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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工作监测分析方法的回复

2020-08-10 14:27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超低排放监测监测分析方法部长信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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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近日就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工作监测分析方法等问题予以回复。详情如下:

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工作监测分析方法的回复

来信:

《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的附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中推荐了HJ629-2011《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和HJ69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这两个烟气监测方法,但指南中提到“本文件发布实施后,有新发布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其方法适用范围相同的,也适用于本文件对应污染物的测定”。那么GB/T 37186-2018《气体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中也提到了本标准方法适用于标准气体、工业气体、环境空气等气体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而且紫外吸收方法比非分散红外吸收法方法更新,稳定性好,监测数据更准确。那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时能用GB/T 37186-2018《气体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这个标准作为监测分析方法吗?

回复:

《关于做好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规定,“选用监测方法时,应能消除干扰或避免产生干扰。监测烧结和球团废气中 SO2时,应避免使用 HJ 57-2017,可使用 HJ 629-2011等。监测焦炉烟囱废气时,应优先使用 HJ 629-2011,同时监测仪器应注意加装消除有机物干扰的滤波片。”若其他监测方法经过验证,证明能消除干扰或避免产生干扰,同时适用。

原标题:关于钢铁企业超低排放监测工作监测分析方法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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