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餐厨垃圾管理有特别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第三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应当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协调机制,统筹解决重大问题,并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统筹协调,以及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将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生活垃圾治理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规划确定的转运、处理、回收利用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应当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第七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收集容器设置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不符合设置规范的,应当予以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设置规范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第八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组织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存放点、转运站等收集设施和资源化处理站点。
第三章 分类投放
第九条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的详细分类目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十条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人制度。管理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人;
(二)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本单位为管理人;
(三)农村自然村落,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为管理人;
(四)建设工程已开工的,施工单位为管理人,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为管理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管理人的,由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定。
第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
(二)按照设置规范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三)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四)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应当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五)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交由具备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
(六)确定居住小区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的投放场所,不能确定的,应当向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七)保持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正常使用。
管理人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无法投放至收集容器的大件垃圾和园林垃圾应当预约收集或者投放至确定的场所。
第十三条 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实行全域或者部分区域定时定点分类投放。
第四章 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
第十四条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应当定期或者预约收集、运输;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运输。
收集、运输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管理人发现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 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
(二)不得擅自停止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三)每日二十三时至次日六时,不得在城镇居住小区收集生活垃圾。
第十六条 鼓励可回收物经营者设置便民回收网点和设施,开展定点回收和预约回收等服务。
鼓励低值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
第十七条 生活垃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由具备条件的单位处理。
大型超市、农贸市场、果蔬批发市场和产生一定规模易腐垃圾的其他单位可以自建设施,就地处理。
处理单位发现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 易腐垃圾、其他垃圾的处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
(二)不得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三)不得擅自停止处理生活垃圾。
第十九条 实行生活垃圾跨区域处理补偿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 减量与促进
第二十条 鼓励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生活垃圾减量。
快递、住宿、餐饮等行业协会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减量措施。
第二十一条 住宿、旅游、餐饮业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
一次性用品目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 鼓励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净菜上市。
第二十三条 教育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
第二十四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聘请生活垃圾分类劝导员,宣传分类知识,指导分类投放。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管理人未履行职责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未分类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或者运输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未按照规定时间在城镇居住小区收集生活垃圾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理的,依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住宿、旅游业经营者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文化和旅游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餐饮业经营者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3月12日,沅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期)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为3046.95万元,详情如下: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沅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1、采购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卫车辆采购)中标结果公示,乐山弘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2288.8万元,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N5111022024000133二、项目名称:生活垃圾分类和收转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环卫车辆采购)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雅安市人民政府发布雅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若干规定,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盈峰环境下属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209万元,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GZHJ-2024-CG-011二、项目名称:毕节市七星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设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标准,本文件规定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和维护的基本规定、收集设施、收运车辆、转运设施、处理处置设施等的要求。适用于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双口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协同处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项目采购预算为1705.24万元,拟定天津光大兴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该公司渗滤液日处理能力1500吨,且可以接纳日300吨渗滤液原液,可满足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需求。公示如下:一、项目信息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定南县农村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和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大件垃圾处理)市场化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江西蓝天路之友环卫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约2.7亿元,特许经营期15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GZDX2024-DN-G002二、项目名称:定南县农村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和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提升农村垃圾处理能力的建议答复,近年来,枝江市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收运处置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推行“一坑两桶三上门”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经验全省推广。答复详情如下:韩容、陈丽平代表:感谢你们提出的关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眉山市青神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体系建设项目(EPC)招标,项目总投资2483万元,新建城镇垃圾收集站6座,配备移动式垃圾压缩收集箱以及垃圾收集转运车辆;改造青神县垃圾生活压缩站;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建设。招标条件公示如下:1.招标条件1.1
11月7日,侨银股份预中标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城区环卫市场化作业项目,将以高质量服务为当地巩固“国家宜居宜业典范县”荣誉成果,助力城市创优营商环境,为临沂市塑强区域中心城市贡献侨银力量。公告显示,该项目投标报价约2396万元/年,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预估中标总金额可达约7.19亿元。服务内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武汉市蔡甸区2024-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武汉环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953.98万元,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次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次,总中标金额近6000万元,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GHGC-ZFCG-2024001;二、采购
2024年,嵊州市易腐垃圾收运处置22024.15吨,资源化利用率超过97%,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有效破解易腐垃圾处置难题。引进“一种虫”技术,破解“处置难”引进“机械预处理+黑水虻养殖”生态处理技术和模式,升级改造预处理设备,带动周边养殖和种植产业发展,形成良性市场运作模式。2024年转化产出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贵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补齐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短板,有效满足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基本运营条件,结合《遵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提升农村垃圾处理能力的建议答复,近年来,枝江市按照“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收运处置体系,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推行“一坑两桶三上门”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经验全省推广。答复详情如下:韩容、陈丽平代表:感谢你们提出的关于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平泉新泉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1343.24万元,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1757二、项目名称: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平泉新泉科技发
2024年10月31日,亚洲开发银行(亚行)与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粤丰环保)签署了一项金额为5,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的贷款协议,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高效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在亚行资金支持下,粤丰环保将在广东省惠州市开发、建设和运营一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并在河北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北省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约11351.28万元,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示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1757项目名称: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预算金额:113512786.77最高限价:113512786.77采购需求:(1
10月16日,烈山区2024-2027年度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580000.00元/年,服务时间:1+1+1模式,三年共计约4074万元,服务要求:烈山镇、宋疃镇、古饶镇、杨庄办所辖的52个村(居)镇村道路、村庄、公共场所、集贸市场、景区等农村生活垃圾综合治
项目概况:凌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4-211382-00103项目名称:凌源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20,729,646.00最高限价
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主动对接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及时响应信贷需求。聚焦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4-203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规划明确不同垃圾处置方式及处理技术路线、处理设施规划,至2035年,规划保留现状海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状海盐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现状厨余垃圾处理项目、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秦艳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提案》给予回复,全文如下:秦艳政协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一、积极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近年来,姚安县申报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下达2025年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提出,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全力做好迎峰度夏(冬)等高峰时段电力保供工作。发挥“多气源+多张网互联”优势,优化城市燃气、LNG“资源池”量价结构,加强推动管网互联互通和梯级利用,持
2025.9.11-13嘉兴国际会展中心20000+平米展出面积600+家参展商10000+人次专业观众20+场次同期活动深耕嘉兴服务长三角链接海外上届回顾2024长三角(嘉兴)专精特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展览会已于12月11-13日在嘉兴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此次展会展览面积达13000平米,吸引了来自浙江、江苏、上海、北京、天
2月26日,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低低温电除尘采购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72970000.0元。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嘉兴充动数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龚鸣扬,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苏文电能全资持股。
近日,浙江嘉兴秀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获省政府批准。项目总投资11.15亿元,变电站规划规模为1000兆伏安主变压器4组,每组主变装设4组无功补偿装置。500千伏出线8回,220千伏出线16回。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4日,浙江嘉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文件提出,完善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体系,加强核能、氢能、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扩面建设“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构建清洁低碳能源网络。科学做好能源供需
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一、本次招标内容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工程,分厂外及厂内两部分,具体招标范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2月11日,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低低温电除尘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中标,报价7297万。此次招标吸引了多家知名环保企业参与竞标。根据开标记录,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报价7489万元,浙江天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报价7478万元,兰州电力修造有限公司报价7
1月22日,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低低温电除尘采购招标公告发布。本次招标内容为1台机组低低温电除尘器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公告如下: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低低温电除尘采购招标公告浙能嘉兴电厂四期扩建项目10号机组低低温电除
1月14日,在马桥街道郑北路,浙江嘉兴供电公司员工操作新型带电作业搭火机器人在15米高空搭接熔断器上引线。这是新型带电作业机器人在嘉兴的首次实战应用。新型带电作业机器人运用感知系统,对作业环境进行全方位的扫描和识别。操作人员在工作斗臂内进行辅助作业,通过建立的3D模型、实时画面实现对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