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山西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晋中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晋中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年8月25日,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对《晋中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现将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发布,欢迎有关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出意见、建议。
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促进综合利用,维护市容管理秩序,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概念解释】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固体废物。
第四条 【管理原则】建筑垃圾处置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 【政府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建设用地、财政资金等方面支持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
第六条 【部门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和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公安机关、生态环境、行政审批、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第七条 【扶持政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八条 【源头减量】临时建筑以及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办公、居住用房应当采用周转式活动房,工地临时围挡应当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的材料。
鼓励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第九条 【表彰奖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科技研究、产品开发、再生产品示范推广以及处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建筑垃圾产生、收运和处置
第十条 【产生要求】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其他垃圾或者废物混合堆放、处置。
建设工程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阶段,应当采取有利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循环利用的措施。
第十一条 【产生备案】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于开工前报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三日内报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垃圾清运】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将建筑垃圾交由经核准的运输经营者清运,并签订运输合同。
第十三条 【个人清运】单位零星施工或者临街门店、个人住宅装修、装饰、修缮房屋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分类装袋,并堆放到指定地点,交由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清运。社区、物业等组织负责指定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并协调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清运。
第十四条 【运输核准】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城市建筑垃圾运输核准,实行一车一证。
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二)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者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以及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三)具备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营运、安全、质量、保养、管理等制度。
第十五条 【运输规定】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核准证书和道路通行证;
(二)做到车辆冲洗、车容整洁、密闭运输、规范运营,不得沿途泄漏、抛撒,禁止车轮、车厢外侧带泥行驶;
(三)按照道路通行证载明的路线、时间运往符合规定的处理场所,不得乱倾乱倒。
第十六条 【用地保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保障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用地需求。经规划确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回填除外)建设用地应当依法办理用地手续,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七条 【场所建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并向社会公布。
建设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包括临时处理场所)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包括临时处理场所)的,经审批后报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运营规定】建筑垃圾处理场所的运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示处理场所布局图和现场路线图;
(二)确保处理场所相关设备、设施完好,保持处理场所和周边环境整洁;
(三)进出处理场所道路应当硬化,满足运输需求和环保要求,及时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四)按照规定接收建筑垃圾,不得接收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其他垃圾或者废物;
(五)向运输经营者出具建筑垃圾处理凭证;
(六)对接收的建筑垃圾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推平、碾压,推摊作业时喷水降尘,对裸露的建筑垃圾用高密度滤网覆盖;
(七)不得擅自关闭处理场所或者拒绝处理符合要求的建筑垃圾。
第十九条 【封场规定】建筑垃圾填埋场所达到原设计容量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从事填埋活动的,应当在停止填埋三十日前向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建筑垃圾填埋场所关闭后,应当按照原审批的设计方案实现用地功能。
第三章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第二十条 【鼓励引导】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机构和生产企业发展。
第二十一条 【循环利用】鼓励将土石方施工产生的渣土和弃土用于废弃矿坑回填、低洼地回填、山体修复、土地复耕、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建设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需要调剂直接使用建筑垃圾的,由接收单位持土地权属证明或者项目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调配。
第二十二条 【产品扶持】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采购、建设施工中应当优先采用符合技术指标、设计和使用要求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鼓励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第二十三条 【环境保护】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日常监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处理日常巡查机制,实施对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日常监管。
第二十五条 【信息共享】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市容环境卫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交通运输、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提供下列信息并及时更新:
(一)建筑垃圾处置备案情况、综合利用需求等信息;
(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通行证、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情况、交通事故等信息;
(三)查处建筑垃圾运输违法行为的信息;
(四)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经营者的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运输车辆营运资质、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信息;
(五)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信息;
(六)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和违法占地查处等信息;
(七)已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施工场地出入口车辆冲洗平台设立、使用情况等信息。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援引条款】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营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运输经营者未将建筑垃圾运往符合规定的处理场所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第二十九条 【通用条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参照执行】本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乡镇、农村区域的建筑垃圾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一条 【生效日期】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活动,于2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兰州市自“无废城市”开展建设以来,生活生产方式绿色转型成效初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固体废物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如火如荼,全市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提高,四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无废”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黔西南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黔西南州所辖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全文如下: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黔西南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为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建筑垃圾减排、降碳与综合利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城乡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减排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厦门市建设局发布厦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全文如下: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厦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实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纳入工程监管的重要环节、列入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招投标、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三个阶段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要求,明确责任、形成闭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已经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5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23年9月5日新乡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潮州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区范围内(包括湘桥区、枫溪区、凤泉湖高新区)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全文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现将《潮州
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8月11日发布《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珠海市建筑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第一版),为进一步规范珠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推进我市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工作,特编制本建筑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珠海市建筑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第一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广东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征求《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全文如下:《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2023年5月5日市十四届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利用等活动,于2月1日起实施。湖南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
2月21日,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河南鑫涛绿色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苏州威士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处置及资源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开封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总承包及监理招标,项目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招标人为开封市城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包含工程总承包和监理两个标段招标。第一标段:开封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试运营(试运营不超过6个月)及招
2023年11月,贵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阳贵安发现,贵阳贵安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推进不力,收运处置体系不健全,过程管理缺位,非法倾倒现象频发,群众反映强烈。一、基本情况近年来,贵阳贵安以“强省会”五年行动为抓手,狠抓城市建设,全面推进社会发展,提升省会城市首位度,在不断加速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黔西南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黔西南州所辖县(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及监督管理活动。全文如下:各县、市人民政府,义龙新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黔西南州城市建筑垃圾管理
2024年1月25日,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公开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二标段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处置及资源化利用项目。鹤壁市静脉产业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利用项目运营合作单位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城发(鹤壁)再生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城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将建筑垃圾处置工作纳入工程监管的重要环节、列入招投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对招投标、项目实施和工程结算三个阶段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提出有关要求,明确责任、形成闭环。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施工招标,本次招标估算6500万,工期要求270日历天,项目年处置和利用建筑垃圾60万吨,年产再生建材40万吨,年产免烧建材9000万块。招标详情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泰兴市建筑垃圾等城市固废综合处置和资源利用中心已经由泰兴市
项目概况:临泉县建筑垃圾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9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Q2023QT0064项目名称:临泉县建筑垃圾处置项目预算金额:项目总预算金额800万元,400万元/年最高限价:每吨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东台市市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金额88.9元/吨,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DTCG-SCY-2023-ZB059二、项目名称:东台市市区建筑装修垃圾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信息供应商名称:东台市四方缘建材厂供应商地址:东台市新曹镇潘堡河东中标金额:捌拾捌元玖角
2023年9月,湖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鄂州市发现,鄂州市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不力。一、基本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丽江市古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中标结果公示,贵州奥石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报价61元/吨。公示如下:
3月7日,古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再生综合利用产业园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中标候选人公示,贵州奥石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61元/吨;丽江市古城区樽凯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侯远人,报价62.42元/吨;黔西南州博弈商贸有限公司为第三中标侯选人,报价63元/吨。项目招标人为丽江市古城区城
为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提升建筑垃圾治理及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建筑垃圾减排、降碳与综合利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海南省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城乡建筑垃圾管理,促进建筑垃圾减排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积极构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助力打造优质人居环境,彰显共同富裕生态之美。全文如下: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为切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连城县建筑垃圾(固废)资源化循环综合利用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福建顺得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项目总投资合计为11929.45万元,项目年设计处理固废垃圾50万t。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项目一期设计处理建筑垃圾20万t,项目二期设计处理建筑垃圾30万t。详情如下:
项目概况:北京西集镇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09-20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1011223210200008248-XM001项目名称:西集镇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预算金额:2684万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中项网发布8月第三周最新垃圾处理项目汇总,涉及垃圾分类中转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等,详情如下:01河南公司城区中型生活垃圾分类转运站项目预算投资总额:7180.04万元进展阶段:施工准备项目所在地:河南省鹤壁市项目详情:新建1座处理规模为300吨/日生活垃圾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绥化市建筑垃圾及综合利用项目(EPC+O)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733万人民币,项目处理建筑垃圾能力300吨/小时,招标公示如下: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发改【2020】5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
2023年3月29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地方标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导则》DB37/T4583-2023。该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组织并于4月29日正式实施。文件规定了建筑垃圾产量、规模及特性分析、源
北极新固废网获悉,日前,普洱市首个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建成投产。该项目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00余万吨,由普洱循创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一期工程投入资金约60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产30万吨微粉及1.2亿块免烧砖,预计年产值可达1亿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建筑垃圾、工业污泥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内拟对建筑垃圾、市政污泥、工业污泥、河道淤泥、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园林绿化垃圾及大件垃圾等固体废物进行处置。普宁市循环经济生态园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