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流程、形式、权限及各类环境管理档案保存要求等,确保企业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使用、评审、修订符合有关要求,应保持环境管理资料齐全,按照静态管理档案和动态管理档案分类分盒存放。对不按规定建立环保管理台账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生态环境部已经开展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查组,并已经完成进驻,各被督查区域和单位都在紧密整改中。那企业环保管理台账档案怎么做?
一、静态管理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环保负责人、污染防治设施运营主管等的身份证及工作证复印件(附上联系电话);
3、环保审批文件;
4、排污许可证;
5、污染防治设施设计及验收文件;
6、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7、在线监测(监控)设备验收意见;
8、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收运合同;
9、危险废物转移审批表;
10、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专家评估验收意见;
11、排污口规范化登记表;
1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回用水、清下水管道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清下水排放口平面图;
1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14、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5、生态环境部门的其他相关批复文件等。
二、动态管理档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资料: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帐;
2、原辅材料管理台账;
3、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运行台账;
4、环境监测报告;
5、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要求建立的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记录、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监测信息记录等各种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
6、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及转移联单;
7、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记录、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
8、行政命令、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相关文书及相关整改凭证等。
台账管理目录清单(参考)
一、项目环评报批及验收资料
1.营业执照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批复文件,登记表网上备案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全本
4.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批复、自主验收文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
二、排污许可证
1.排污许可证(正、副本)
三、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在线监测设备)运行台账
1.生产废水、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及工艺流程图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及维护记录(包括运行维护记录、加药记录、活性炭更换记录等台账)
3.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及定期校验资料
四、排污口分布及污染物监测台账
1.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表、排污口标志分布图、排污口标志照片
2.企业自行监测计划、自行监测报告、重点企业自行监测公开情况
五、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台账
1.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及转移管理(通过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开展固体废物申报登记、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报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2.与有资质单位签订的危险废物处置合同
3.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包括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贮存环节记录表、内部自行利用/处置情况记录表、月度危险废物台账报表等)
4.按照标准规范建设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设置相应警示标志和标签的照片
5.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内部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公开制度、培训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六、环境应急管理台账
1.环境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环保部门备案意见
2.环境应急培训、应急演练方案、照片和总结
3.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资料
七、其它环保管理台账
1.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及验收文件
2.企业环保管理责任架构图及其它环保管理制度
3.环保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限期改正通知及整改台账
附:小编汇总附上一份“水、气、声、渣”自查整改攻略,供企业参考借鉴。
一、环保合规性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
是否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环保验收手续是否齐全;
企业建设项目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及“三同时”;
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是否齐全;
企业现场情况是否与环评文件内容保持一致:重点核对项目的性质、生产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等是否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环评批复5年后项目才开工建设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
二、环保验收手续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是对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因此对于部分建设项目(如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在环评文件及批复中未要求建设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不含施工期临时设施),则不需要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在自主验收的验收报告中予以相应的说明即可。
水、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建设项目水、大气污染物环境保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开展验收。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建设项目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和个人处以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202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次修订(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通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竣工后均需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验收,不再需要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三、涉废气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量。
1、废气检查
检查企业连续产生有机废气处理工艺是否合理。
检查锅炉燃烧设备的审验手续及性能指标、检查燃烧设备的运行状况、检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检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检查工艺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源;
检查废气、粉尘和恶臭排放是否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情况;
检查可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和粉尘的运输、装卸、贮存的环保防护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除尘、脱硫、脱硝、其他气态污染物净化系统;
废气排放口;
检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区域设置新建排气筒的区域内新建排气筒;
检查排气筒高度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
检查废气排气筒道上是否设置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
检查排气口是否按要求规范设置(高度、采样口、标志牌等),有要求的废气是否按照环保部门安装和实用在线监控设施。
3、无组织排放源
对于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烟尘的排放点,有条件做到有组织排放的,检查排污单位是否进行了整治,实行有组织排放;
检查煤场、料场、货物的扬尘和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扬尘、是否按要求采取了防治扬尘污染的措施或设置防扬尘设备;
在企业边界进行监测,检查无组织排放是否符合相关环保标准的要求。
4、废气收集、输送
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对产生逸散粉尘或有害气体的设备,应采取密闭、隔离和负压操作措施。
废气应尽可能利用生产设备本身的集气系统进行收集,逸散的气体采用集气(尘)罩收集时应尽可能包围或靠近污染源,减少吸气范围,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废水收集系统和处理设施单元(原水池、调节池、厌氧池、曝气池、污泥池等)产生的废气应密闭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排放。
含有易挥发有机物料或异味明显的固废(危废)贮存场所需封闭设计,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
集气(尘)罩收集的污染气体应通过管道输送至净化装置。管道布置应结合生产工艺,力求简单、紧凑、管线短、占地空间少。
5、废气治理
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
对于高浓度有机废气,应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术、变压吸附回收技术等对废气中的有机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辅助以其他治理技术实现达标排放。
对于中等浓度有机废气,应采用吸附技术回收有机溶剂或热力焚烧技术净化后达标排放。
对于低浓度有机废气,、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生物净化技术或等离子等技术。有回收价值时,应采用吸附技术;无回收价值时,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技术
恶臭气体可采用微生物净化技术、低温等离子技术、吸附或吸收技术、热力焚烧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不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应对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间歇生产的化工企业宜采用焚烧、吸附或组合工艺处理。
粉尘类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静电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废气优先采取清洁能源和高效净化工艺,并满足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
提高废气处理的自动化程度。喷淋处理设施可采用液位自控仪、pH 自控仪和ORP 自控仪等,加药槽配备液位报警装置,加药方式宜采用自动加药。
排气筒高度应按规范要求设置。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米,氰化氢、氯气、光气排气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进出口要设置采样口并配备便于采样的设施。严格控制企业排气筒数量,同类废气排气筒宜合并。
四、涉废水的自查整改及处理设施
1、污水设施检查
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历史运行情况、处理能力及处理水量、废水的分质管理、处理效果、污泥处理、处置。
是否建立废水设施运营台账(污水处理设施开停时间、每日的废水进出水量、水质,加药及维修记录)。
检查排污企业的事故废水应急处置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可以保障对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产生的废水实施截留、贮存及处理。
2、污水排放口检查
检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数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设置了监测采样点、检查是否设置了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总排污口是否设置环保标志牌。是否按要求设置在线监控、监测设备。
3、排水量、水质检查
有流量计和污染源监控设备的,检查运行记录;
检查排放废水水质是够达到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检查监测仪器、仪表、设备的型号和规格以及检定、校验情况。
检查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和水质监测记录。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监测或采样。
检查雨污、污污分流情况,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4、实行雨污分流
按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
有废水产生的车间分别建立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泵通过密闭管道送入相关废水处理设施;
冷却水通过密闭管道循环使用;
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明沟。所有沟、池采用混凝土浇筑,有防渗或防腐措施。
5、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
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废水接管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到接管标准;
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
6、排放口设置
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
污水排放口要符合规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
符合《江苏省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要求的单位,应按要求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局的监控中心联网。
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安装应急阀门。
五、涉固废自查整改及危废管理
险废物管理并向当地环保局备案。
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1、具备危险废物处置合规四要素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企业依据生产计划和产废特征,编制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指导全年危
:根据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根据要求规范填写联单相关信息。
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根据法规和当地管理部门的要求,以及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需要,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的全过程信息。
2、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制度
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遵守申报登记制度。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组织专门培训。企业应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对危险废物管理的认识。
3、严格遵守收集、贮存要求
应具备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容器。企业应建造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也可利用原有构筑物改建成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设施选址和设计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3修订)的规定。除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之外,企业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符合标准的容器。
收集、贮存的方式和时间应符合要求。企业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收集和贮存,也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禁止混合收集、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也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容器、包装物和贮存场所均需按相关国家标准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包括粘贴标签或设置警示标志等。贮存危险废物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延长贮存期限的需报经环保部门批准。
4、严格遵守运输要求
使用专用运输车辆和专业人员企业需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工具和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需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需获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需获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采取污染防治和安全措施企业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对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和场所加强管理和维护。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道路运输车辆应配置符合规定的标志。车辆车厢、底板等硬件设施应具有密封性同时又便于清洗;车辆应配备相应的捆扎、防水、防渗和防散失等用具和与运输类项相适应的消防器材;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车辆车窗、挡风玻璃无浮尘、无污迹。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污迹。
5、严格遵守转移要求
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企业在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之前,须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联单保存期限通常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或根据环保行政执管部门的要求,延期保存联单。
未经核准不得跨省转移贮存、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处置的,应当向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固体废物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6、合法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
自行利用、处置时,应依法进行环评并严格遵守国家标准。企业自行利用、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时,应对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并定期对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其中,对焚烧设施二噁英排放情况,企业每年至少监测一次。处置还应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3修订)、《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委托第三方处置时,应核查第三方资质。企业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企业需核查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类别以及许可证所记载的危险废物经营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年经营规模、有效期限等信息,确认第三方处置单位具有处置资质和能力。
六、厂区、车间环境管理
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分离,车间内地面无油污干净整洁,安装防漏层或硬化(地面硬化一般为水泥地面并上防渗漏涂料,有条件的在水泥地面下添加防漏层)。
厂区内路面硬化,厂区内视线范围地面和墙面内无油污无杂物,尤其是废油桶必须进入危废暂存间暂存。
旧设备、包装箱、废品等杂物不允许零散存放,需要归并一起存放(干净整洁)。
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罐区和一般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
厂区各类管线设置清晰,管道布置应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设。
车间内生产区、安装区、半成品区及成品区要划分明确。
七、环保检查现场注意要点
1、企业不能阻挠环境监察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四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阻挠环境监督检查或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尚不构成妨害公务等犯罪的。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根据各级环保等部门收到的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环保问题投诉。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环保问题,解决大家之所及。有无偷排废气、废水、违法处置转移(危险)固废;噪声是否扰民。污染治理设施是否简陋老旧,能否做到达标排放问题?
3、排污检查两高环保司法解释:第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鹤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1总则1.1编制目的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精细化应急管理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结合本市实际,在对鹤岗市大气重污染天气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第八批未达标空气污染源曝光名单:近期,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检查发现部分工业企业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将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位。
黄山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专项资金1099.3万元用于黄山市大气精细化管理项目、国控站点监控监测网格化管理提升项目、黄山市2024年农村菊花加工燃煤炉灶清洁能源替代项目等方面12个项目实施。关于2024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根据省财政厅省生态环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省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的通知,支持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各地开展锅炉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提级改造,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补助政策,省级财政统筹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结合任务完成情况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4年第一批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典型案例:为推动亳州市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助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严厉打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通过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执法平台,运用FID、PID等新装备,精准发现环境违法
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件全文如下:宿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依据有关规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对《杭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公开征求
广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广州市全域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选择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第Ⅲ类燃料组合作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管理类别。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广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广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4月12日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有序实施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改造后,在基准含氧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第25届中国环博会(IEexpoChina2024)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举办,展会旨在展示全产业链的环保技术,交流环境治理的解决方案。德纳一直坚持绿色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作为领先的零部件供应商,以精湛的技艺和专业的服务为公路和非公路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德纳在本次展会中展示一系列废弃物管理和可
4月16日,陕西环保集团与信泰电子(西安)公司签订深化合作协议。这是陕西环保集团与外资企业签订的首个深化合作协议。陕西环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郝军亮,信泰电子(西安)公司总经理朴正权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陕西环保集团副总经理李钊与朴正权代表双方签约。双方约定,将在危废处置、固废处置、环保
4月12日,中建生态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生态环境集团)与上海汉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汉华)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北京举行。上海汉华董事长林壮恭,总经理洪维爵;中建生态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华东旗,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杜栋出席签约仪式。华东旗对林壮恭一行的到
4月7日,上海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厂配套管道新建工程公开招标,总投资13544.26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废水处理1.2万立方/天,敷设DN600工业废水进水收集管道4310米,出水压力管道约7710米,新建牵引段排泥井及检查井12座、排泥井2座、检查井15座、透气阀井2座、闸阀井1座、盖板沟1080米,
4月10日,浙江环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关于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级管理人员等公告,选举张里艺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三年;聘任张里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聘任王照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三年;聘任李伶俐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三年;聘任张晓静女士为公司董
日前,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江西公司成立工业废水技术研究院(简称研究院)。研究院将重点聚焦工业废水处理核心技术攻关、污水处理关键技术集成及应用等领域,开展重点项目研发、技术应用创新、检测分析、成果转化等工作,为江西公司努力成为工业废水处理领域领军企业排头兵提供坚实技术保障。
2024年3月27日,香港-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光大环境」或「本公司」)谨此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三年」或「回顾年度」)之综合业绩。经营业绩方面,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坚持战略引领,运营服务收益占比进一步提升,收益来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贵港市人民政府发布贵港市产业园区(粤桂园)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环评征求意见稿公示,项目总投资63534.28万元,建设单位为贵港理文纸业有限公司。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50000m3/d、二期污水处理厂设计水量50000m3/d,合计100000m3/d。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有
新能源光伏切片及锂电池回收废水有望通过核技术手段解决处理痛点,国产热塑性复合材料即将替代汽车中的钢板材料实现大幅减重,国产化的质子治疗肿瘤高端医疗装备正在加快研发……记者从3月20日举办的中广核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会核技术应用产业链论坛上获悉,我国核技术应用产业正在加速发展,在助力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处理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浙江大学能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江苏金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预中标,报价1373万元。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废水废气处理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废水处理装置及废气处理装置、一
根据《环境技术进步奖奖励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环保产业协会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产生了2023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现对拟授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本次拟授奖项目共32个,其中11个一等奖,21个二等奖,涉及烟气深度净化技术、难降解有机废水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龙岩市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进一步解决危险废物产生点多、面广、量小、收集转运难等实际问题,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和统一转运处置制度体系,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西省2024年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公告》,详情如下: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
近日,河北省发布关于征集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单位的公告,基本条件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应满足“风险可控、定点定向、全程追溯”的法定要求,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行政法规对资源化利用的规定,有固定的资源化利用厂址、布局合理的厂房;有符合工艺要求的设备、设施和管理、技
近日,辽宁本溪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印发《本溪市危险废物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监管升级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提到,本溪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合理、有效配置相关智能化管理设备,并按要求与固废平台实现数据联网共享。重点监管单位名单中年产1000吨以上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及
项目概况:安徽省宿松县涉案固体废物应急处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4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7FSCG24D03C0021FS34080120240163号项目名称:宿松县涉
日前,湖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全省行政执法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湖南两起生态环境执法案例获评全省行政执法优秀案例,分别是郴州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案、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废品回收站违反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免于处罚案。◆郴州市李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贺州市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规程〉(贺环督办函〔2022〕6号)》有关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八)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7日。欢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4月8日,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关于加强2024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我市2024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监管工作,提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监管能力,现将我
项目概况:浙江省云和县生活垃圾飞灰处置项目(第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志正采2024013号(第三次)项目名称:云和县生活垃圾飞灰处置项目(第三次)预算金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专项整治,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强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结果应用。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汝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河南坤厚物源科技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7万吨废旧资源项目和年收集3万吨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受理公示,项目总投资1.4亿元,年利用含油废物4万吨,年利用废矿物油5万吨,年处置废乳化液1万吨,年利用废电池隔膜7万吨,年收集危险废物3万吨。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