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气体监测评论正文

生态环境部:公布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2020-10-28 09:05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降尘监测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生态环境部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生态环境部27日向媒体公布了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一、“2+26”城市

9月,“2+26”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7~8.4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5.6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上升1.8%。“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各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沧州、唐山、鹤壁、保定、聊城、濮阳、德州、新乡、开封、郑州、滨州等11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长治、晋城、石家庄、廊坊、济南、衡水、淄博、安阳、唐山、阳泉、保定、濮阳、德州、新乡、开封、郑州、滨州等17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1。

二、汾渭平原11城市

9月,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均值范围在2.2~5.7吨/平方千米·月之间,平均为3.8吨/平方千米·月,同比下降22.4%。汾渭平原11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均小于9.0吨/平方千米·月。渭南、吕梁、晋中等3个城市降尘量最大值高于9.0吨/平方千米·月。三门峡、铜川、宝鸡、渭南等4个城市降尘量平均值同比不降反升。详见附表2。

附表1

2020年9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

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注:①按2020年9月“2+26”城市降尘量平均值从小到大进行排名。下表同。

②为2020年9月降尘量平均值同比变化情况,负数表示同比下降,正数表示同比上升。

附表2

2020年9月汾渭平原11城市降尘监测结果

(单位:吨/平方千米·月)


4.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降尘监测查看更多>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查看更多>生态环境部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