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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实录 | 浙江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1-09-30 08:58来源:浙江生态环境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蓝天保卫战浙江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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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上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单锦炎,厅大气处处长李晓伟、大气处副处长史一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蔡文祥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发布会由省生态环境宣教中心主任冯元群主持。

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冯元群:各位记者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浙江省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十三五”期间我省空气环境质量大幅度改善,打赢了蓝天保卫战,“十四五”期间我们面临更多的挑战。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给大家通报一下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下面我介绍一下今天参会的领导: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单锦炎,厅大气处处长李晓伟,厅大气处副处长史一峰,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主任蔡文祥。

下面有请单厅长作总体情况介绍。

单锦炎:各位记者,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生态环境厅向一直关心和支持我省环境工作的新闻单位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上个月30日,我们在这里向大家通报了浙江省的“无废城市”建设情况,今天我向大家通报一下2021年,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01打赢蓝天保卫战情况

2018年以来,我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以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和秋冬季攻坚、柴油货车治理、工业炉窑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和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五大专项行动,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实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一是超额完成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目标任务,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下降30.5%,优良天数比率93.3%,比2017年上升5.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领跑长三角区域,首次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达标和重污染天气全消除。二是完成2020-2021秋冬季空气质量目标,我省11个设区市均完成空气质量目标任务,其中,舟山、宁波和丽水三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排名长三角地区41个城市前三位。三是清新空气示范区不断扩大,2018年以来,各地积极对标开展建设,累计50个县级以上城市获评清新空气示范区,建成率达72%。

02今年以来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作情况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省治气工作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整体治理,深化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推进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为“十四五”治气开好局、起好步。1-8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略有改善,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2%;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4.9%,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继续领跑长三角区域。

一、谋划部署全省“十四五”治气工作。一是印发实施《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按照精准治气、科学治气、依法治气、协同治气的基本原则,以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主线,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治理,制定了三大结构优化调整、四大治理工程等十方面针对性强的重点举措,其中包括具有我省特色的清新园区建设、打造数字化治气应用场景等内容,为我省今后治气工作明确了目标方向和具体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新成效。二是开展2021年空气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制定全省和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实施PM2.5和O3“双控双减”,抓好落实。

二、持续推进三大结构优化调整。在产业结构方面,推进钢铁、铸造、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企业技术改造和绿色转型升级,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深化涉气企业集群整治;在能源结构方面,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在交通运输结构方面,7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六重型柴油车(含燃气)排放标准,推进港口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加快车船结构升级,1-8月,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9651辆。

三、推进重点治气工程。一是推进千个工业废气治理项目,包括VOCs治理、钢铁和水泥超低改造等,已完成851个,超过时间进度。二是推进移动源监管,开展检验机构检查1936次,对7家弄虚作假、12家联网不规范企业共计处罚65万元;抽检1.02万辆柴油货车、7915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分别对817超标车辆、1405台移动机械进行处罚。淘汰更新清洁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987辆,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超过23万台。三是推进城乡面源治理,加强施工场地、道路扬尘管控,严控露天焚烧,累计建成道路扬尘在线监测设施,高速、高铁和机场周边沿线露天焚烧高空瞭望设施各600余套。

四、完善细化治气政策规定。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对《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修改,我们及时跟进,结合“十四五”治气重点工作,配套出台相关文件。一是研究制定了《浙江省重型汽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和排气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一方面实现了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对重型汽车的线上线下监管,强化监管合力;另一方面,也加强了对数量大、涉及面广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的治理和监管。二是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关于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意见》,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方面,推动全方位、全过程开展VOCs治理,同时也明确了十条激励措施,引导企业生产、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产品和原辅材料。

03下一步工作

全年已过了四分之三,马上进入秋冬季,对治气工作来说,接下来三个月空气质量的好坏,特别是PM2.5的改善情况,直接影响到全年的空气质量,这三个月也是我们历年的工作重点。主要措施如下:

一、部署开展秋冬季PM2.5综合治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生态环境部等部委不再与长三角地区省市政府联合印发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是继续开展。接下来,我们打算印发专门的工作方案,以浙北地区和金衢盆地为重点区域,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统筹推进秋冬季PM2.5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大力推进治气重点项目,持续改善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

二、研究制订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最近,国家正在研究“十四五”的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我们也将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我省的“十四五”行动计划,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

三、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落实区域治气年度重点工作以及长三角区域统一预警标准,实施区域应急联动。结合进博会等重大活动,强化区域联动,开展专项巡查检查,加强执法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建立健全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更新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加强省、市、县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和轻、中度污染天气提醒,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努力减少中度污染天气,让天更蓝、空气更清新,为我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擦亮蓝天白云底色。

谢谢大家!

冯元群:谢谢单厅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请大家在提问之前先通报一下自己所在的新闻单位。

新华社记者:谢谢主持人。我的问题是浙江省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在全国走在前列,接下来在这方面还有哪些部署?

单锦炎:你说的超低排放是浙江特色。自从我省在"十二五"期间率先提出并实施煤电超低排放以来,超低排放现已成为我国煤电行业的标配,并推动了煤电行业的大气主要污染物大幅减排。可以说超低排放是我国"两高"行业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关键举措。我省在全面实施煤电领域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2019年、2020年又分别制定了钢铁和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方案,系统谋划了"十四五"超低排放重点改造方向。

目前我们的短流程钢铁企业已经全部完成了超低排放的工程建设,还有两家长流程的钢铁企业以及136家的水泥企业,也正在按照计划有序的推进。钢铁、水泥行业也是我们当前正在开展的"两高"项目整治的重点领域,为努力实现"双碳"目标,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精准",要精准实施。突出全流程环保改造,全方位提升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物料运输的清洁化水平,推动我省钢铁、水泥企业打造"绿色工厂"。

二是"服务",要服务到位。组建专家服务组,帮助企业推行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和制度,指导钢铁、水泥企业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改造的如何要数据说话,对改造结果进行体检式帮扶。

三是"长效",要长效监管。对超低排放改造未达预期的钢铁企业,我们要采取严格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倒逼企业达到预期排放的目的,同时我们也同步在开展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差别化电价等长效监管综合政策研究,通过这些政策的制定,来真正地把钢铁和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超低排放的设施能稳定发挥减排绩效。

城市之声记者:我是城市之声的记者。刚才是在单厅的讲话当中我有看到,浙江省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当中提到的一个开展清新园区的建设,那我想问一下什么是清新园区?它的主要内容是做什么的?

史一峰:感谢提问,清新园区主要是反映我省开发区(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而提出来的,也将作为“十四五”期间开发区(园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抓手。

开发区(园区)是我省块状经济发展和产业集群升级的重要载体,也是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主战场。在2019-2020年,我们开展了一轮全省102个重点工业园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也涌现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好的做法。比如,嘉兴港区开展了无异味园区创建,通过民间闻臭师、智慧环保、走航监测、健全监管体系等措施,有效改善了当地环境空气质量、降低了涉气信访投诉。还有一些别的园区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谋划开展全省清新园区建设,推动新一轮的园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稳步改善园区环境空气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清新空气获得感、幸福感。

清新园区建设的主要对象是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浙江省开发区(园区)名单(2021版)》,目前数量主要是134个。主要内容是从园区管理、产业水平、能源利用、清洁运输、污染治理、监测监控、数字治气等方面,细化目标和举措,进一步提升全省开放区园区治气能力和水平。我们计划到2025年,能推动60%的园区建成清新园区。下一步,我们将出台具体的办法,抓好实施。

浙江之声记者:大家好,我是浙江之声的记者,我想请问一下生态环境部门一方面倡导公众保护大气臭氧层,另一方面提出防治大气臭氧污染,对于一些不知道,不清楚具体工作的人来说,可能会觉得这两者似乎"保护"和"防治"有所矛盾,能否请给公众解答一下两者的区别?大家究竟需要怎么去做?谢谢。

李晓伟:浙江之声的朋友提的这个问题很好,我曾经也纳闷,也在学习。现在我的理解是这样,就是说大气层的臭氧主要是两类,跟我们大气环境管理有关的,一方面要治理的是近地面的臭氧,另一方面要保护的是高空的臭氧。

我们知道大气层分五层,在平流层,离地面20-30公里的高度,这里面聚集了大量的臭氧,通常我们飞机正常飞行就在平流层里面飞行,这里的臭氧会强烈的吸收太阳的紫外线辐射,保护生物圈免受到紫外线辐射的灼伤的影响,这一层的臭氧就是高空的,是好臭氧,我们理解为保护地球的,有好处的臭氧。

对流层里面,往下降,距离地面2公里左右的高度,这里有比较高浓度的近地面的臭氧,这里的臭氧就对我们的环境空气带来比较大的影响,近地面的臭氧,它是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指标。

因此,地面的臭氧是要管控的,高层的臭氧是要保护的。

第二个问题涉及到怎么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国际社会对于大气层的臭氧的保护,针对的是保护臭氧层是指高空的臭氧,曾经制定了两个公约,1985年和1987年分别达成了《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成为全球保护臭氧层行动的重要法律基础,最重要的举措是要求各国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的化学品,我国1989年和1991年成为缔约方。跟国际社会各国共同努力,成功淘汰了超过99%的消耗臭氧层物质。我们平常理解的空调制冷机里面的氟利昂和灭火器里面的哈龙,都是属于这类产品,这类产品现在基本上找不到了,这些对高空臭氧层会带来破坏,所以这些淘汰了以后,为整个国际社会的保护我们做了大量的贡献,现在平流层臭氧层正在逐渐恢复。

近期,今年的6月17日,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交存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的接受书,从9月份开始,《基加利修正案》在中国要实行,这个内容是怎样的?就是说原来我们淘汰了哈龙和氟利昂的替代品,叫氢氟碳化物,这种替代品也纳入了淘汰的领域。它为什么被纳入?它不是直接消耗臭氧层物质,但是它广泛应用于刚才讲的这几个领域,包括空调制冷机,但是它具有比较高的全球升温的潜能者,也就是说替代物质也要把它处理好,是这么一个概念。《基加利修正案》我国已经加入了,这个替代品也要把它减下来,处理好。这样就是保护臭氧层和控制我们的温室气体的排放,限制在一定的程度内。

我们浙江省涉及到这样的企业比较多,下一阶段我们要承担国家的对国际社会的保护臭氧层的很多程度,在这些方面逐渐的消减和处理,这也是我们大气领域的一个内容。

关于近地面的大气臭氧污染问题,主要是它是由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前体物,在强紫外线影响下,一系列化学反应生成了二次污染物,这里面既有人为排放的影响,也有自然源排放的影响。也就是说我们近地面的臭氧来源一个方面是我们的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排放的,还有一部分是自然,比如森林、草地也会排放臭氧的前体物。

根据(大气污染)源清单的研究显示,我省的人为活动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较大的是工业涂装、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合成革、油品储运销等行业和领域;氮氧化物主要排放来源是机动车(船),移动源以及电力、热力供应,这两个方面的氮氧化物和VOCs的排放,是构成了臭氧的前体物的主要的排放。但是臭氧的生成机理很复杂,影响的因素众多,防控难度比较大,从目前掌握的认识看,短期臭氧浓度变化受气象影响比较大,长期受气候和排放双重影响。

全国范围的臭氧背景,21世纪以来浓度呈现缓慢上升,长三角夏季平均臭氧浓度每年也有不同程度提升,我省臭氧浓度较高和超标天数较多的月份通常集中在5-6月和8-9月。乌镇互联网大会在开,我们关注臭氧污染比较多,主要是排放,气象的影响也很大,短期如果风速大,那么(臭氧浓度)数字就会降下来。2015年以来,浙江省的臭氧浓度平均是141-154微克,超标率5-8之间,尽管去年受疫情影响,全省臭氧浓度和超标率有所改善,但真正的拐点“十四五”我们还面临很大的任务。

从来源的研究来说,本地污染排放是臭氧污染的主要因素,区域输入也是一个方面。我们首先还是要立足于本地污染减排,全省各地要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的协同控制,大力削减污染物排放,为臭氧污染防控打下基础。与此同时,我省将继续加强区域合作,落实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污染防治措施的要求,更好地发挥区域联防联控的作用,共同应对臭氧污染的挑战。谢谢。

钱江晚报记者:我是钱江晚报的记者,想问一下我们注意到近期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挥发性有机物的综合治理方案和配套措施,想问一下在“十四五”期间,浙江省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会采取哪些举措?

史一峰:谢谢钱江晚报的记者朋友。刚刚我们李处介绍到细颗粒物和臭氧是当前影响我省空气质量的最主要污染物,而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的共同重要前体物。为此,我们系统部署了近期和下一阶段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我们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共同印发《浙江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和《关于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意见》,这个是省级层面第一个系统性支持低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的文件,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轮排查解决VOCs治理突出问题的行动。

本轮VOCs治理工作,可以用“排查”“提升”“替代”3个关键词来概括:

一是“排查”。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我们对全省“十三五”以来VOCs治理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涉VOCs类的信访投诉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重点行业和领域VOCs治理的10个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包括很多方面,对涉VOCs的重点排污单位,我们管理要求相对严格,要实行检查抽测全覆盖。根据安排,排查工作将要持续到今年年底,届时会形成一份较为详细的VOCs治理问题清单,结合这个清单后需要逐个解决。

二是“提升”。主要是针对VOCs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的提升。目前,我们经过两轮的VOCs治理之后,我省涉VOCs排放的企业和设施基本实现废气收集处理全覆盖,但是效率不高。因为VOCs广泛存在于原料和产品中,对企业来说,挥发了就是损失利润,有效回收和控制就能增加利润。所以,对于这些低效设施,要大力推动相关企业实施提升改造,数量在5000家以上;实际上最终的数据可能还不止,这个要结合我们排查的结果。同时我们要在全省规划建设吸附剂(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集中涂装中心和溶剂回收中心,我们称之为“绿岛”设施,提升企业的VOCs治理效率,同步降低企业治理成本。围绕上述工作,我们还推动省环境科学学会牵头,组织省内十多家科研院所、高校和环保公司等等,包括省环科院、浙江大学等单位,编制27份重点行业的VOCs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其中11份已经印发,还有16份正在抓紧最后的编制和完善的过程中,也计划在今年年内陆陆续续发布,帮助相关企业选择合适的提升改造的技术路线。

三是“替代”。近年来,我省各地积极探索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特别是湖州,采取了一些较为可行的对策措施,在协同推进VOCs减排和产业绿色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他们还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因此在"十四五"时期,我们将在全省层面铺开这项工作,一方面制定了指导目录,对主要行业源头替代比例提出了预期目标,另一方面也制定了配套政策,从生态环境、产业、财政、产品、金融等领域,出台支持鼓励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的10条措施。这项工作特别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希望在座的记者朋友们多多呼吁,请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主动选择健康环保的低VOCs含量产品,比如水性漆,我们自己在装修上也要用这种,另外像我们用的桌椅,采用水性漆或者免漆板这种低VOCs含量,不仅能共同防治臭氧污染以及VOCs的污染,对自身的健康有极大的帮助,从而提升企业选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动力和信心。谢谢!

钱江频道记者:谢谢主持人,各位好,我是钱江频道的记者,我们关注到进行数字化的治理,我想了解我们浙江省大气自动监测网络的现状,还有环境空气质量的预警预测方面的工作目前进行的怎么样?

蔡文祥:这个问题我分两个方面回答,首先关于自动监测网络,我们浙江省是全国较早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的省份,2007年就建成了包含160个自动监测站的自动监测网,当时是老标准,只有三项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也就是PM10),也是全国第一个实现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全覆盖的省份;第二个时间节点是2012年,我们国家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由三个指标增加到六个,增加了PM2.5、臭氧、一氧化碳,所以我省根据新的环境管理的要求,构建了浙江省大气复合污染的立体的监测网络,这个立体监测网络包括地面监测、走航巡测、雷达探测和卫星的遥感等先进技术手段。截至目前我省空气监测网络由近1800个各类功能性站位组成,有三个超级站,功能最齐全,可以测几百个指标,有机物、无机物、重金属都能测出来,第一个在金华,第二在嘉善,第三个在杭州,另外为了搞清楚区域的污染传输过程,建了一批区域站,以及城市空气站,为了搞清楚交通主干线、高速公路、主要航线的污染情况,建了一批交通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还有乡镇、园区的等等总共1800个。除了六项指标以外,有些还增加了指标,这样在空间上我们就实现了全省的乡镇、县级以上城市、重点工业园区,以及交通干线的自动监测全覆盖;在功能上,实现了浙江省大气环境监测从点状特征监测向区域整体、污染机理和来源诊断综合监测的转变。这是我回答的关于我们监测网络的事情。

还有预测预警的事情。预测预警的工作,发达国家做的比较早,最近几年发达国家相关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空气质量也较好,预测预警技术可进一步拓展的空间有限。但是我国空气质量处于持续改善阶段,预测预警仍然十分重要,从2012年开始,我省加强大气环境预报预警能力建设,目前已经构建了省-市-县三级空气质量预报技术体系,高质量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例行预报、大气重污染预警、城市污染过程提示性预报,已经做到了未来七天的空气质量预报,其中24小时,48小时和72小时空气质量等级预报准确率分别达91.9%、87.6%和85.8%。也就是时间越短预测越准,时间越长变化越大预测越难。

十三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预警为浙江省蓝天保卫战、G20杭州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以及上海等周边的大城市的重大活动,包括杭州主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为浙江省的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出突出贡献。十四五,我们已经谋划了将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集成卫星等新一代的一些新兴的技术,提高我们的能力,打造我们浙江省2.0版,全力支持我们浙江省的空气改善的行动方面实施,届时2.0版上线以后,做好我们的精度更精准准确,灵敏度会更高,为我们浙江省的环境保护做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都市快报记者:谢谢主持人,我是都市快报的记者。近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浙江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和排气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联合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浙江省重型汽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办法(试行)》,针对这两个文件的话,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李晓伟:这两个文件名字比较长,前面一个《浙江省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编码登记和排气监督管理办法》,我们一般简称非道登记和监管办法,后面一个《浙江省重型汽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在线监控管理办法》,我们平常就叫OBD在线监控。非道是什么?就是装配有柴油机的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等,我们在工地上看到的,量很大,面很广,流动性很广,污染排放很大,非道和重型柴油车这两项都是属于我们移动源管控的重要内容。

据统计,目前全省机动车排放的氮氧化物已经超过工业源的排放,重型柴油车在机动车中占比不到2%,但是它排放的氮氧化物超过了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非道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也很大,一台挖掘机排放的氮氧化物相当于200辆私家车的排放,因此我们接下来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对非道和重型柴油车加强监管。之前非道和重型柴油车的监管法律依据不够完善,但是因为污染很大,呼声很高,省人大去年重新修订颁布了浙江省的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机排条例,明确在我省实施非道编码登记管理,重型柴油车要开展OBD在线管控。对于未进行编码登记、未按要求联网等情形,也明确了罚则,为我们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落实法律规定,我们制订了这两个配套管理办法,对非道和重型汽车的管控做了规范和细化要求,确保我们法律法规的落地。其中非道的管理办法,主要是规定非道机械所有人按照要求申报非道基本信息,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获得环保标牌,并悬挂在机械显著位置。从环保标牌和登记信息上,可以看出这是哪里的非道、哪个阶段的排放标准、尾气检测情况,为环保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进行分类监管提供依据,比如对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有可视黑烟的,就要进行重点监管和抽测;对国三排放标准以上的,有检测数据且达标的,我们鼓励优先使用,可以免于监督抽测。就是日常的监管,也是分类的,不是一刀切。

《远程排放管理办法》主要对重型汽车的OBD联网方式、监督管理、免于检验等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重型汽车ODB可以通过车企平台、第三方平台以及国家平台,这三种方式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明确规定在新车注册登记检验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要对OBD联网情况开展检查;鼓励渣土、混凝土搅拌车等几类在用车进行OBD联网。这个办法完善了在用车的监管方式,即,除了常规的尾气年检,还对重型汽车进行在线监控,一旦发现排放数据异常和超标的,可及时告知车主进行维修达标后上路。对实时稳定上传数据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也有优惠政策,就是可以免于年检,现在杭州市已经在试点做了。

这两个管理办法出台后,全省各地都在执行落实,在这里也希望重型汽车厂商、销售商及车主,非道机械所有人、施工单位等要支持和理解,共同保护我们的空气质量,保护我们的蓝天,做出大家应有的贡献。

冯元群:谢谢李处长的回答。今天由于时间关系,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在这里非常感谢各位记者媒体朋友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也非常感谢四位发布人,还有现场我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如果有记者朋友做深度采访的可以联系我们,有关生态环境的信息大家也可以看一下我们“浙江生态环境”的“双微”,最后祝大家国庆节快乐。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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