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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21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各级别天气比例
六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呈“二平四升”趋势,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呈上升趋势。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0.01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一氧化碳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0.900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0.020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1.1%。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43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9%。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0.024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0.114毫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9%。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90,同比上升3.6%。环境空气质量连续五年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11,在省会城市中位列第4。
图2 贵阳市2021年环境空气六项污染物浓度年度比较
二、措施与行动
【提升行政管控成效】
一是修订完善《贵阳市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更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和中元节文明祭祀宣传。二是完成180个大气网格化微型站点建设,实施花溪区、乌当区、修文县、息烽县大气污染源精细化管控。三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巡查、督查及交叉检查100余次,发现处置大气问题830余起。四是每月开展区(市、县)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改善情况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五是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启动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8次。
【加强城市扬尘管控】
一是开展建筑工地围挡、出入口、防尘降噪、垃圾处置、施工排水、智慧工地建设整治提升,实施贵阳市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智能管控试点项目。二是持续开展检查整治,在重点道路、区域设点检查过往渣土运输车辆5784辆,查处在建工地、消纳场等各类违规问题124起,立案处罚10起。三是对产生扬尘污染的边坡裸土进行覆盖,累计覆盖边坡裸土2000余平方米。四是抓好砂石来料加工治理,排查砂石来料加工场84家次,办理行政案件5件,立案调查2件。
【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一是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精准定位和实时排放监控系统、重型柴油车OBD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等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完成4848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制作发放环保号牌3516个。三是开展打击非法经营成品油联合行动140余次,取缔“黑加油站”50个,查扣流动加油车198辆。四是积极引导使用新能源车辆,2021年全市新增公交车均为新能源车辆,新增出租车全部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
【强化工业企业治理】
一是推进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废气超低排放改造,贵州金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贵阳市中石化皂角井加油站等3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二是全面完成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任务。三是严厉打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4件,处罚金额498.42万元。
【狠抓面源污染整治】
一是开展燃煤炉灶、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清退占道经营20760余起,查处露天占道烧烤违法行为50余起。二是加强重要路段焚烧垃圾管控,劝阻沿街烧火取暖158余起。三是积极开展燃煤市场整治行动,全面取缔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民用燃煤经营网点、禁煤区煤品经营网点和燃煤炉灶经营网点。四是大力实施防风固土绿化工程,全年累计新增绿地105.81万平方米,完成营造林27.84万亩。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是完成花溪区兰馨桂馥、九龙花园、康城花溪、扰绕村4个低碳社区和修文县天生桥村低碳公园试点创建。二是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20家重点企业碳核查工作。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启动乐享低碳生活社区和“低碳生活·绿色健行”线上线下活动,积极倡导低碳生活模式。
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主要河流
2021年,贵阳市2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水质优良率96.43%。其中,11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17个省控断面(包括4个长江经济带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94.12%,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
表1 2021年贵阳市地表水水质状况表
(二)饮用水水源地
2021年,贵阳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质总体良好。
表2 2021年贵阳市向城区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量及达标率统计表
二、措施与行动
【组织划定水功能区划】
制定实施《贵阳市水功能区划(2021)》,完成贵阳市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其中,一级水功能区123个,二级水功能区119个,实现市级以下水功能区与水质监测断面的整合。
【大力推进河流污染治理】
一是南明河水质大幅提升,2013年开展监测以来首次达到优良水体标准。二是贯城河主河道恢复自然径流,干涸了近20年的贯城河重新恢复生机,水质达到地表水四类及以上。三是解决麦架河常态化污水溢流问题,水质保持基本稳定。四是实施金钟河治理工程,10月以来金钟河观山湖段水质从地表水劣Ⅴ类改善到Ⅲ类。五是乌江总磷污染治理提档升级,制定实施《贵阳市乌江总磷污染防治提档升级工作方案》,通过息烽河水质提升工程、洋水河水质提升治理、光洞河流域治理等工程治理,乌江总磷浓度进一步降低。生态环境部西南督查局将洋水河流域总磷污染治理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六是全年发布贵阳市水质目标考核排名通报4期,南明河流域除臭考核监测结果通报12期。
【全力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
一是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完成修文县六屯镇龙冒井和贵阳市鱼洞峡水库保护区划定工作。二是制定实施《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021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力推进饮用水源地问题整改,消除饮用水源安全隐患。
【全面推进废弃煤矿酸性废水治理】
一是制定实施《贵阳市废弃煤矿酸性废水治理实施方案》,完成全市废弃煤矿酸性废水排查,纳入优先治理点位37个。二是完成36个废弃煤矿酸性废水现状调查、水质水量监测技术方案和可研报告编制。启动贵阳市反岭山废弃煤矿酸性废水治理试点项目建设。
【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
一是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回头看”2次,29处黑臭水体未出现反弹。二是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贵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制定实施《贵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将53处农村黑臭水体基本信息录入全国农村黑臭水体采集与监管平台,投入960万元市级生态补偿金用于治理。三是开展“一市三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制定实施《贵阳市“一市三县”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排查出清镇市建成区黑臭水体8处,投入500万元市级生态补偿金用于治理。
【持续推进入河排口整治】
一是完成189个乌江入河排污口的分类、命名和编码工作,并录入国家、省入河排污口平台,对超标纳入整治的11个排口进行达标整治,对4个重点监控排口进行规范化建设,设置标识牌。二是制定实施《2021年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全年完成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2次。三是制定实施《贵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完成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原则,制定《贵阳市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流程》,统一销号标准,规范销号流程。开展221个超标排口达标整治及55个重点监控排口规范化建设。四是完成“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入河排污口)”之外入河排污口审批26个。
【持续实施流域生态补偿】
持续实施金钟河、南明河、麦架河及猫跳河流域生态补偿。一是每月对金钟河干支流7个断面、南明河干支流15个断面、麦架河及猫跳河流域19个断面开展水质监测考核,发布水质通报各36期。二是全年累计应收缴属地政府生态补偿资金2320.89万,同比下降57.25%。因水质改善明显,南明河2021年6至12月不再缴纳生态补偿金,12月金钟河全流域不再缴纳生态补偿金。
土壤环境
一、土壤污染治理情况
【重点行业企业调查验收和涉镉排查整治】
一是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验收办法》,全面完成贵阳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行政验收工作。二是强化涉镉排查整治,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将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纳入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清单,2021年11月全部完成整治。三是督促贵州黔能天和磷业有限公司实施陶家坝渣场磷渣综合利用。
【实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
一是制定实施《贵阳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分解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市、县、开发区)土壤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单位。二是贵阳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严格管控面积87.08万亩。
【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一是更新贵阳市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录,将28个地块列入我市名录范围。二是更新发布贵阳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将36家单位列入名录范围。三是制定实施《贵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程序,完成156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
【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十四五”期间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环境管理,6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全年均达Ⅳ类及以上。二是实施贵阳市地下水基础条件调查与综合研究项目,首次完成贵阳市1:50000水文地质图编绘。三是在地表水五级流域基础上,按地下水系统相对独立“补、径、排”条件和边界条件清楚、水力联系密切原则,将全市地下水划分为188个系统,其中地下河系统61个、岩溶大泉系统39个、分散排泄系统88个,贵阳市为全省首个全面完整划分地下水系统的地区。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顶层设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制定“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制定实施《贵阳贵安农村“治水”工作实施方案》,以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及生活污水治理为抓手,推动农村饮用水、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三水同治”。二是督促各区(市、县、开发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调查评估与改造,现场核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大于90%,被抽查行政村均达到“十四五”农村环境整治指标要求。三是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护长效机制。指导区(市、县、开发区)从资金保障、设施运维等方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制度,逐步完善相关机制,推进专业化、市场化的第三方运维模式,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发挥实效,全市各区(市、县、开发区)均已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
【聚力抓好农村环境整治】
一是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要求,在全市农村稳步实施环境整治,完成5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及成效评估。二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核查评估,完成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行政村现场复核。
【规范“一村一档”资料】
按照一个行政村一份档案模式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更新规范“一村一档”,包括各行政村的基本信息、环境治理项目建设情况、治理前后对比情况、后期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情况、村规民约、村民满意度等相关资料。
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贵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时段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5.3dB(A)、69.8dB(A),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100%、夜间达标率91.3%,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措施与行动
【工业企业噪声整治】
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加强企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促进工业企业噪声达标排放。全年查处噪声污染违法企业2家,处罚金额6万元,全市12家企业累计投入噪声治理经费519.18万元。
【建筑施工噪声监管】
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推行智慧工地建设,加强文明施工宣传。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切实减少施工噪声影响,全年查处施工噪声案件411件,处罚金额158.3万元。
【交通噪声污染治理】
一是完善禁鸣、限速、限行等交通管控设施,全年增设“禁止鸣号”标志80块,限行标志1020块,限速标志105块。同时,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高架桥、快速路、高速公路等两侧配套建设绿化带、安装隔声屏障,降低交通噪声对群众影响。二是推进道路路面“白改黑”工程,开展“静夜”专项行动,整治车辆噪音扰民现象,查纠违法鸣号交通违法行为522起。
【社会生活噪声管控】
一是积极开展绿色护考行动,在全省率先组织实施22所学校广播及兰花广场噪音治理试点,探索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新模式。二是开展广场、沿街店铺商业噪声整治,强化文化娱乐活动等噪声管理,全年累计处理商业活动噪声问题1300余起,文化娱乐活动噪声问题4700余起,立案处罚8件。
【噪声污染防治能力建设】
一是创新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信息化建设,建设完成覆盖乡镇级大气(噪声)网格化微型站监测设备180套。二是开展贵阳市噪声地图试点,完成噪声地图数据库构建、噪声地图绘制计算和噪声地图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辐射环境
一、辐射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环境中陆地γ辐射剂量率在正常范围内波动。空气中氡浓度以及水体、土壤、生物等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均处于正常水平。各区域环境电磁辐射水平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二、措施与行动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辐射环境准入,全年共审批辐射环评35件,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279个。二是及时处理辐射环境投诉,全年处理辐射类投诉10件,调处率100%。
【持续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一是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全市布设90个市级辐射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持续开展区域内陆地γ辐射、空气、水体、土壤、生物等放射性水平和电磁水平监测。二是持续推进贵阳市辐射环境现状调查及评估,开展贵阳市全境环境天然贯穿辐射水平、土壤、生物、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以及空气中氡浓度及电磁环境水平调查与评价。三是持续开展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性监测。四是持续开展贵阳市国控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和市级电磁环境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强化辐射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实施《贵阳贵安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贵阳贵安辐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二是开展突发情况应急处置演练,2021年6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主办,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阳市人民政府联合承办的“使命-2021”贵州省辐射事故综合应急演习在贵阳市修文县举行,演习达到了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目的,有效提升辐射事故应急队伍作战能力。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监管】
一是组织开展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推动全市危险废物进一步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企业3146家。三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共计对17300批次、10.99万吨危险废物进行转移监管。四是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和废机油安全整治三年行动,探索信息化监管,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印发《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要求的公告》,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的企事业单位及时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六是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推进重难点问题整改。
【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一是加大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力度,全年依法安全处置医疗废物9949.84吨。二是持续开展医疗废物条码管理,全市纳入医疗废物条码管理机构2694家,医疗废物条码收集量8711.40吨,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率87.55%。三是强化涉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防止疾病传播。
【强化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一是持续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2021年新建6个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新增利用能力248万吨。全年磷石膏产生量710.65万吨,利用处置量774.62万吨,利用量569.52万吨,利用率80.14%;二是认真抓好长江经济带尾矿库和渣场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完成12座尾矿库和渣场环境问题整治。三是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动态管理,完成工业固废申报登记企业243家。
【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
一是邀请表面处理行业协会专家对15家涉重企业开展环境风险专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印发《关于加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全市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
加强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依法规范拆解及安全处置,全年拆解处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590999台(套)。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一、自然生态环境
2021年,贵阳市有各类自然保护地共26个,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和森林公园共五大类。其中:县级自然保护区1个、风景名胜区9个(国家级1个、省级8个)、省级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4个、森林公园10个(国家级1个、省级9个),22个自然保护地位于环城林带上,面积达105228公顷。
二、措施与行动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市、县两级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重点聚焦自然保护地内采矿(石)、采沙、设立码头、修路、筑坝、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及核心区内旅游、水电开发等焦点问题,结合我市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线索,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完成“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范围人类活动遥感线索问题核查、整改、销号等工作,坚决遏制自然保护地遭受侵蚀破坏。
【持续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一是进一步巩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充分发挥已命名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两山”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指导花溪区、清镇市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申报和省级预评估,花溪区荣获贵州省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二是严格按《贵州省“绿色文明学校”创建标准》要求,认真开展“绿色文明学校”创建申报工作,确保创建质量,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
一是启动“贵阳市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价”工作。二是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就地球物种多样性、动植物保护以及自然生态保护等话题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环境法制
【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执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制度(试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工作流程(试行)》,制定实施《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案件办理程序、执法信息公示要求、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完成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核281件、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53件、行政强制法制审核2件、移送行政拘留法制审核18件、涉嫌刑事犯罪法制审核6件。
【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
动态调整《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权责清单共202项,其中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12项,行政检查16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类6项。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制定实施《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规范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程序。二是制定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关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要求的公告》,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贵阳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制定实施《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法律顾问制度》、《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聘请法律顾问1名,聘任公职律师5名,为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复议诉讼案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效能。
【统一执法人员制式服装及标志】
启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配发工作,严格制服胸号标志管理,保障执法人员“一人一证一号”。经市司法局审定,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共计311名执法人员具备配发执法制式服装及标志资格。
环境准入
【严把环境影响评价关】
一是坚持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印发实施《贵阳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发布贵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强化环境准入管理。全年共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537个(其中:报告书57个,报告表480个),备案登记表1735项,审查规划环评3个。二是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推进“三合一”审批改革,积极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三是强化园区规划环评工作,抓好入园建设项目环评与园区规划环评联动工作。四是做好省级审批权限下放承接,确保权限下放工作平稳过渡。
【强化排污许可管理】
一是核发排污许可证405张,按许可证管理类别划分,涉及重点管理115张,简化管理290张。二是针对排污许可证变更、延续、重新申请等业务开展技术审查,确保后续管理质量。三是根据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指导工作方案》,完成762张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128家企业执行报告内容规范性审核,304张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
环境执法
【严格环境执法】
一是制定实施《2021年贵阳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2021年贵阳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压实网格执法责任,强化日常巡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7418人次,检查企业7837家次,立案查处251件,罚款3089.9万元。二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18件(其中:按日计罚2件,查封扣押2件,移送行政拘留7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罪7件)。三是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抽查一般排污单位1486家次,重点排污单位1204家次,其他执法事项监管83家次。
【大力开展专项整治】
全年开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利剑2021-2025”、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执法行动20余个。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对生态环境领域的违法犯罪坚持露头就打,依法严肃查处一批典型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效遏制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严重违法犯罪发生。
【强化污染源监控管理】
一是全年督促污染源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联网230家,安装自动监测设备4000余台(套)。二是国发平台中107家重点排污单位178个排口的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96%,远高于国家90%的考核要求。
【积极开展绿色护考】
制定实施《贵阳市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加强2021年度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2021年中高考期间,巡查贵阳市各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娱乐行业、加工制造、社会噪声以及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单位等点位195个,处置噪声污染投诉40余起。
【突出核与辐射执法检查】
一是对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及全市大中专院校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排查,开展66家重点核技术利用单位和重点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现场检查,对存在辐射安全风险隐患的50家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闲置废旧3个月以上的放射源使用单位限期收贮,收贮放射源109枚,成功处置首钢贵阳殊特钢公司等4件废旧放射源异常报警事件。二是持续开展辐射环境执法,全年共检查核与辐射单位125家,对50家单位依法下达限期整改,立案处罚辐射环境违法行为10件,处罚金额89.9万元。
【严厉打击黑烟车环境违法行为】
一是出动执法人员113人次,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57家次,查处违法行为1件,处罚金额10万元。二是开展停放地及路面行驶机动车抽检,依托11套黑烟车遥感监测平台,审核黑烟车数据5122条,公布超标车辆1084辆,将442辆未在规定期限内维修并复检合格的黑烟车移交市交管局处罚。三是抽检柴油货车32辆,对其中6辆排放超标车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四是对120台在用非道路机械进行排放抽测,处罚1起挖掘机排放超标违法行为,处罚金额0.5万元。
环境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持续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降尘监测、降水监测、城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4个专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完成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日报365期、周报48期、降水监测数据1764个、降尘监测数据226个等。
【水环境质量监测】
制定实施《贵阳市2021年环境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定期开展全市11个国控断面、17个省控断面(含4个长江经济带断面)、107条河流、152个水功能区、17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及46个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水质监测,为全市水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声环境质量监测】
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功能区噪声监测3个专项声环境质量监测。完成346个区域噪声监测点位、116个交通噪声监测点位、23个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的噪声监测。
【污染源执法监测】
制定实施《2021年贵阳市污染源执法监测工作方案》,纳入贵阳市2021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186家企业除不具备监测条件6家外,其余180家全部完成执法监测。
环境应急管理
【统筹疫情防控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全面加强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环节执法监管,确保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及时安全处理。全年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5665人次,检查污染源企业2529家次,定期对全市20家定点诊疗新冠肺炎医院开展监督性监测,监督安全处置医疗废物9949.84吨。二是制定实施《贵阳市集中开展2021年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累计出动700余人次,对重点管控风险源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他涉危涉重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一般环境风险隐患94起,已全部完成整改。
【扎实开展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按照《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调度危险废物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制定实施《贵阳市贵安新区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排查出突出问题13个,并全部按时完成整改。三是组织全市重点涉危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环境风险源单位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4场,培训人员1800余人次。
【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2021年,贵阳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一般性突发环境事件1起(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事件),严格按照环境应急处置“五个第一时间”原则,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科学有效处置措施,污染事故得到成功处置。
【强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企业应急预案管理,督促指导涉危险化学品、重金属、渣场等重点管控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全市147家重点管控企业中,重大环境风险等级3家、较大环境风险等级30家、一般环境风险等级114家。二是完善政府部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成《贵阳贵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各区(市、县、开发区)完成政府层级环境应急预案修编。三是全面推动涉危涉重等行业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贵州省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源管理与分析系统实施电子化备案,备案率100%。
【扎实做好信访投诉工作】
一是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2801件,处置2801件,办结2801件,处置率100%,办结率100%,未发生超期未办理情况,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问题进京到省群众聚访上访事件。二是建立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强化组织领导和体制机制建设,加强首接责任和信访事项接处,加大回访走访和跟踪问效力度,全市环境信访形势持续稳定。
【开展年度环境应急演习】
2021年9月15日,组织300余人开展“2021年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联合演练”。演练模拟比例坝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溢流导致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通过贵阳市、白云区和企业三级联动,在应急管理、应急监测、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四支应急保障队伍共同协作下,事故得到科学处置。通过实战演练和现场观摩,提高全市环境应急管理队伍应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故处置能力,检验了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体现了各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作战能力,达到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积累实战经验的目的。
【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及信访工作业务培训】
以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建设、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案例分析、信访工作基本知识、信访法律法规知识、当前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12369和12345公共服务热线案件接处规范等内容为重点,针对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和环境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开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参训人员达100余人次。
【实施大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体系建设】
在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贵阳市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系统项目建设,在厂界东南西北布点开展二氧化硫指标应急预警监测,进一步加强重点管控企业特征污染气体应急预警监测,实现从被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到主动预警响应转变,做到早发现早响应早处置,有效防止事件影响范围扩大,确保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保障环境安全。
环境科研
【环境保护课题研究】
一是完成《贵阳市创建无废城市工作基础调研》、《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采集和布点方案》等生态环境课题研究。二是启动贵阳市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研究。三是建立贵阳市土壤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工作站,与高校等科研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展工业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土壤环境调查基础数据库建设等课题研究。
【环境规划与环境评估】
一是制定实施《贵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贵阳市地下水质量评估报告》、《2021年度贵阳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报告》。二是开展《贵阳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贵阳市“十四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规划》编制及重点区域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三是完成“十三五”期间环保类相关规划的终期评估。四是开展全市重点企业土壤隐患排查、固体废物堆场综合治理现状调查和评估。
环境信息
【推进生态环境数据汇聚,支撑生态环境高效管理】
一是整合资源,拓展数据资源应用价值。搭建大数据展示平台,实现水、气、固废等八大业务专题数据的采集、分析和应用,初步构建“大数据常态分析、动态监督视角”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新模式,推动形成生态环境数据共享、共用新局面。二是强化措施,推动数据融通。接入水、气、污染源等在线监测数据,优化形成98个图层,实现生态环境相关图层资源整合;推进污染源及危废转移联单等数据由省级向市级的回流,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强化数据资产盘点,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三是强基固本,抓好网络安全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处置高效有序;加强日常巡检和安全排查,确保机房、网络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规范网站管理,保障政务公开网站渠道畅通】
一是落实落细政府网站管理责任,确保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全年安全稳定运行。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以得分第一再次获得贵阳市政府部门网站评估优秀等次,实现“三连冠”。二是规范网站渠道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透明度,聚焦重点领域,注重提升公开内容的质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1年,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办事栏目注册用户数1631名,访问量达76.19万人次、信息发布量3792条、办件量1613件。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2021年贵阳市政府透明度评估中获优秀等次。
环境宣传与教育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持续优化融媒体背景下的新闻采编工作方式,围绕大气环境、水环境、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生态环境执法行动等社会关注重点做好宣传策划,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新闻发布活动,密切联系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年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刊播新闻近1000条,网络转载约2500条次。继续做好生态环境系统官方“双微”推送工作,2021年微信发布信息1865条,微博发布信息1425条。
【致力生态文明建设社会动员,广泛传播生态价值理念】
开展“六·五”环境日、贵州生态日、全国低碳宣传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举办生态文明主题讲堂活动,组织社会公众参观全市各类环保设施,定期开展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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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12月2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协同推进我省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保障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净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入河排污口精细化管理试点模式构建等80个项目入选,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度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拟立项科研项目的公示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建设绿色龙江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构建新时期服务型生态环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4年修正)》,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详情如下: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11月25日四川省第十
辽宁省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发布:2021年12月,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2023年,省委、省政府公开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现再次公开督察整改总体情况。一、坚决扛牢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省委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作用,规范生态环境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12月25日印发《河南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如下:
12月24日上午,河南水投集团华东区域总部揭牌仪式在河南省水利第一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疏浚工程公司顺利举行,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贵恒,总会计师申宏伟出席。周贵恒总经理代表水投集团党委向华东区域总部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说,华东区域总部的成立既是水投集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印发石化、电力、钢铁、建材行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涵盖工业节能、绿色制造、产能控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及环保装备发展等六大方面。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依据我厅“三
12月13日,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2024年度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拟授奖项目公示。其中特等奖空缺,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5项,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5项,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0项、二等奖48项。
《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4年11月1日包头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经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06年9月28日包头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11月23日发布《湖州市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坚持标准、机制、数智、项目“四位一体”,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工作机制,基本建立能源清洁、产业绿色、治理协同、环境清丽的绿色发展体系,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
国务院总理李强12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情况汇报,研究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有关工作,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草案)》。会议指出,这次综合督查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改革发展堵点难点问题、企业
2024年1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
日前,宁夏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基本建立,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27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不断优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总体准入要求硬约束全面落实。全文如下:自治区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省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11月19日印发《台州市市级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1.环境质量改善。包括水、大气、土壤、固废、海洋、辐射、移动源、噪声、新污染物等污染物减排和污染治理修复工作。2.生态环境保护。包括应对气候变化及减污降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上海市第二轮第三批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正式启动。本次督察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是督促各级党委、
11月16日至18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和田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第六师调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黄润秋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0日印发《南宁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3—2030年)》,力争用8年的时间,南宁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合理,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城乡人居环境和谐共融,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在全市得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18日,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贵阳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302619.15万元,特许经营30年,含建设期2年。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贵阳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026191500.00元;第二中标候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11月7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特许经营方案》(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方案》)。批复如下: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你局《关于审定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特许经
近日,贵州能源监管办在贵阳组织召开2024年贵州电力行业厂网联席会暨迎峰度冬电力保供会议,贵州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2024年以来贵州电力市场建设和交易、电力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分析研判了贵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今冬明春贵州电力供需和电力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的挑战,并就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贵阳市垃圾分拣及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项目招标,项目总投资约30.26亿元,特许经营期30年,建设运营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集散交易中心),本项目最终建设形成总占地面积不低于513.03亩,年分拣能力不低于256.51万吨的再生资源综合分拣中心(集散交易中心)。招标详情如下:根据《中华
10月18日,创业环保集团西南区域所属—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依托创业环保集团多年运营优势及技术沉淀,成功中标贵阳市观山湖区金华污水处理厂一期运营服务项目,该项目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日,委托运营服务期三年,中标金额828万元。据了解,贵州创业水务有限公司由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阳市人民政府发布《贵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换代。加大磷石膏、赤泥、煤矸石等工业固废绿色建材应用。加强城镇老旧水厂、供水管网和加压调蓄设施更新改造,开展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和清污分流、破损管网等改造修复。建
9月11日上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与贵阳水务环境集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党委书记何小丽,局长伍向东,党委委员、副局长卢鑫,贵阳水务环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仕勇,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朝虎,财务总监李琳出席签约仪式。此次战略合作旨在深入推进贵阳市“生态立市”战略。
近日,贵州省贵阳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公示,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有关要求,共发现农村黑臭水体52个,其中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27个,纳入省监管清单25个。截至2024年8月,贵阳市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新增完成国家监管清单水体2个,新增完成省级监管清单水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贵阳贵安强工业指挥部印发《贵阳贵安服务工业企业推动降本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到,进一步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用电方面,强化电力基础设施保障,持续加大110千伏及以下城市电网的新建、改造和业扩投资,减少工业企业停电时间,进一步提升用电稳定性。加强分时电价政策宣
2024年7月12日,在集团部室的专业指导下公司完成了首笔绿证批量交易,取得首笔绿证交易资金到账,成为海创绿能第一个批量交易的绿电项目。贵阳能源积极响集团绿证工申请工作号召,时刻关注国家关于绿色能源方面的最新政策,安排专人定期与省能源局等主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积极在可再生能源平台进行
为进一步提升贵阳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工作机制,持续改善乡镇人居环境,贵阳市水务局草拟《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实施意见》,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4年7月30至8月1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阳市乡镇生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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