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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宿迁发布《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规划》科学谋划、系统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战略方向、目标任务、重点工程。《规划》明确了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目标: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美丽宿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规划》共有5个章节。
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第一节 “十三五”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宿迁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紧紧围绕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的发展目标,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绿色”成为宿迁全面小康最亮丽的底色。
一、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十三五”期间,全市在保持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实力稳步增强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73.2%,较2015年上升17.5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较2015年下降26.2%,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年均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26个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2.3%,较2015年上升21.3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全部达到90%以上。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程度持续提升,2017-2020年,宿迁市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四年位居全省第一。
二、结构调整力度显著增强
“十三五”期间,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机制,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由2016年的11.7:48.5:39.8调整为2020年的10.5:41.9:47.6,经济结构在2018年实现“二三一”到“三二一”转变。扎实淘汰落后产能,累计关停退出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2548户,淘汰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纺织1.3万吨、铅酸蓄电池139万千伏安、落后工艺98项、落后设备11099台套,取缔“散乱污”企业2946户。持续推进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累计关闭化工企业94户,取消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产业定位。持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市单位GDP能耗较2015年下降16.66%,清洁能源总装机达到211.6万千瓦,同比增长38.7%;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30.3亿度,占全社会发电量的29.9%。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273个,建成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10个,省级绿色工厂4户,市级绿色示范企业59户。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快速发展,成功申报第二批省公交优先示范试点城市,全市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70%以上。
三、污染防治攻坚成效突出
“十三五”期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成效明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2020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等7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25.9%、23.8%、53.7%、13.85%、13.62%、9.69%、9.75%,全面完成省级下达的污染物减排目标。
在蓝天保卫战方面,全面开展工业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整治、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专项行动,累计实施4000多项治理项目,全面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整治和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49个加油站、3个储油库、约40辆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制定出台《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市区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暂行)》,实施建筑工地“红、黄、绿”牌扬尘管控分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建立证照审批联合会审、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净化设施定期维保、重点部门联勤共管、油烟治理持续投入等长效防治机制,市区重点管控区排放油烟餐饮单位完成净化设施达标整治1959家,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1745家;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建立市、县、乡、村、组五级秸秆禁烧网络。
在碧水保卫战方面,颁布全市首部地方环保法规《宿迁市古黄河马陵河西民便河水环境保护条例》。全面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有效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现全覆盖。系统推进河湖生态治理,启动实施洪泽湖退圩还湖,清退洪泽湖圩区37.3平方千米,建设马陵河、顺兴河等生态河道100条,泗阳县入选国家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污水提质增效与排水防涝“四城同建”,累计完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71条,成功入选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典型市”,并创成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开展京杭大运河沿岸、洪泽湖周边生态安全缓冲区试点项目建设,泗洪县建成全省乃至全国县级最大的尾水湿地公园。
在净土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制定《宿迁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126个国控、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布设;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类别划定工作,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初步摸清土壤污染状况底数;有序推进土壤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完成耿车镇废旧塑料回收加工片区二噁英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以及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樱花路两侧化工遗留地块风险管控工程。
四、生态保护建设扎实推进
持续加大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力度,优化调整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围绕“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总体目标,确定10大类45块陆域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9.39%,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为15.04%。全面启动生态河湖行动计划,首创“河湖警长”制度,完成洪泽湖全湖退捕工作。加强自然湿地保护,建成3个省级湿地公园、15个湿地保护小区,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9.03%,完成洪泽湖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不断厚植绿色家底,全市林木覆盖率提升至29.42%,在全省率先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庭院开放改造,建成“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推进,泗阳县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泗洪县获评全国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成60个“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示范点。
五、风险防范水平稳步提升
环境应急能力持续加强,制定《宿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宿迁市化工园区(集中区)环境治理提升实施方案》,对园区内54家化工企业实施关停9家,停产整改7家,限期整改20家,整治提升12家,取消沭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化工定位,彻底解决翔翔实业问题。推动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库建设,74家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全部入库。出台《宿迁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办法(试行)》,769家产危废企业全部纳入动态管理;推进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1630人次、排查企业55560家次、立案处罚570起,处罚金额5631.05万元。推进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推行核与辐射移动执法系统。创新开展环境应急物资库共建共享工作,通过遴选14家企业共建应急物资储备库,实现区域内应急物资资源共享。
六、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升
建设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加快推进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共建、共治、共享的“互联网+环保”大数据平台。推进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加密布设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累计建成69座水质自动监测站。建成各类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115个,实现乡镇(街道)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全覆盖;构建“激光雷达+微型站+走航车”网格化大气管控体系,构建“走航车+执法人员”的执法模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率先通过计量认证,填补国内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数据执法应用空白。在全省率先试点“污染防治设施配用电监测与管理系统”,推广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云平台,对污染源和环保设施用电进行实时监控,815家重点工业企业3049处产污设施安装10273个监测点,基本实现重点污染源监控全覆盖。执行“查审分离”“双随机一公开”和执法局局长定期易地轮岗交流等制度,在全省率先启动“百日攻坚”行动,出台《宿迁市重点环境问题定期会商联合调查处理办法》,推进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常态联动。
七、环境治理体系日益健全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积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保护体系。出台《宿迁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操作规则(试行)》,构建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常态化推进环保信用评价,根据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严格落实差别水电价和绿色信任保护政策。出台《宿迁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积极开展跨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与淮安、徐州、连云港三市签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合作与跨界区域补偿协议,践行联防联控机制。实施绿色金融政策,与江苏银行宿迁分行签订绿色金融服务合作协议,20个项目获得“环保贷”支持,累计发放贷款7.23亿元。
宿迁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置空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态系统、生态制度五个方面19项指标,已完成18项,1项(林木覆盖率)未完成。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PM2.5和O3污染叠加压力较大
2020年,宿迁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73.2%,位于全省倒数第二,仅高于徐州市,与淮安(80.3%)、连云港(81.1%)等邻近地区仍有较大差距。细颗粒物污染问题依然突出,PM2.5年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未达省考目标要求,年度改善幅度全省最低,对标“十四五”目标改善压力较大。臭氧污染问题逐步显现,2020年臭氧浓度较2016年上升13.3%。“清风廊道”规划区域内存在涉气高排放和高污染企业,制约区域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铁路水运发展相对滞后,路网运输结构不够合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愈发突出。
二、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果尚不稳固
2020年,虽然全市国省考断面年均值全部达到考核要求,但柴米河、怀洪新河、溧河等部分考核断面仍偶尔出现劣V类,随着国省考断面数量大幅增加、考核要求逐步提高,达标难度加大。洪泽湖、骆马湖等湖泊仍处于轻度富营养化状态。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仍不能稳定达标,出现汛期单月劣Ⅴ类超标现象。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不稳定,受农村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水体流动性差等影响,农村黑臭问题也日渐凸显。
三、环境风险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全市七成以上环境风险源单位集中在沭阳县和宿豫区,宿豫区和宿城区两地还涉及危化品码头。产危险废物企业中六成以上为小微企业,小量危险废物缺乏有效的收运体系,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宿豫区3个试点监测村庄土壤中镉的浓度超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值,部分历史遗留的土壤环境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压力较大。
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全市污水收集处置系统尚不完善,进水浓度低、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污水溢流等问题突出,南水北调截污导流工程容量有限,沭阳等地还面临尾水无处可排的困境。部分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低,配套管网建设滞后,运营管理水平较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仍然存在缺口,收运体系尚待完善。废铅酸蓄电池、废桶、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近六成处置利用设施集中在宿豫区,近四成需转移市外进行处置利用;全市仅1家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废物处置能力不足。沭阳、泗阳1000余家板材加工企业仍主要使用脲醛胶作为黏合剂,洋河新区制酒企业分布零散,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分析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有待加强。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尚不完善
市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边界尚不清晰,绿色发展考核作用未能有效发挥。环境管理多以行政处罚等约束性手段为主,激励型、市场化政策工具发挥作用不足。部分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环保职责与义务履行不到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现象依然存在。社会治理力量有待加强,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未能得到充分激发,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尚未形成。
第三节 面临机遇
一、生态文明建设始终保持高战略定位,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先后写入党章、载入宪法,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要保持战略定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在十九届五中全会闭幕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首次到地方视察就来到江苏,强调“要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这为宿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
二、重大国家战略交织叠加,为解决全局性重大环境问题提供有利契机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美丽江苏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进程加快推进。宿迁位于淮海经济区,是苏、鲁、皖三省通衢之地,“一带一路”、淮河生态经济带、大运河文化带等在这里叠加交汇,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向这里覆盖,“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加速推进,多重战略叠加交汇为宿迁创造了良好的集聚发展基础,有利于宿迁加速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弯道超车”“跨越发展”,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解决区域性流域性环境问题提供了重大契机,也为宿迁绿色转型发展带来空前的历史机遇和广阔的进步前景。
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带来了政策机遇
2019年3月,江苏成为全国唯一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对探索经济发达地区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效益共赢新路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8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提供有力支撑。“十四五”时期,部省合作框架下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必将在生态文明制度改革领域释放更多红利和先机。宿迁要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积极探索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的要求,在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政策调控、机制变革等方面敢于先试先行,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体制机制障碍,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举措,力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四、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为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提供指引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国务院出台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必然带来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将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向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全面转型。“十四五”期间,宿迁市要紧紧牵住降碳这个“牛鼻子”,把握国家“新基建”和新一轮科技革命及产业变革等机遇,紧扣“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的发展定位,以千百亿级产业培育作为核心,全面做强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壮大新兴产业规模,提升制造业产业能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
第四节 存在挑战
一、资源环境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
“十三五”期间,宿迁市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但全市工业化基础弱、层次低,面临着提高规模和提升效益的双重压力;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省级以上创新载体仅占全省的2.5%。电力和煤炭等能源需求将继续保持刚性增长,能源利用效率有待提高。“十四五”时期,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资源密集型产业仍将占有一定比重,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偏重的产业结构和以公路货运为主的运输结构短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的矛盾依然存在,快发展需求与生态环保空间矛盾愈发凸显,如何在这新一轮产业发展中突出自身特色和优势,提高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将是面临的一项挑战。
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进入攻坚期
“十三五”期间,通过“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但成效尚不稳固。一些重点环境问题(工业围城、散乱污、细颗粒物和臭氧空气污染、黑臭水体、土壤环境风险、湖泊富营养化、农业面源污染等)仍需下大力气解决,其他环境问题(地下水污染、环境健康风险、碳减排等)将逐渐凸显,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应对难度将更大。与此同时,相对容易实施、成本相对较低的污染减排措施大多已完成,环境质量提升的边际成本持续上升,污染治理的难度不断增加,生态修复的系统性要求更高,对加快推进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外部形势变化可能对生态环境保护产生影响
当今世界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大流行造成的冲击和多维度的影响百年难遇,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国际环境正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更多非经济因素挑战。“十四五”时期,深度参与国际分工、招引外资外智、发展外向型经济仍是全市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但多重因素影响下统筹发展和保护的难度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降低、刚性支出增加,势必影响政府环保投入尤其是对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同时,受外部环境和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资金压力增大,环保治理的积极性可能会打折扣。外部形势变化将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用地等结构调整造成一定影响,对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带来一定的挑战。
四、社会共治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年来,社会、公民、媒体对于环境质量的关注度不断提升,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期盼越发强烈。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部分企业决策者仍然认为环保治理投资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削弱发展竞争力,不能主动承担环保责任,公众自觉履行环保责任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践行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养成简约适度生活方式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环境质量强需求与环保责任弱意识的矛盾,将对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产生一定制约。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三大光荣使命,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紧扣“把改革创新的基因注入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的传奇”的发展定位,以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为目标,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为抓手,以源头治理作为根本策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推进“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强化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和信息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开启全面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不断探索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得益彰、协同增效的绿色发展之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问题导向,系统谋划。聚焦新时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短板,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增强各项举措的关联性和耦合性,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
改革创新,彰显特色。坚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全面加强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制度、生态文化与绿色生活等方面的示范创新,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充分体现质量和创新驱动的特色,大力推进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探索具有宿迁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
以人为本,共治共享。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调动各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构建多渠道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多元主体参与及多方互动的生态环境治理模式。
第三节 目标指标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持续下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成为全域生态大公园城市的全国样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恢复,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初步展现“强富美高”新宿迁的现代化图景。
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步,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美丽宿迁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绿色发展活力持续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浓度达到32.6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5%。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地表水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任务。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巩固提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危险废物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备。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空间得到严格管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修复稳步推进,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以上,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质量指数得到巩固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第三章 重点任务第一节 严格源头治理,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内生动力。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统筹国土空间布局。以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前提,统筹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生态涵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推动构建“一主一副两特多点,一带两湖双谷三区八基地”的国土空间开发总体格局。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发展理念,协调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按照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实施差别化的空间发展导向、管控要求与准入政策。
构建城市通风廊道。发挥中心城区外围自然山水景观优势,建设东北向三台山绿楔、东向六塘河绿楔等五条绿楔。围绕五条绿楔建设城市通风水廊,打造一二级通风廊道系统,改善城市通风环境。严格控制通风廊道区域建设规模,研究制定相应的管控策略,逐步打通阻碍廊道连通的关键节点。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严控增量,激活存量”,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量。推进产业用地更新“双百”行动,推动土地资源向产业含绿量、产出含金量、科技含新量高的优质投资项目倾斜。严禁不符合功能区定位的开发活动,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定位的逐步退出,促进低效用地腾退更新,推进战略新兴产业落地。强化区域建设用地总量、开发强度和产出效益三管控,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从严控制城镇村建设用地布局和规模。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持续提升土地整治水平。
二、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严格产业准入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项目高质量引建工作规程,建立市级统筹调度机制,对绿色低碳、高质高效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集约、精准、高效配置要素资源。探索建立从项目审批源头落实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及低效率项目监管体制。严格落实新建项目环境准入,新建项目产能技术工艺、装备水平和节能减排指标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满足区域污染物排放和产能置换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对于木材加工、塑料制造等小企业集群,强化标准、监管、引导,促进股份合作、兼并重组,在解决污染问题中促进转型升级。优化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相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现有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区域环境质量的“三挂钩”。
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聚焦酒类、绿色食品、高端纺织、绿色家居等传统产业,通过深入实施两化融合、推进智能化和绿色化改造,运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引导发展“互联网+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提升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实施“文化+”战略,推动制造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将宿迁特色文化因素融入产品设计和服务之中,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基因的新产品和新品牌,助力传统产业提升附加值和竞争力。
加快培育绿色低碳产业。围绕“6+3+X”制造业体系,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提高先进制造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构建“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封闭”的绿色循环产业新体系,壮大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能源等绿色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新材料等高端产业发展,聚焦优势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绿色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鼓励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
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化升级改造。以电力、建材、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行业为重点,强化能耗、水耗、环保、安全等标准约束,鼓励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升级改造,推动重点行业加快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全面促进清洁生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电力行业持续推进煤电装机结构和布局优化,依法依规关停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机组。建材行业推动超低排放和技术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和推广应用,建设绿色建材行业体系。包装印刷和工业涂装等行业加强结构调整、工艺改造和原料替代,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等产业推进转型升级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按照“一企一案”要求,实施环保达标改造。
实施绿色制造试点示范。以千百亿级产业培育行动计划为抓手,以20条骨干产业链条为重点,组织实施企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污染防治设施等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加快引入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支持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等绿色发展平台,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试点示范项目。加强绿色供应链管理,实现供应链体系产品的绿色设计、绿色生产、绿色包装及回收处理,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制造体系,省级以上园区全部达到绿色园区标准,省级以上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产品以及市级绿色工厂数量达到150个以上。
持续淘汰落后产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依法建立产业出清机制,持续淘汰落后产能、污染产能、过剩产能、低端产能。推进“亩产效益”评价,对资源消耗大、污染重、产出少的市场主体,实行环境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主动压减过剩产能,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新增电力、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严格落实重点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利用综合标准持续强化分类治理“散乱污”企业,落实“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动态处置机制,确保“散乱污”动态清零。
三、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化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严格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持续降低能耗强度。实施煤炭清洁替代,在工业、交通领域推进“以电代煤”“以电代油”。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开展散煤非法销售治理专项行动,2023年底前实现“无散煤”城市。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增设公共热源点,除公用热电联产外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到2025年底,完成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和落后煤电关停整合;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完成省下达目标。
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替代散煤,实现“增气减煤”。鼓励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高效利用项目,推进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昆仑燃气30万方储罐等输配气管网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清洁高效、低碳优质能源逐步成为增量贡献主体,建立稳定的多元化供能体系,全面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加快生物质供热、生物天然气、农村沼气发展。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8%,天然气年供应能力达15-20亿立方米。
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能效提升计划,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推进能源智慧化管理体系,建设重点能耗企业在线监测平台,升级改造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实施能源动态监测、能效对标、控制和优化管理。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力度,推动实施“绿屋顶”计划,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达到100%。
四、打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推进铁路货运发展和集装箱公铁水联运发展,不断完善综合运输网络。促进货运铁路扩能,推动运河宿迁港铁路专用线建设和新长铁路扩能改造。优化提升航道网建设,完善京杭运河港口布局,推进宿连航道、京杭运河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建设,推动实施洪泽湖西线、南圩河等航道整治。加快构建宿迁中心城市快速路网系统,实现与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的快速衔接。加强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完善通湖物流园等物流基地建设。实施内河集装箱发展提升工程,加密宿迁港至太仓港、南京港的长江支线。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
推行“绿色车轮”计划。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船,推进充电桩加速布局,加快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机关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全部采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推进公共自行车和微公交网络建设。到2025年,全市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75%以上,城市公交车清洁能源或新能源占比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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