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0-10-30 09: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目录包含多项污水处理项目和垃圾处理项目等环保项目。详情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
沪府规〔2020〕19号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
为探索投资项目跨区域一体化管理服务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99号),现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示范区内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利用自有资金、不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照《目录》执行。
二、《目录》内,除明确由国务院、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核准机关负责核准的事项外,示范区内跨省(市)域投资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负责核准;其他投资项目由青浦区政府、苏州市吴江区政府、嘉兴市嘉善县政府按照属地原则负责核准。
三、示范区执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四、示范区内核准、备案机关要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承担监管职责。
五、《目录》为示范区内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凡示范区内项目管理方式、管理权限与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不一致的,以本《目录》为准。
《目录》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8日
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20年本)
一、农业水利
农业:涉及开荒的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水利工程:涉及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重大水利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库容10亿立方米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在省管河流、跨设区市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涉及跨设区市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示范区内,在跨省(市)域河流上建设的项目和涉及跨省(市)域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二、能源
水电站:在跨界河流、跨省(区、市)河流上建设的单站总装机容量50万千瓦及以上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单站总装机容量300万千瓦及以上或者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河流上建设的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抽水蓄能电站: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
火电站(含自备电站):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燃煤燃气火电项目应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
热电站(含自备电站):除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内核准外,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依据相关规划核准,燃煤背压、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依据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或批准的规划核准。
风电站:陆上风电站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在国家依据总量控制制定的建设规划及本省(市)年度开发指导规模内核准。
核电站:由国务院核准。
电网工程: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8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1000千伏交流项目报国务院备案;不涉及跨境、跨省(区、市)输电的±500千伏及以上直流项目和500千伏、750千伏、1000千伏交流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煤矿: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增年生产能力5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规划矿区内的其余煤炭开发项目和一般煤炭开发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国家规定禁止建设或列入淘汰退出范围的项目,不得核准。
煤制燃料:年产超过20亿立方米的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油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新建(含异地扩建)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其中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及以上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跨境、跨省(区、市)干线管网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中跨境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依据上级能源主管部门制定或批准的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炼油: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炼油及扩建一次炼油项目,禁止建设。
变性燃料乙醇: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三、交通运输
新建(含增建)铁路: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国家铁路集团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地方城际铁路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余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政府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的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跨境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中的项目,国家铁路集团为主出资的由其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其他企业投资的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余独立铁路桥梁、隧道及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的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煤炭、矿石、油气专用泊位: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
集装箱专用码头: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
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纳入国家高等级航道网规划和省级骨干航道规划的航道(含航电枢纽)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民航:新建运输机场项目由国务院、中央军委核准,新建通用机场项目、扩建军民合用机场(增建跑道除外)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四、信息产业
电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国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以及其他涉及信息安全的电信基础设施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五、原材料
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石化: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未列入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的新建乙烯、对二甲苯(PX)、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禁止建设。
煤化工:新建煤制烯烃、新建煤制对二甲苯(PX)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新建年产超过100万吨的煤制甲醇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余项目禁止建设。
稀土: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黄金:采选矿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六、轻工
烟草:卷烟、烟用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项目由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核准。
七、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干线支线飞机、6吨/9座及以上通用飞机和3吨及以上直升机制造、民用卫星制造、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八、城建
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
城市桥梁、隧道:跨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海域、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余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城市快速路: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有轨电车: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核准。
快速公交系统: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相关规划核准。
城镇供水: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相关规划核准。
城镇燃气: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相关规划核准,其中跨省(市)域的城镇燃气管道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相关规划核准。
九、生态环境
污水(泥)处理: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相关规划核准。
生活垃圾处理(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相关规划核准。
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相关规划核准。
其他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放射性废物)处理: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按照相关规划核准,其中示范区内跨省(市)域项目由示范区执委会按照相关规划核准。
十、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特大型项目由国务院核准,其余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旅游: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省级管理的学校、医院、艺术表演场馆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按照隶属关系由市县管理的学校、医院、艺术表演场馆项目由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十一、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及以上非禁止投资领域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总投资(含增资)20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备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总投资(含增资)3亿美元以下非禁止投资领域的项目,由省级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属于本目录第一至十条所列项目,按照本目录第一至十条的规定执行。
十二、境外投资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前款规定之外的中央管理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9月21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2021-2035年)》正式对外发布,该规划主要为解决示范区在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推动绿色发展过程中管控不一致、基础建设不统一、产业布局不协调等问题。根据规划,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水为脉、林田共生、城绿相依的自然生态格局,基本构建生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
为全面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发改地区〔2019〕1686号),衔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两区一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进一步完善示范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制度体系,探索和引领生态环境管理转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会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月9日,2022年示范区开发者联盟重大项目对接会召开,示范区执委会、青嘉吴两区一县、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五镇、开发者联盟成员单位等济济一堂,共谋“一起向未来”。会议现场,由中国三峡集团、长新公司(水乡客厅公司)、华为、阿里巴巴等组成的开发者联盟成员单位,与示范区先行启动区五镇——青浦区朱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环评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全文如下:
10月28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联合两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召开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新闻发布会。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于近日印发,方案要求,坚持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导向,统筹推进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分阶段落实“三统一”制度建设,为保障生态环境持续稳定改善、筑牢一体化示范区发展的生态基底提供制度
6月30日上午11时许,在江苏、浙江两省交界处的黎里镇史北村,随着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地供电企业工作人员协同完成最后一段电力线路的搭接工作,吴江-嘉善10千伏配电网实现跨省联络互通。至此,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跨区域配电网互联互通工程全面建成贯通。据了解,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天津创业环保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议案》。受PPP新机制政策调整影响,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该项目。受国家PPP核查影响,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收到安阳市财政局出具的《关于暂停安阳市市政
新钢公司炼铁事业部超低排放化产作业区VOCs提标改造项目污水处理加盖臭气治理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宝武水务预中标,报价1089.62万元。该项目招标内容包含建设废气处理系统,主要包括洗涤塔、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引风机、排气筒塔架等设备设施,将收集废气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等。
据北极星水处理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2月水处理市场落地的亿级订单数量为17个(含部分预中标,不含供水),总投资额约39.49亿元,均为中小体量项目。项目主要分布于11个省份,聚焦华东地区。多家央企、知名设计院榜上有名,北控水务、碧水源、深水海纳、通源环境、中化环境等水务龙头也皆有斩获。2024年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印发2024年省级重点建设计划,项目共计604个,其中,续建项目393个,新开工项目211个。清单包括襄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襄阳武安环保能源发电厂项目(襄阳环境产业园一期)、鄂州市葛山片区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江夏区环鲁湖生态治理EOD项目(二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环
近日,由公司投建运营的泰兴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及生态环境提升PPP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工程、七条河生态修复及三条市政道路,正式获得泰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入商业运营批复,标志着项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也为项目后续合规运行及回款奠定了坚实基础。2023年以来,泰兴公司以新规为指导,积极对接
上海实业环境公布2023年的未经审计财务业绩。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12个月,集团股东应占净利润达人民币6.040亿元,较去年度同期减少22.6%。2023年集团总收入,较去年度同期减少8.8%至人民币75.729亿元。集团毛利较去年度同期上升2.7%至人民币27.044亿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集团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达
据北极星水处理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1月水处理市场落地的亿级订单数量为39个(含部分预中标,不含供水),总投资额约173.23亿元,以中小体量项目为主。项目主要分布于17个省份,聚焦华东、华中地区。投资额10亿+项目有3个。2024年1月中标的亿级水处理项目清单如下:3大10亿+项目均由国资企业斩获据北极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今年底,泸州首座具备跨区县服务功能的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厂将投入使用。泸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是泸州市第一座地埋式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设计能力为日处理污水10万吨。该项目由中国五冶集团承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以及改造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涵盖污水
1月31日,邓州市供水、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人为当地国资企业邓州市清泉水务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期限30年。项目招标人为邓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标供应商负责邓州市城镇范围内的供水、污水处理运营、维护等工作,并享有与其产生的相关收益。中标人邓州市清泉水务有限公司
1月30日,衡水市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项目(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计划公示,项目建设单位为衡水市冀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计划2024年2月采购。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冀州区碧园污水处理项目(准四类)提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2.建设规模及内容:现状生物池改造;
2024年1月27日21点17分,于都华赣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承建的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罗坳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完成最后一块顶板混凝土浇筑,标志着项目主体工程顺利封顶。建设过程中,项目部紧盯目标任务,强化管理、精心组织、统筹规划,积极克服阻工问题,切实做好现场资源的合理优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湖北省建始县垃圾处理及生态循环综合利用项目-龙坪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站建设招标,合同估算价约523万元,新建龙坪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站一座,包括主站房的土建、装饰装修工程及配套道路、给排水强弱电、绿化等。公示如下: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山东省成武县厨余(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预计4月采购,项目预算3800万元,公示如下: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成武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03(至)04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规定,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以针对性和随机性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听取各界的意见,做到公正、公开、客观地开展现场调查和意见征询。现进行第一次公示。一、项目概况铅山县城市管理局拟投资2269.35万元建设铅山县垃圾处理功能建设及改造提升项目(
3月18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固废垃圾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采购预算金额12705.36万元。北林区固废垃圾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编号:SZ0000G240315001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北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绥化市北林区固废
3月14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固废垃圾处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计划公布,计划3月份采购,采购预算金额12705.36万元。项目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市政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分散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570台。2、水利建设内容:针对宝山镇沟道
日前,广东省2024重点项目计划公布,2024年安排省重点项目1508个,总投资约8.1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其中,续建项目1247个,力争投产项目235个,新开工项目261个。2024年安排基础设施重点项目537个,年度计划投资5986亿元。围绕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
近日,中项网发布了3月第二周最新垃圾处理项目汇总,包括山东公司城镇垃圾分类和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广东公司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等。01山东公司城镇垃圾分类和转运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投资总额:10200万元进展阶段:施工准备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项目详情:城镇垃圾分类和转运设施建设项目:1、
3月8日,抚州市南城县城市管理局发布2024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计划2024年4月采购南城县建筑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权项目,预算金额12775万元。特许经营期(含建设期)25年。项目采用“收运及处置一体化模式”,本项目拟按400吨/日规模进行建设,涵盖县城区内及乡镇的在建和拆除改造项目、装修等建筑垃圾产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裕安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文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单位:《裕安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PPP项目监管实施细则》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河南嵩县农业农村局发布2024年3至4月政府采购意向,计划3月采购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总预算近1.3亿。1)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权,预算金额12453.17万元。2)嵩县建筑垃圾处理再生利用项目(勘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项目,预
1月23日,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生态环境局发布南城县智慧垃圾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城县智慧垃圾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25日(3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