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关于通告以下几点您可能想了解
实施后有哪些变化?
无组织VOCs在线报警装置是否强制要求企业安装?
安装的数量有没有具体要求?
问题:
1、企业安装的无组织VOCs在线报警装置是否属于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相关法律是否适用?
2、无组织VOCs在线报警装置监测环境中TVOC数据长时间不变,(例如八小时以上)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有没有相关处罚依据?该判定规则是否合理?
3、无组织VOCs在线报警装置是否强制要求企业安装?安装的数量有没有具体要求?
回复:
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三十二)完善环境监测监控网络。明确提出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以及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2020年底前,全国基本完成。河北省属于重点区域。
根据《重点排污单位管理规定》,石化化工、包装印刷等涉VOCs行业属于废气重点监管行业,应当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对于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加装强化自动监测设备,超标报警装置属于自动监测设备的一种。
河北省根据自己现状印发了《关于加强重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在线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包括等效排气筒等效排放速率)大于2.5kg/h或排气量大于60000m3/h的固定排放源,安装VOCs在线监测设施(FID),对未达到上述在线监测设施安装条件的重点行业固定污染源,安装超标报警传感装置(PID)。对于不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排污单位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进行处罚。
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如何布点?
问题:
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表头写的是VOCs,但表格里面“污染物项目”是“NMHC”,是否可以理解为这里的VOCs等同于NMHC?
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控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处1米,距离地面1.5米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这句话是否可以理解为“在现场布设监测点时,找到逸散到空气中VOCs最高浓度点位置,按照无组织规范进行布置点位,即“上风向参照点布设1个点,下风向监控点最少布设3个点?还是仅仅只需要在窗口或通风口、开口(孔)外布点,不需要分上下风向?
回复:
1、GB37822标准第3.1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在表示 VOCs 总体排放情况时,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管理要求,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以 TVOC表示)、非甲烷总烃(以 NMHC 表示)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因此,表A.1以NMHC作为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项目,但并不意味着该VOCs等同于NMHC。
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测无需设置上风向参照点,厂内无组织监控点位的设置按第A.2.1执行,但GB37822标准对具体监控点位数量未作规定。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明确,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中明确要求进行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排污单位已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需要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什么情况下,企业会被纳入重点排污单位?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规定,按照受污染的环境要素分为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以及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五类,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因排污种类不同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重点排污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应明确所属类别和主要污染物指标。
0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一种或几种废水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以及汞、镉、砷、铬、铅等重金属。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污总量的 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漂白、染色、印花、洗水、后整理等工艺的纺织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皮革鞣制加工,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农药,电镀,磷矿采选,有色金属矿采选,乳制品制造,调味品和发酵制品制造,酒和饮料制造,有表面涂装工序的汽车制造,有表面涂装工序的半导体液晶面板制造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废水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三)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产生废水污染物的单位。
(四)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五)所有规模的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 10 万吨及以上或接纳工业废水日处理 2 万吨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降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规模限值。
(六)产生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渣的企业。
(七)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八)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或者因水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九)三年内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黄牌”警示的企业,以及整治后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予以“红牌”处罚的企业。
0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一种或几种废气主要污染物年排放量大于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设定的筛选排放量限值。废气主要污染物指标是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筛选排放量限值根据环境质量状况确定,排污总量占比不得低于行政区域工业排放总量的 65%。
(二)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热电联产,有水泥熟料生产的水泥制造业,有烧结、球团、炼铁工艺的钢铁冶炼业,有色金属冶炼,石油炼制加工,炼焦,陶瓷,平板玻璃制造,化工,制药,煤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业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废气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三)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已发放排污许可证的排放废气污染物的单位。
(四)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具体参见环境保护部发布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固体废物集中焚烧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承担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
(六)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大气环境污染事件或因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尚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事业单位。
0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一)有事实排污且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的所有大中型企业。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包括: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 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加相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
(二)年产生危险废物 100 吨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 企业事业单位。
(四)运营维护生活垃圾填埋场或焚烧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包含已封 场的垃圾填埋场。
(五)三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地下水环境 污染事件,或者因土壤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04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声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噪声排放超标工业企业。
(二)因噪声污染问题纳入挂牌督办的企业事业单位。
05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事业单位,纳入其他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一)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 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 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因其他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经突发环境 事件风险评估划定为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事业单位。
(三)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日前,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修订后的《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1年印发的原预案同时废止。和原预案相比,修订后的预案优化了应急响应规则,将以空气质量指数(AQI)和二氧化硫浓度为预警分级指标统一为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其中,黄色预警以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在东部沿海,黄岛油库作业区洁净如洗;在西南山地,管道零散天然气资源“颗粒归仓”;在湄洲湾海岸,白鹭翩跹于草木葱茏的自然保护区;在东北平原,20余种景观植物与18种时令蔬菜为基层作业区织就“立体生态锦屏”……从东到西,从南向北,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
日前,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复函。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复函粤环办函〔2025〕33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你局《关于商请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的函》收悉。经研究,有关情况函复如下。一、
6月5日,中国石油《2024年环境保护公报》(简称《公报》)正式发布!这是中国石油连续第26年对外发布公报。过去一年,中国石油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环保优先”,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巩固深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世环会-国际展览业协会(UFI)认证行业旗舰展,2025世环会即将于6月4日-6日在上海虹桥国家会展中心盛大启航!2025世环会【工业节能与环保展】汇聚超4,000家企业,展示面积达26万平米规模,旗下系列展包括上海国际水展、泵阀展、环保展、环境监测展、节能装备展、管道系统展!开展在即,这份超实用参观指南
5月2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参加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有水治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碳减排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固废利用处置技术、海洋生态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
日前,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威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环发〔2025〕27号各区市生态环境部门、新闻出版部门:现将《威海市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包装印刷企业是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重要排放源。包装印刷企业主要包括了塑料软包装印刷、彩盒印刷、印铁制罐、标签印刷等,其他印刷行业亦可参照执行。这类型企业的原辅材料或产品通常含有VOCs,并在原辅料或产品的储存、运输、生产过程及末端治理设施等多个环节排放VOCs。加强VOCs治理是现阶段控制
早在2020年7月15日至9月2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5个轮次的蓝天保卫战夏季VOCs污染防治精准帮扶,涉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苏皖鲁豫交界地区、长三角、长江中游以及珠三角等区域的82个城市,围绕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5个行业,筛选出近30%的VOCs减排潜力大的重点县区,聚焦300个典型园区、3200余个特色产业集群和每个城市VOCs排放量前100名的重点企业。
近年来,白云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改善辖区环境质量。2021年上半年,白云区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59天,优良天数比例87.8%,PM2.5、PM10、臭氧等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7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广东省2021年上半年环境质量状况,强调臭氧超标是今年空气质量反弹的根本原因,与工业污染物排放产生的VOCs废气大有关系。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接下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将集中力量重点治理和监管VOC
众所周知,6月8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要求省内涉及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下称《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昨日,即6月14日,广州生态环境发布一则《致我市涉VOCs无组织排放企业的一封信》,要求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2021年7月8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我市涉VOCs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2021年7月8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即“非甲烷总烃(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为6mg/m,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为20mg/m”。
近年来随着污染问题逐步显现,我国的环境空气质量形成了PM2.5和臭氧污染并存的情况,而VOCs同时是PM2.5和臭氧的前体物,因此积极防控VOCs对于大气污染防治来说非常重要,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经开始重点关注、严格管控涉VOCs产排项目。
日前,沈阳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加强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各生态环境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相关单位:为切实从源头上减少VOCs排放,有效遏制臭氧污染,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涉VOCs项
日前,宿迁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明确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要求的通知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生态环境职能机构,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
日前,陕西神木发布《神木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全文如下:神木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为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臭氧污染、消减臭氧峰值,根据《榆林市2020年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方案》(榆政办函〔2020〕101号)要求,结合我市
为进一步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和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确保《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顺利实施,河北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强化VOCs专项执法,严厉查
近日,汕尾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尾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共提出1个年度工作目标和9方面重点任务。《行动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等内容。其中,工作目标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AOI达标率)为98%,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日前,河南平顶山市政府印发《平顶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全市新建(改扩建)火电、钢铁、水泥、焦化项目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水泥、焦化企业按要求基本完成有组织和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9月底前,钢铁、水泥、焦化企业力争完成清洁运输超低排放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全球新能源产业进入高速增长期,但政策不确定性、技术迭代加速、国际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法律风险频发。近年来,全球新能源产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然而,行业高速发展背后暗藏多重法律风险。(作者:莫泰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新能源行业法律风险白皮书——合规挑战与应对策略目录一、行业趋势
5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深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意见提出,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
5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到2027年,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基本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更加健全,资源环境要素交易市场更加活跃、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健全,推动资源环境要素畅通流动、高效配置,充分释放市场潜力,
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意见提出,完善碳市场覆盖范围。结合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需要、行业降碳潜力和碳排放核算基础等,稳步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扩展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交易方式。完善全国温室气体
5月28日,江苏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发布《2025年5-12月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测计划》,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度无锡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锡环办23号)确定检测名单,对于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开展在线设备比对监测。境监管重点单位监测按照执行的排污许可证要
5月25日,珠海市政府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合理控制煤炭消费量。推进现有煤电机组节能降耗。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按需逐步扩大Ⅲ类(严格)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支撑电力稳定供应、电网安全运行、清洁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煤电项目及其用煤
5月26日,《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印发。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18.6微克/立方米以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完成省下达的NOx和VOCs减排目标;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现有水平以下。全文如下:珠海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