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从2008年实施的《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2015年实施的《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废止)再到2022年实施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管理链条越来越完善。
特别是,《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要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这意味着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管更加透明公开、连续有效,而且交叉验证也使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造假的难度陡增。
监管部门多方协作
今年2月8日起,《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实施。那么,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之后,谁来监督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生态环境部负责全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但是,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管理责任,仅是生态环境部门一家之责吗?
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环境法业务的合伙人吴青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涉及多个部门的协同管理,所有负有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都需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指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社会公众举报,依法查处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葛察忠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这里的“有关部门”主要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
“涉及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涉及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执行情况,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则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葛察忠告诉记者。
目前,在监管层面,关于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相关政策,主要来自于生态环境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沪深证券交易所。其中,既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又是上市公司的这一类企业主体,是三方共同监督管理的重点对象。
早在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签订了《关于共同开展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彼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现任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表示,双方将共同研究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渠道等要求,采取差别化的监管政策措施,推动环境保护与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双赢”。
时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姜洋表示,《合作协议》着眼于执行层面,从监管理念、制度设计、审核把关、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形成完整的环境信息披露监管链条。
时隔5年后,《管理办法》出台,并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作出部署。
不过,商道纵横总经理郭沛源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管理办法》仅要求违法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这与《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目标存在差距。弥合这个差距,还需要生态环境部和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特别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加强协调。
社会监督不可或缺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内容是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除了依靠政府监督管理,社会监督的力量也不容忽视。
“社会监督是对政府监督管理的有益补充,包括专业机构监督、同业监督、公众监督等,他们可以通过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进行监督。”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政策与管理研究所行业环境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晓亮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
《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进行监督。
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对社会公众环境知情权的保障,还是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前提。但必须要思考的一个问题: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后,社会公众是否能看得懂?
“公众可能对COD(化学需氧量)等专业术语不是特别懂,但并不妨碍他们对企业进行监督。”北京朝清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理郭海涛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以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为例,该平台详细列出了企业信息、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标准限制、是否达标、超标倍数、评价标准、排放去向等内容,不仅可以让社会公众直观地看到企业环境信息,也便于让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
李晓亮告诉记者:“公众监督确实有一定难度,因为环境信息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但是对于专业投资机构、同行业企业之间、公益组织特别是长期从事企业排放和污染监督的环保公益组织来说,他们对企业是否依法披露环境信息以及披露的环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可以通过数据之间的逻辑性作出甄别和判断的。”
据了解,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在《管理办法》实施后,已经开展了相关监督工作。通过蔚蓝地图环境数据平台,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联合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和两家媒体,一共向16家企业发出了相关提示。
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这16家企业是上市公司,且其违规情况出现在《管理办法》实施之后,既属于《管理办法》中的披露主体,又符合企业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情形。
“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第三只眼’,我们每天都会对重点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数据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有疑似超标的现象,就会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监督性提示。我们每年还会对各行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进行筛选,针对环境信息披露不完善或者未披露的上市公司进行致函沟通。对有处罚记录的上市公司,我们也会帮助其进行生态链环境信息反馈,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满足社会公众对环境信息的需求。”绿色江南公众环境关注中心主任方应君接受《环境经济》采访时表示。
李晓亮告诉记者,社会监督,一方面是对企业的监督,即企业有没有按照《管理办法》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另一方面,对政策制定者也是一种监督,可以倒逼其进一步完善政策。
传统监管+智慧监管
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合,将这种“多方协作”的监督管理效用发挥到最大?
一方面,要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纳入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
葛察忠告诉记者,生态环境部门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相关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纳入绿色工厂和绿色制造评价体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指导督促央企国企带头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中国人民银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要在金融风险管控体系、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等工作中落实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同时,鼓励行业协会指导会员企业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另一方面,要建立运作有效的协同监督管理机制,形成推动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合力。
葛察忠向记者介绍说,生态环境部将建立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信息跟踪调度机制,定期与各部门调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改革推进情况、实施成效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等,同时逐步完成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接,及时将环境信息提供给相关部门,减少部门与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通过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之间可以在信息互联、共享共用的基础上进行协同监管,对企业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吴青建议,根据《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尽快落实出台环境信息依法协同监管的相关政策或规定。
除了采用传统的监督管理方式,运用大数据可以让监督管理更精准更高效。此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出,鼓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监督检查。可以说,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智慧监管”手段突破了传统监督管理的时空局限,拓展了监督领域的空间范围,提升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从以往相关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能够有效应用于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检查中。”李晓亮告诉记者:“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建立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将排污许可等涉企环境数据进行了统一归集。依托该平台,我们可以对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进行多来源校核,还可以对前后有逻辑关系的生产、治污、排污等数据进行校核。”
生态环境部门数据采集和信息公开的大幅扩展,也为社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研发创新解决方案提供了重要支撑。据了解,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基于生态环境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通过整合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公开的涉企数据、企业对外公开的自身信息,以及新闻媒体等相关渠道产生和发布的涉企信息等,构建了一套来源、种类、范围更广的大数据体系——蔚蓝地图,并推出了蔚蓝生态链解决方案,目前已经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监督管理中得到实践应用。
不仅罚款还纳入信用管理
企业如果不披露环境信息,或者披露的环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将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企业具有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要求、披露环境信息超过规定时限、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等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由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违反《管理办法》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相关部门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处罚,倒逼企业履行好在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方面的法定义务。”吴青告诉记者。
除了通报批评、罚款处罚,还会影响企业信用。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作为评价企业信用的重要指标,并将企业违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
“将企业违反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记录,就会影响到企业环境信用的等级,这对企业在银行授信、税收优惠、IPO上市、订单获取等方面都可能产生重要影响。”马军告诉记者,这一举措将对意在规避依法披露责任的企业形成威慑,让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从而提高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的责任意识。
此外,更值得一提的是,不仅对企业,《管理办法》对监督管理部门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监督管理中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依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芜湖绿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垃圾焚烧项目飞灰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垃圾焚烧项目飞灰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9月20日印发《江西省生态环境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暂行)》,其中提出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二)履行社会环境责任的信息;(三)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的信息;(四)
为满足南疆支撑电源火电配出需要和喀什地区电力负荷增长需要,提高电网的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充分利用煤电系统支撑和灵活性调节作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拟建设南疆喀什2×66万千瓦煤电750千伏送出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选
为满足克拉玛依地区富裕电力送出的需要,满足克拉玛依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电力安全稳定送出,增强供电保障可靠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拟建设克拉玛依中石油“两个联营”项目电厂750千伏送出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
为满足国家电投塔城托里电厂电力配出需要,支撑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能够发挥煤电作为电力系统“压舱石”的兜底作用,促进新能源的开发和消纳能力,推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和升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拟建设塔城托里2×66万千瓦煤电项目750千伏送出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为满足托克逊电网负荷发展需要,缓解托克逊电网上、下网瓶颈,促进托克逊县新能源发展,增强供电保障可靠性,国网新疆电力公司拟建设托克逊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就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承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或机构,按规定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工作。关于公开征求《浙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原则,负责本机构作出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我市生
湖北省云梦县人民政府发布云梦县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需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及
华能南通(通州湾)2×100万千瓦大型清洁高效煤电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地处通州湾示范区的通州湾港区内,通州湾港区西距南通市约60km,位于长江口北翼,北距连云港280海里、南距上海洋山深水港区130海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需开
“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有点儿像一份年终的环保述职报告。这份报告承载着企业的环境责任内涵,能够全面、细致地反映出企业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情况和环境治理情况。”作为政策制定者,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政策与管理研究所行业环境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晓亮从头到尾参与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
今年以来,湖州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聚焦大气污染攻坚,持续开展“利剑”专项执法行动,高效精准执法,精准打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助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现将我市大气污染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公布如下:1浙江弘众家具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案2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典型性、震慑性、示范性作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整理了涉及篡改监测数据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未按技术规范进行排放检验案、无危险废物许可证从事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非道
近年来,河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积极利用群众举报、无人机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示范引领作用,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现发布2024年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此次
今年以来,辽宁省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紧盯重点行业、重要线索,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查办一批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为进一步加强警示宣传,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指导各地学习借鉴经验做法,现将3起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一:
在当前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中,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扮演着重要角色。然而,一些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弄虚作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性。为了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提升监管效能,现发布一批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领域的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并对查办案件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
为有力推动全市造船行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保障提升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近期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交叉互查方式,集中部署开展造船行业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公开发布。案例1某造船有限公司涉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活动,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
近年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利用平台数据巡查、智能监控等手段,强化科技赋能,有力惩治了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行为。为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辽宁省持续优化污染源自动监测异常数据分析规则,有效提升了非现场执法能力,实现对违法企业精准打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3起“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领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沈阳某禽业有限公司涉嫌污染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九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第二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
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督促问题整改,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2起涉气典型案例:一、湘江新区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喷漆作业案案情介绍根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12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电力环保智慧监控平台发现长沙某公司喷涂车间有使用迹象,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生态环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VFL垂直流迷宫技术、集中管控分布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体化村镇污水处置设备、土壤覆盖型微生物多级协同净化污水技术、人工强化湿地深度处理北方寒冷地区污水厂尾水的组合技术、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基于固化载体微生物发生系统的河道水
11月20日,江西会昌县“三江六岸”生态环境治理和特色文化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据赣州环境消息显示,该项目总投资15.04亿元,申请金融贷款支持10.98亿元,旨在通过实施会昌县“三江六岸”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依托“红色故地”“风景秀地”“两代伟人”“红色谷底”“声川戏剧”等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11月12日印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后,全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总数62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重点管控单元31个、一般管控单元7个。详情如下: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生态环境局11月18日印发《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从主体机构合规、从业人员合规、经营场所合规、设施设备合规、管理制度合规、技术要求合规六方面做出详细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合规经营指南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为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多发频发态势,生态环境部自2018年起陆续组织开展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并于2024年部署开展长三角地区“清废行动”整治情况“回头看”。通过创新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实现固体废物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式排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
近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4〕1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