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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1-12-01 09:26来源:北极星固废网关键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尾矿污染环境尾矿环境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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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发布《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尾矿的污染防治及环境监督管理。详情如下: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尾矿污染防治要求,规范尾矿环境管理,我部组织对《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了《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李超

电话:(010)65645755

传真:(010)65645745

邮箱:zjs@me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附件:1.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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