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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公布2021年第四季度和全年业绩

2022-03-02 14:50来源:浙能锦江环境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发电厂浙能锦江环境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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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年收入同比增加31.6%至人民币40.6亿元

垃圾焚烧发电收入同比增长17.2%

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同比增长34.0%至人民币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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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21年第四季度和全年以及2020年第四季度和全年,每股盈利是根据加权平均股数来计算的。

b)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值是根据每期末发行的股份数来计算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发行股份总数为1,454,024,700。

新加坡,2022年2月28日。中国领先的垃圾焚烧发电(“WTE”)运营商浙能锦江环境控股有限公司(“浙能锦江环境”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集团”;股份代号:BWM)宣布,公告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2021年全年”)及止三个月(“2021年第四季度”)的未经审计的业绩报告。

2021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散发等多重考验,2021年国民经济呈现稳定恢复态势,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国内生产总值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1%,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变。然而,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国内发展面临压力与挑战,仍需继续推动经济稳定恢复。

中国政府对绿色能源的重视和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乃至整个环保行业发展的稳定政策为集团的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持。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期间,中国提出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印发,对碳达峰碳中和作出系统谋划、总体部署,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路线图、施工图。

集团2021年全年收入较2020年同期(“2020年全年”)人民币30.8亿元相比,增加31.6%至人民币40.6亿元。2021年全年毛利上升17.9%,为人民币10.5亿元;净利润从2020年全年人民币3.3亿元上升至人民币4.5亿,税后归属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4亿元,跃升34.0%。每股基本盈利约人民币30.12分,与2020年全年人民币22.48分相比,增幅为34.0%。

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不包括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

2021年全年,集团的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7.2%,从2020年全年的人民币24.4亿元增加至2021年全年的人民币28.6亿元,占2021年全年总收入70.5%。

主要是由于2020年下半年河北省唐山垃圾发电厂及云南省昆明新五华垃圾发电厂(“五华异地迁建项目”)投运,电厂技改及管理优化后电厂垃圾处理能力增加、垃圾处理单位贡献增加,以及集团2021年除绥化等部分区域外,大部分生产不再受疫情大规模影响,都对收入增长作出了贡献。另外,由于新冠疫情影响下降后,浙江省诸暨八方电厂供热用户需求量回升及河南省郑州荥锦垃圾发电厂供热业务拓展使得供汽量增加也对收入增长作出贡献。

BOT建造服务业务

集团2021年全年根据BOT特许协议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从2020年全年的人民币4.3亿元同比上升71.3%至人民币7.4亿元,占2021年全年总收入18.1%。2021年全年的BOT项目主要包括宁夏中卫垃圾发电项目、河南省林州垃圾发电项目及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而2020年同期主要包含五华异地迁建项目。

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设备选型和销售及EMC业务

2021年全年,集团的项目技术与管理服务和EMC业务收入跃升117.1%至人民币4.6亿元。这主要是因为2021年正晖建设等公司的技术服务及设备选型采购服务业务收入同比有所增加,以及2021年第4季度公司与锦江集团下属公司达成协议5个金额共计5100万元在执行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一次性买断结算,但杭州科晟能源大部分EMC业务已处于合同后期导致收益分成比例较去年同比下降,部分抵消了收入的增加。

推动各项业务稳健发展,彰显强大韧性

集团的运营企业在2021年第四季度继续保持正常运行,项目建设正按照既定计划目标有序推进。

宁夏中卫市垃圾发电项目一期(BOT)、吉林省白山市垃圾发电项目(BOO)、安徽省芜湖垃圾发电改建项目(BOO)和河北省石家庄藁城资源化项目(BOO)于2021年第四季度投运,增加运营中的垃圾处理能力1,100吨/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在国内共有3个在建的垃圾发电项目和1个在建的资源化项目,即河北省石家庄垃圾发电项目二炉二机(BOO)、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BOT)、内蒙古呼和浩特垃圾发电厂扩建项目(BOO)和吉林省松原资源化项目(BOO),预计均将于2022年陆续投运。

另外,集团在国内共有14个筹建的垃圾发电项目,4个筹建的餐厨垃圾项目和1个筹建的垃圾资源化项目,也正按计划积极推进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其中,云南省景洪垃圾发电项目预计将于2022年上半年开工,并于2023年投运。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能锦江环境在中国拥有25个营运中WTE设施、1个营运中的有机废弃物处理设施、8个营运中的资源化处理项目,营运中的设施垃圾处理能力达到40,410吨/日;预计境内外所有设施(在运项目、在建项目及筹建项目)全部建成后的垃圾处理能力将达到62,645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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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防疫生产两手抓两手硬,确保业务延续性

尽管国内出现多点散发本土疫情,波及十余个省份包括集团总部及旗下银川垃圾发电厂、杭州萧山垃圾发电厂等企业所在省市,因集团针对疫情发展态势迅速作出防控部署,集团于国内的设施均保持正常稳定运营,且能及时处理当地垃圾并实现达标排放。此外,部分企业也应当地政府要求,负责接纳隔离点生活垃圾及部分医疗垃圾并对其进行应急无害化处理。

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集团在印度的收运工作也持续保持正常运行,在保障日常垃圾清运工作的同时,还安排特殊车辆运输隔离点、医院等高风险地区产生的医疗及生活垃圾,同时按风险等级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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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抓细各项利好政策,提升社会认可度

集团根据国家政策积极争取补贴与优惠,其中河北省唐山市垃圾发电厂一期于2021年四季度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新投运的5家电厂(含改扩建项目)也正在积极申报。

此外,浙能锦江环境也于2021年第四季度获得多项奖项,进一步受到社会认可。其中包括北极星环保网授予的“社会效益贡献奖”,并继续荣膺E20环境平台授予的“固废十大影响力企业”。集团旗下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垃圾发电厂也被E20环境平台评为智能化标杆企业,吉林省长春垃圾发电厂则获北极星环保网授予的“公众开放优秀电厂”。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八方电厂被列入浙江省生态环保厅公布的第十一批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名单,是对集团深化环保设施开放、推动环保宣教的有力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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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锦江环境执行董事长韦东良表示:“浙能锦江环境在2021财年呈现强健、坚韧的财务表现。展望未来,在中国对绿色低碳转型的日益关注和中国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增长和发展的有利政策的背景下,本集团将继续立足资源与市场,发挥协同循环优势,努力延伸产业链,抓住新的机遇,践行“让城市更美丽,让环境更自然”的使命。此外,我们将继续强化核心运营能力,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通过管理提升和技术创新,努力成为卓越的环境守护者,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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