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气体监测政策正文

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标记规则(征求意见稿)》

2021-09-29 08:4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标记规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详情如下:

为落实排污单位对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传输数据异常及时报告等主体责任,我部组织起草了《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标记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参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高雷利、牛光甲

电话/传真:(010)65646399、65646375

电子邮箱:zhifasanchu@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异常标记规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9月27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排污单位查看更多>污染物排放查看更多>自动监测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