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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关于征选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的函

2021-06-18 10:49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武汉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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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发布关于征选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的函。详情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选重点 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替代 示范项目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臭氧污染防治,减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推进重点行业VOCs源头替代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改善空气质量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1〕7号)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决定面向全市征选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替代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技术改造采用低VOCs含量物料和产品替代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和产品,2018年1月1日后实施且预计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替代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替代传统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在化工行业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替代芳香烃、含卤素有机化合物等。

低VOCs物料和产品的VOCs含量按如下标准执行:涂料符合《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规定要求;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 38507—2020)规定的“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油墨产品”要求;胶粘剂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 33372—2020)规定的“低VOC型胶粘剂”要求;清洗剂符合《清洗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GB 38508—2020)规定的“低VOC含量清洗剂”要求;其他物料和产品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规定的VOCs质量占比小于10%的要求,并根据项目的示范性进行筛选。

二、征集对象

(一)低VOCs替代项目实施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业领域涉及VOCs生产、使用作业,并实施低VOCs替代项目的单位。

(二)低VOCs替代项目第三方服务单位。为本市低VOCs替代项目提供工艺技术、原辅材料、生产设备、运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服务,并合法经营的单位。

三、征选方式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在市生态环境局(http://hbj.wuhan.gov.cn)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http://jxj.wuhan.gov.cn)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征集信息。

(二)项目申报

各相关单位于2021年8月31日前在网上自主申请,填报《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三)项目评审

组织相关行业、环保、管理方面的专家对低VOCs替代申报项目的减排效果、环保合规等方面进行技术评价,并择优确定示范项目名单。

(四)名单公布

经项目评审确定本次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名单后,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四、有关政策说明

(一)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工序可按规定不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按规定不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理措施。

(二)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经绩效分级认定达到相应级别后,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可减少或免除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

(三)经国家、省认定产生减排效益的项目,若后期国家、省等有相关资金补助,将优先予以考虑。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次征选活动由市生态环境局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举办,市环科院提供技术支持。

(二)本次征选活动由各有关单位自愿参加,活动组织方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征选活动申报工作,征选活动全过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 雷 灿 8580705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聂 鹏 85317077

市环科院 刘 浩 85750571

邮 箱:923262563@qq.com

附件: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申报表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6日

低VOCs替代示范项目情况

一、涉VOCs工艺/物料/产品(替代前原辅材料/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商、VOCs含量、年用量等)

二、低VOCs替代项目简介(替代后原辅材料/产品名称、型号、制造厂商、VOCs含量、年用量等;VOCs含量及废气排放等标准执行情况;减排效果评估)

三、项目实施周期和完成情况(完成时间、实施方案、投资金额等)

四、现场照片

五、低VOCs替代项目建造实施证明材料(采购合同、服务外包合同等)、 低VOCs物料证明材料(MSDS、质检报告、VOCs含量检测报告等)、低VOCs替代前后废气排放检测报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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