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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解读

2021-07-09 09:58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作者:朱黎阳关键词:循环经济再生资源大宗固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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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实现资源的闭路循环,有效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在当前党中央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的背景下,循环经济作为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路径,更需加大力度深入推进。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969号,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规划》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目标,以再利用、资源化为重点,部署了三大任务、五大工程、六大行动和四项保障政策,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将为国家资源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升。但同时长期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也加剧了资源的消耗,近年来我国铬、钴、金、锂、铜、镍、铁矿石、石油等重要矿产品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亟需建立多元化供应保障机制,筑牢资源安全屏障。

在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发展循环经济对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做出了突出贡献,已成为保障我国资源安全的重要途径。据测算,全国城市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约80%,再生资源已成为钢铁、有色金属、纸等产业的重要原料。2020年,我国利用废钢约2.6亿吨,相当于替代62%品位铁精矿约4.1亿吨,再生有色金属产量1450万吨,占国内十种有色金属总产量的23.5%,相当于减少开采原生金属矿产7.03亿吨。“十三五”期间,我国累计利用大宗固废超过130亿吨,规模接近全国同期水泥产量总和。

“十四五”时期,我国资源能源需求仍将保持刚性增长,同时我国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总体上仍然不高,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生活方式尚未根本性扭转,资源安全面临较大压力。《规划》聚焦我国面临的资源供需矛盾,以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为目标,部署了若干重点任务:一是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在推行绿色设计、清洁生产和园区循环化发展的基础上,强调要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进一步拓宽粉煤灰、煤矸石、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渠道,扩大在生态修复、绿色开采、绿色建材、交通工程等领域的利用规模,提升大宗固废对原生资源的替代比例;二是构建循环型社会,在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的基础上,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建设现代化“城市矿产”基地,提出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强化再生资源对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保障能力;三是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在推行循环型农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强调农林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推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林业废弃物、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农林废弃物的高效利用,鼓励开发秸秆产业化利用新材料新产品,鼓励利用次小薪材、林业三剩物进行复合板材生产,推动农林废弃物对原生资源的替代。

二、《规划》的实施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发展循环经济可以实现材料和产品的循环利用以节约能源,有效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并提升产品的碳封存能力。

从国内实践看,发展循环经济对减少碳排放的支撑作用十分显著。据初步测算,“十三五”期间,发展循环经济对我国碳减排的综合贡献率超过25%。从国际社会看,循环经济对减少碳排放具有广泛协同作用已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研究表明,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有望在2050年前减少全球水泥、钢铁、塑料和铝等材料生产过程中4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7亿吨,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十四五”是碳达峰的关键期、窗口期。《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将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十四五”时期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目标之一,提出进一步降低单位GDP能源消耗和用水量目标。在重点任务部署上,提出在重点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石化、化工、焦化、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高质量发展;推行园区循环化发展,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推动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促进园区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切实降低工业领域碳排放强度等任务。

三、《规划》目标实现需要各部门各地区协同发力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需要全社会共同行动,需要不断完善支持政策,需要各部门和各地区共同努力。《规划》提出,进一步优化循环经济推进机制:一是推动修订循环经济法律法规,鼓励各地方制定地方性法规,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并深化标准化试点工作等;二是通过统计制度的完善、统计核算方法的优化,提升统计数据对循环经济工作的支撑能力,同时鼓励第三方开展循环经济评价;三是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循环经济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四是强化行业监管、强化市场监管、环境监管。

《规划》的出台,为各地区、行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指引。随着《规划》的实施,“十四五”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必将再上新台阶,进一步缓解我国资源安全压力,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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