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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情况

2022-03-16 14:14来源:咸宁市环委会办公室关键词: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环保基础设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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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湖北省咸宁市市环委办通报了全市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情况。

本次评级对上一季度评级发现的园区环境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总体上来说,通过开展4次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有效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与上一季度相比,进行环境管理工作评级的47家规模以上企业中,B级企业减少1家,A级、C级企业数量保持不变。

在本次评级中,部分工业园区暴露出环保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部分企业暴露出固体废物违规堆放问题依然突出、日常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强化等问题。

咸宁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情况

按照市环委会《关于印发<咸宁市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咸环委〔2021〕1号)要求,2022年1月,市环委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8个工业园区及园区部分企业进行了2021年第四季度环境管理工作评级。

2021年第四季度园区环境管理评级结果

A级园区: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阳经济开发区、赤壁经济开发区、通城经济开发区。

B级园区:咸安经济开发区、通山经济开发区、嘉鱼经济开发区。

C级园区: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

与上一季度相比,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由B级降到了C级,咸安经济开发区由A级降到了B级,其它园区等级未发生变化。

2021年度第四季度园区企业环境管理评级结果

共对47家规模以上企业进行了环境管理工作评级,评级结果:A级18家、B级21家、C级8家(具体企业名单附后)。

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家企业:A级2家、B级4家。

咸安经济开发区6家企业:A级2家、B级4家。

嘉鱼经济开发区6家企业:A级2家、B级1家、C级3家。

赤壁经济开发区6家企业:A级3家、B级3家。

通城经济开发区6家企业:A级3家、B级2家、C级1家。

崇阳经济开发区6家企业:A级3家、B级1家、C级2家。

通山经济开发区6家企业:A级3家、B级3家。

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5家企业:B级3家、C级2家(因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开展评级)。

与上一季度相比,B级企业减少1家,A级、C级企业数量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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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本次评级对上一季度评级发现的园区环境管理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督办。总体上来说,通过开展4次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逐渐提升,各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有效落实了属地管理责任。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通城经济开发区、崇阳经济开发区、赤壁经济开发区对2021年第三季度评级检查时发现的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点进行了清理整治,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加快了园区居民搬迁工作。咸安经济开发区、赤壁经济开发区、通城经济开发区、崇阳经济开发区结合园区环境管理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了生态环保主题宣传活动。但嘉鱼经济开发区、通山经济开发区环境问题整改进展较为缓慢,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固体废物清理整治等方面问题整改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嘉鱼经济开发区上一季度评级为C的3家企业再次评级仍均为C级,通山经济开发区未对第三季度评级检查时发现的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点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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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级对2021年前三季度评为B级、C级的40家企业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复核,对环境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重新评级,有17家企业环境管理水平较前期有所提升,另外23家企业环境问题整改不彻底,环境管理工作评级仍为B级或C级,嘉鱼经济开发区的湖北金帆印务有限公司、金嘉木业(湖北)有限公司、海生源(湖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通城经济开发区的湖北中研磨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改进展缓慢,连续3次被评为C级。

备注:根据《咸宁市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标准(试行) 》评分,85分以上为A级,75~85分为B级,75分以下为C级。

通报指出第四季度评级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环保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违规堆放问题依然突出,企业日常监督管理需进一步强化。

通报强调,工业园区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污染治理的主战场之一。各县(市、区)、咸宁高新区要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生态环保工作,系统谋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补齐短板,全面做好园区环境质量监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日常维护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运行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工业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业园区固体废物的收集和处置,对评级检查中发现的固体废物违规堆放点,要督促园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及时开展清理整治,明确整治责任单位及整改完成时限,严查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要参照《咸宁市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标准》,指导企业强化内部环境管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任责任,对于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对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其完成整改任务,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无望的“散乱污”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停取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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