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随着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率的不断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以下简称污泥)产量急剧增加。然而,污泥处置成本高,终端处置能力不足,以及资源化处置受限等问题,导致如何安全环保地处理污泥,成为城市治理中的一大难题。因污泥非法倾倒或不明去向引发的环境污染或环境风险时有所闻,也成为多地被中央生态环保督查的重点和高频领域。生活垃圾焚烧炉掺烧污泥作为一种污泥终端处置方式,通过焚烧能力共用共享,有效实现污泥减量化、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日益受到地方政府、污水处理厂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以下简称垃圾发电企业)的认可,尤其对于部分生活垃圾供应不足区域的垃圾发电企业而言,实施污泥协同处置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替代补偿方式。
但是,无论新建的生活垃圾协同焚烧污泥项目或是利用现有垃圾焚烧线掺烧污泥项目,都会面临各类法律风险。本文中我们主要针对已投运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增加污泥掺烧项目在实施中应关注的典型法律问题做一梳理。
1依法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分析)和排污许可管理工作
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污泥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会新建配套的污泥干化项目,也有不新增污泥干化生产线,而依托原有焚烧项目的生产设施直接实施掺烧。但无论何种模式,由于原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生产工艺中原辅料组成发生变化,很可能将导致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生变化。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此,建议垃圾发电企业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规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是否构成重大变动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结合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关于环评和排污许可衔接管理的具体要求,及时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报批或者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的公示或备案等手续,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排污许可的重新申请或变更手续。
2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和台账管理制度
垃圾发电企业应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并结合项目所在地相关地方性法规的具体规定,依法建立并落实污泥转移联单制度,避免行政处罚风险。同时,还应重视对所接收污泥性质的监测工作,做好检测报告的收集、审阅和存档工作,确保履行了审慎的核查。
此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单位应当安全处理污泥,保证处理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并报告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在污泥协同处置项目中,垃圾发电企业作为污泥处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完备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落实污泥的管理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污泥的流向、用途、用量等信息,并做好报告工作。
3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排污许可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全环保处置污泥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生活污泥与生活垃圾混合焚烧时,污泥与生活垃圾的质量之比不超过1﹕4”,即混烧模式下生活污泥掺烧比例不得超过20%。建议垃圾发电企业关注污泥含水率和掺烧比例要求,避免对部分大气污染物的环保排放控制产生不利影响。
笔者调研发现,实践中在营的垃圾发电企业掺烧污泥比例一般不超过10%,主要有三方面考虑:一是掺烧比例太高对焚烧炉正常运行容易产生不利影响,如产生堵塞,发生腐蚀,增加检修频率等;二是由于污泥热值相对较低,掺烧比例太高影响整厂发电效率;三是掺烧污泥会增加烟气处理难度和处理成本,掺烧比例越高,处理难度越大,处理成本也越高,并可能增加超标排放的风险,得不偿失。
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在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时,很可能会主张是因为贮存场地受限或贮存时限要求,而“不得不”超比例或超规模掺烧,但上述理由均不是企业免于行政处罚的正当理由。
此外,垃圾发电企业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规定的工艺和方法开展污泥的协同处置,不得擅自改变处置方式,例如将“焚烧”变更为“堆肥”或“厌氧处理”,或另行委托第三方处置等。
4做好掺烧原料成分识别,特别关注可能掺烧危废的风险
实践中,对于有富余负荷掺烧污泥的垃圾发电企业而言,从经济性角度考虑或是受当地政府指令,往往也会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甚至医疗废弃物等物质。但无论是掺烧何种物质,均应关注对于不符合入炉标准以及超过处置能力的进厂原料及时行使拒收权利,避免发生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情形。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医疗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对于协同处置医疗废弃物的垃圾发电企业,除部分因符合条件而可以豁免按照危废管理的情形外,通常,在没有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掺烧医疗废弃物将存在非法处置危废的风险。即使疫情期间,出于协助地方应急处置的考虑,也建议与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做好沟通、衔接,争取获得临时许可证明文件或类似材料,例如:县级以上政府确定的应急处置方案等。实际上,这种非法处置危废的风险对于来源不明的污泥同样存在。依据原环保部《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有关意见的函》(环函[2010]129号),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要功能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若接收、处理工业废水,且在工业废水排放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时,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因此,建议要求委托方提供当批次入厂污泥的检测报告,若经鉴别为危废的,垃圾发电企业应及时拒收。
5污泥处理服务合同中的其他关注要点
(1)可接收性标准。除了前述的做好污泥成分识别之外,还应考虑污泥的含水率、有机质成分等指标对于焚烧污染控制以及焚烧设施正常运行的影响,因此,建议合同中对于污泥含水率等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不可接收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明确,同时建议约定一旦委托方提供的污泥为不可接收污泥时的拒收权利以及具体处理机制和费用承担方式等。
(2)调价机制。如果污泥协同处置项目合同期限较长,项目经营成本可能会随着电价、水价、税费政策等因素而发生变化,设置合理的调价机制对于垃圾发电企业或是污泥处置委托单位,都是必要的。
我们注意到,部分企业签订的条款中虽然约定了调价,但调价的具体机制,诸如调价周期、调价因素、计算方法等均未有详细约定,容易产生争议,建议合同条款中要对调价机制做出具体且可计算的约定,必要时配以计算公式。
(3)保底量。部分合适的项目中还可以考虑参照生活垃圾特许经营或PPP运作模式中的通常做法,设定委托方的污泥最低供应量,以保障垃圾发电企业的基本收益和避免运行工况出现较大波动。
综上所述,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污泥项目中,垃圾发电企业既作为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同时又是污泥处理处置单位,不仅需要关注生活垃圾处理过程的合规管理,又要关注污泥焚烧处置过程的合规问题,同时也要关注协同处置交叉管理等法律问题。总而言之,对垃圾发电企业而言,应坚持合规理念,杜绝侥幸心理,切实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自贡市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四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贡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自督整改办〔2022〕2号)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至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自贡
污泥是污水处理后的产物,市政污泥主要来源是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主要由水、有机质、无机物颗粒和胶状物混合组成,其富含有机质,是具有一定热值的资源。目前市政污泥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普遍存在热值低、无法直接焚烧利用、堆放占地面积大、处置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污泥的处置污泥一般采取卫生填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发布张家港市静脉科技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含污泥)工程项目公示,项目总投资4900万元,利用厂区空闲用地建设,采用协同焚烧的处置工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利用焚烧发电项目相关治理设施协同处置,实现彻底无害化处理。一、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营山三峰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含污泥)及污水处理系统优化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公示,技改后,项目总规模为垃圾焚烧900t/d,协同处置工况为生活垃圾650t/d、污泥150t/d、一般工业固废55t/d、农业废物35t/d、医疗废弃物10t/d。本次技改不改变现有的焚烧发电系统和相应的环保工程、公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皖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利辛污泥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
4月24日,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二期)的中标公告发布,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联合贵州金钰轩运输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223.8元,服务时间不超过2年,当处置量达到146000吨,不论合同是否到期,本项目合同终止。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GZCBXT-2024-002
4月19日,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瀚蓝(贵阳)固废处理有限公司联合贵州天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中标该项目,中标价223.80元/吨,详情如下:一、项目编号:GZCBXT-2024-00-1二、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二期)发布公告,项目预算金额3270.4万元,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约期限不超过2年,当处置量达到146000吨,不论合同是否到期,本项目合同终止。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
项目概况: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网站协助(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1-84839751、编标工具咨询电话:0851-8483976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采购项目(一期)终止,终止原因为解密人数不足三家。根据招标文件显示,项目预算金额3270.4万元,涉及处置规模日均200吨。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GZCBXT-2024-001采购项目名称: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贵阳市生活污水处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3月5日,济宁市飞灰和市政污泥协同处置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兖州区举行。据了解,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0亿元,其中一期计划投资5.3亿元,是市土地发展集团、山东合生固废处置工程有限公司和浙江大学联合开展的校企合作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协同处置20万吨飞灰和市政污泥的能力,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建设一座日处理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处理单价为105元/吨,合同履约期限40年,接受联合体投标,公示如下:项目概况:岑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近日,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陆良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陆良康恒环境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运营,项目总投资3.68亿元,本项目入炉垃圾焚烧处理量400t/d,新建1条400t/d的生活垃圾焚烧线。配置1台400t/d的机械式炉排;1套蒸汽量为43.1t/h的中温次高压(6.4M
3月21日,四川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发布。该项目对资中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能力600吨/日)进行设施设备更新,其中更新烟气处理设施1套,更换除尘器布袋设施1套。总投资:47710000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20日,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二次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为延安国锦环保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新建一座规模为1300吨/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建设1*650吨/天的焚烧线,工艺采用机械炉排型焚烧炉,主厂房卸料平台、垃圾池和炉前平台土建一次建成,预留二期
3月19日,鄂尔多斯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利用项目在乌兰什里商砼园区正式开工。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项目之一,也是全市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的环保项目。项目占地约115亩,总投资约10亿元,分两期实施,一期拟计划投资7.4亿元。项目采用国内最先进的“五步法”烟气处理
近日,昆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公示晋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详情如下:项目名称:晋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用地性质:工业用地申报类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单位:昆明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公示时间: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6日公示途径: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昆明
项目概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WCG2025009GK项目
随着首车垃圾车辆缓缓驶入,封丘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迎来重要的里程碑时刻,标志着这座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于一体的现代化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式进入垃圾处理阶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封丘县委、县政府实施的重点项目,投运后,每日可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1.9万吨,年发电量约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漳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漳州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滞后问题”整改销号公示,目前,漳州市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分别为:蒲姜岭焚烧厂(处理规模1800吨/日)、漳浦圣元焚烧厂(处理规模925吨/日)、常山焚烧厂(处理规模1000吨/日)、华安焚烧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3月13日,德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首车垃圾进场,随着垃圾清运车垃圾顺利完成卸载入池,该项目将进入试运行阶段。据悉,德化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德化县万顺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项目总投资36957.39万元,建设规模为400吨/日,配置1*400t/d垃圾焚烧线+1*
项目概况:普洱市思茅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2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EZC2025-G3-00111-YNRT-0002项目名称:思茅区乡镇生活垃圾转运处置项目预算金额(万元):550最高限价(万元)
3月11日,深圳能源发布公告,宣布其控股子公司——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并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后,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33%,挂牌底价为2.83元/股。此次增资项目共释放环保公司股份比例为31.18%,募集资金总额为50亿元
天源环保2月25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持续推进AI技术应用,通过智能监测优化焚烧工艺、开发能源数字化平台,并探索AI辅助项目选址、自动化巡检及视觉检测,提升运营效率与决策精准度。相关规划将严格遵循信披规范分阶段推进,具体进展以公司公告为准。
2月24日,绿色动力披露公告称,公司当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成苏宁为公司总经理,即日起生效,董事长乔德卫不再代行总经理职责。公告显示,成苏宁,1984年出生,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发展至今十来年,业内老人几乎都认为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成熟期或者说是“瓶颈期”。从运营角度来看,整个行业面临着几大困境:第一个是国补退坡,第二个是市场饱和、产能过剩,第三个是环保标准大幅提高。这三大问题也是我们所有垃圾焚烧发电从业者面临的共同挑战。国补退坡从2020年以
“碧树成荫绕楼台,绿意盎然映长空,清风徐来拂面香”。站在铜川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与传统印象里“环境差、厂房脏、灰尘大”的样貌不同,干净整洁的地面,绿树环抱的环境,沁人心脾的空气,鳞次栉比的厂房,与远处碧空如洗的蓝天构成一幅和谐静美的画卷。铜川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坐
1月8日,城发环境公告,公司于2025年1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公司债券。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贵州省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补齐区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能力短板,有效满足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基本运营条件,结合《遵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和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
导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从“快速发展阶段”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现阶段行业向“新”求“质”的过程中,面对双碳目标企业运营管理的绿色低碳转型、盈利空间压缩下企业如何降本增效、企业数智化运营管理、高质量人才培养与提升等都是目前行业关注的问题,北极星启动“垃圾焚烧向‘新’求‘质’调
11月20日瀚蓝环境公布,公司拟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本次交易将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瀚蓝香港拟向计划股东按照4.9港元/股支付现金对价,向购股权持有人
11月18日,瀚蓝环境披露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据悉,瀚蓝环境拟通过控股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瀚蓝香港”),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下称“粤丰环保”),从而使粤丰环保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公司已于2024年7月22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有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3年下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等事项的通知,对74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2023年下半年垃圾处理量及相关电量进行公示,通知如下: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相关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一、根据原省物价局《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