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河北省将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形式,把排污权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有效发挥政府制度设计、总量调控的主导作用,培育全省统一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详情如下:
关于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24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5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排污权配置机制,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工作举措,科学规范排污权确权,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完善排污权市场交易机制,实现排污权科学合理配置,服务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助力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把排污权作为重要生产要素,有效发挥政府制度设计、总量调控的主导作用,培育全省统一规范的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排污权配置机制。
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建立排污权确权、政府储备、市场交易等完备的制度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统筹排污权总量控制、产业转型升级、项目落地需求,系统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
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制定排污权确权标准,规范排污权确权。建立省、市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统筹排污权存量,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顺畅流转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完善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机制。
(三)改革目标。
2022年6月,完成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确权,构建省、市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建立全省统一排污权交易平台,完善排污权交易规则和市场机制。
2023年,全面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政府储备进一步扩大,基本建立排污权跨区域流转的交易市场。
2025年,拓展排污权交易种类,适时建立重金属等排污权省级政府储备,全面建成配置科学、运转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排污权确权。率先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污权确权,适时对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等进行确权。以排污许可为基础,坚持核算方法统一、审核原则统一,严格排污单位申请、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核定的确权程序,建立省、市两级排污权确权台账。制发排污权确权凭证,作为排污单位排污权交易、污染减排和建设项目替代指标的依据。同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确权量和交易信息等。根据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以及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每5年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确权一次。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排污权确权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
排污单位破产、关停、被取缔或迁出其所在行政区域的闲置排污权,建设项目5年内未开工建设或停止建设放弃使用的排污权,以及排污单位污染治理形成的富余排污权,无偿取得的,市级政府无偿收回建立储备,有偿取得的,市级政府有偿回购建立储备。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排污单位的富余排污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的20%纳入省级政府储备,并使用省级财政资金回购排污权,补充省级政府储备。省级、市级政府回购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或建设项目放弃使用的排污权,应当科学合理确定排污权回购价格。适时将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等纳入排污权政府储备。(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政府储备排污权实行省、市两级管理,政府储备排污权分别在行政区域内统筹使用。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台账,规范出让使用审查,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等项目建设。排污权政府储备出让收入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排污权政府储备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
综合考虑污染治理成本、行业承受能力、区域环境承载空间、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动态调整排污权有偿使用出让标准。(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
对排污单位无偿获得的排污权,实行分级征收有偿使用费。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和热电联产排污单位由省级征收,其他按照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分别由市、县级征收。排污单位有偿获得的排污权期满后,按照排污权确权程序重新核定,并缴纳有偿使用费。排污权有偿使用费作为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四)完善市场交易机制。
建设排污权交易市场,鼓励排污单位间开展排污权交易,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或电子竞价等公开拍卖的方式确定,成交价格不得低于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排污权交易主体资格、可交易排污权指标等审查。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评估,指导交易市场稳定运行。(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依托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建立全省统一排污权交易平台,细化交易规则,规范竞价流程,提供交易服务,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建设项目新增排污权,须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总量控制要求,并通过交易取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执行总量削减替代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排污权指标来源可追溯、可监管,工业污染源与农业污染源不得交易。支持排污权跨区域流转。(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五)强化排污权监管。排污单位完成排污权交易后,要向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载明交易信息,推动环评审批、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变更的有效衔接。排污权政府储备出让或回购后,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变更政府储备排污权台账。强化排污权使用核查,依法查处污染物实际排放量超过确权量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六)深化排污权交易。开展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排污权交易可行性研究论证,探索制定交易基准价格,适时纳入交易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绿色信贷服务,大力推进排污权抵押贷款;开展排污权租赁试点,盘活排污单位闲置排污权。(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强力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省、市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实现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加大排污权交易业务培训,不断丰富专业知识,提升专业能力,涵养专业精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引导。创新生态环境宣传方式方法,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浓厚氛围。利用排污权交易平台,及时发布交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带动排污单位积极参与。
(四)加强监督管理。开展监督帮扶,对排污权交易管理机构、交易平台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排污单位监管,对以欺骗手段获取排污权的,无偿收回,并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浙江省桐乡市委市政府美丽桐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11日印发《桐乡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富余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桐乡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已有偿取得排污权指标的工业排污单位富余排污权核定,包括排污单位自主申请核定及经生态环境部门认定应统一核定。核定指标包括二氧化硫(SO2)、氮氧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就《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嘉兴港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试行)为6000元/吨·年,自本标准执行之日起排污单位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需通过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长三角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7月25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举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详情如下: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电子交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交易主体)排污权交易主体包括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和受让方。出让方是指出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单位,以及有意向收储排污
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主要阐述了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的适用范围,明晰了“无偿收回”、“回购”等两种收储方式及程序,界定了排污权储备的来源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印发,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管理,自2024年6月24日施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环规发〔2024〕8号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银川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和交易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规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为4000元/吨。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对象为银川市所有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并进行排污权确权的排污单位,征收期限与排污许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储备排污权指标调剂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环境资源配置,规范自治区储备排污权调剂管理,根据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试点对象和范围为:现阶段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排污单位为青浦区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工业排污单位。现阶段纳入交易的主要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和排污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长三角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7月25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举行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详情如下:丽水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进一步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拓展排污权交易的污染物种类,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就《宁夏回族自治区排污权电子交易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交易主体)排污权交易主体包括出让方、意向受让方和受让方。出让方是指出让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以及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的储备机构等;意向受让方是指有意向购买排污权的单位,以及有意向收储排污
2024年6月6日,在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签约仪式及成果发布活动上,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生态环境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启动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平台。试点区域(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安徽广德)8家企业,浙江天梅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上骅涂装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共五章二十四条,主要阐述了排污权储备和出让的适用范围,明晰了“无偿收回”、“回购”等两种收储方式及程序,界定了排污权储备的来源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上海市青浦区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的通知,明确试点对象和范围为:现阶段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交易试点的排污单位为青浦区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工业排污单位。现阶段纳入交易的主要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和排污
4月11日,邯郸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排污权市场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为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进一步活跃排污权交易市场,激发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经市政府同意,自2024年4月12日起,启动全市排污权二级市场交易,规范市级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上海市纳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意见的通知,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主要由浙江省牵头,三省一市共同参与,相关平台建设由浙江省统一建设,涉及跨区域排污权交易的相关事项总体按照《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就《长三角试点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总体框架分为“总体要求、原则性规定、规范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有偿使用、规范排污权交易、规范排污权储备、规范监督管理、其他事项”七部分内容。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
2月21日,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交易合作签约仪式在九江举行。省生态环境厅、九江市生态环境局、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及抚州市临川区有关同志和相关企业负责同志出席活动。签约仪式上,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与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九江市签订排污权跨地市交易合作框架协议,实现了江西省首笔跨地市排污权成功
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持续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改革工作,优化环境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详情如下:东营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排污权交易的
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以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基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加快完善市场分时电价形成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优化市场规则、规范业务流程,服务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
近日,河北蔚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公示。公告显示,中标单位为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5616.5万元。合同期限773天,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8日。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修建和平路(建设南大街-玉泉街)等11条道路、护城河及城中村(逢驾岭、稻地、三泉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平泉新泉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1343.24万元,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1757二、项目名称: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平泉新泉科技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北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约3000万中标该项目,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HBTH-2024-141二、项目名称: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白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20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发布通知,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4286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隆化县200MW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光伏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并要求隆化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
11月18日,河北建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曹欣会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赵世斌一行。赵世斌对河北建投集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表示,河北建投集团与国电电力股份公司在火电、新能源项目等方面有过多次成功合作经验,是国电电力股份公司的理想合作伙伴。希望国电电力股份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在企查查APP获悉,11月12日,国资控股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秦皇岛亘山京祺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青松,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据了解,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9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山东健能售电有限公司的新增河北南部电网业务范围申请,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时间1个月。目录如下:
11月15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一行到访华北能源监管局,汇报迎峰度冬、新能源发展、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华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华北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河北省电力公司在推动新能源转型、供电服务提升方面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河北省电力公
河北建投中航塞罕绿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罕绿能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注册资本1亿元,为河北建投集团控股二级直管公司,类属储能业务板块,是河北建投集团旗下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和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平台,也是“国家能源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技术研发中心”国家级能源创新平台的主要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