成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的钢铁企业。柳钢集团作为广西钢铁行业的龙头企业,始终坚持绿色发展道路,一直以来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
铁岭市发改委发布《铁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全市环境监测实验室、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和“数智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以及全市水、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老旧
为加强先进企业的正向引导作用,树立行业超低排放标杆,指导其他企业高质量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同时发挥公众舆论的监督作用,中国炼焦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做好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的通知》,决定开展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进展情况公示工作。公示企业范围为符合国家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辽宁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全省环境监测实验室、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和“数智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14个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以及
6月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本着稳中求进、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指导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企业率先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其他区域有序推进;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为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
5月6日下午,昆钢公司安宁基地(武昆股份、云煤能源安宁焦化)召开有组织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启动会,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宝武环境监测总站的专家和技术人员正式进驻安宁基地,进行为期两个批次的评估监测工作。昆钢公司作为云南省首家完成改造,申请超低排放评估监测的钢企,此次启动会的召开,不仅标志着
徐州市发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江苏徐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中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徐州金虹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钢铁企业2023年底前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一项整改事项已
1月5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对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和评估监测情况进行了公示,柳钢集团广钢成为广西首家完成超低排放清洁运输改造和评估监测工作的钢铁企业。一直以来,广钢集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认真落实“绿色柳钢”建设要求,大力推进清洁运输超低排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等要求,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
摘要:氧化铝焙烧炉尾烟气,正常运行时具有超高湿度、SO2浓度低、少量氨逃逸的特点,给冷干直抽法CEMS造成SO2检测值偏低且波动或为“0”,全程通SO2标气响应时间和示值误差不达标的问题。问题的来源在于冷凝水析出,溶解SO2;少量逃逸氨在CEMS中发生二次脱硫,且生成的铵盐能吸附SO2。通过在某氧化铝厂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源监测监控技术要求》正在征求意见。本文件规定了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源监测监控系统的组成和功能要求、设备布设要求、设备安装调试及数据传输技术标准,提出了排放源监测监控系统验收办法、管理办法与数据审核办法等
北极星环境监测网获悉,11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命名规则第1部分:分析方法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提出,本标准规定了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名称的基本结构和表示规则,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的命名。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工作,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
日前,山东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监测分析方法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监测分析方法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有关单位:为完善我省地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促进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和监管,我厅组织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29号,《环境空气质量数值预报技术规范》(HJ1130-2020)等4项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将于2020年8月15日起实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余氯、粪大肠菌群两项特征指标列为本次应急监测主要指标,应急监测任务繁重。据了解,余氯、粪大肠菌群两项特征指标用传统的手工监测方法,从采样到出结果,周期长且存在病原体二次传染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成立了专项技术攻关小组,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将“余氯、粪大肠菌群”两项特征指标列为本次应急监测中主要指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河北省应急监测工作共涉及定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总计489家以及249个集中饮用水源地。”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赵乐介绍说,针对这些
生态环境部就医疗废水监督性监测采样频次和分析方法等有关问题复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详情如下: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你厅《关于明确医疗废水监督性监测采样频次和分析方法等有关问题的请示》(粤环报〔2019〕2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一、根据我部《关于在环境监测工作中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问题
机缘巧合,作为PM2.5手工监测小组主要成员,全程参与了2012年备受关注的PM2.5监测仪器适用性比对测试,随后顺势成为《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修订HJ/T194-2005)标准编制组的一员。刚开始懵懵懂懂目光如豆,以为仅仅是围绕大气颗粒物的手工监测,直到惊呆状地拜读了包罗万象的原标准,才发现这
大多数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都是对人体有毒有害的物质,并能引起光化学污染和臭味等问题,因此高效灵敏的VOCs分析检测方法越来越重要。小编整理汇总了当前主要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相关大气VOCs检测方法,供大家参考。VOCs主要来自工业过程、汽车排放以及溶剂的蒸发(来自EPA)国外空气中挥发
为了获得准确的监测数据,必须对监测过程各环节进行全程序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尤其对实现超低排放的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窑炉)等固定污染源进行监测,对监测手段、标准方法、质量控制和保证,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行的《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缺少新的监测分析方法、技术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关于无机化学标准中炉窑氧含量折算问题予以解答。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排污许可噪声检测的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关于标准GB20952的疑问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HJ664-2013中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空气监测点位变更浓度偏差的计算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噪声监测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地表水国家考核监测和评价的几个问题予以解答。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重大变动清单中选址附近问题予以解答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关问题予以回复。
近日,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涉及处罚金额的问题予以回复。
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六价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问题予以解答。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