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结合目前关于基础设施领域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笔者认为,958号文仅为发改委对试点行业的初步区分,不宜作为区分“同类项目”的严格标准。对于“同类项目”,应从以下几个角度做广义理解:
1.同类资产的核心为“同质性”,即法律界定、业务形态相同、风险特征不存在较大差异
公募REITs交易结构依托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对于同类资产的界定或可从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规则中寻找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2第九条规定“社会资本方(项目公司)可以以其建设运营的多个PPP项目中具有同质性的基础资产组成基础资产池开展证券化,可以将综合性PPP项目中权属清晰、现金流独立的部分子项目资产单独开展证券化”。储架发行的专项计划同样也涉及同类资产的问题,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问答(三)— 关于分期发行》中规定,资产证券化“一次申报、分期发行”需要满足“基础资产具备较高同质性,法律界定及业务形态属于相同类型,且风险特征不存在较大差异”。由以上规定可知,同类资产的核心为“同质性”,对于同质性应从法律界定、业务形态、风险特征等方面做出判断。对于供水与污水处理项目而言,其底层的收入来源均为基于供水服务或污水服务而收取的自来水费或污水处理费,权属类型均属于收益权,业务形态均为水务类业务,且在产业链条上存在关联性及不可分性,如污水处理后形成的中水可再次加工回用,收入来源均稳定、可持续,项目公司的绩效考核机制相似,风险特征不存在较大差异。故从这个角度来讲,供水和污水处理资产应当理解为“同类资产”。
2.“智慧水务”是供水企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供排一体化”是未来水务项目的普遍形态
国家大力推进供排一体化改革,2017年5月,住建部就曾在《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指出“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排水全过程”;2021年10月,国家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要求积极探索节水、供水、排水和水处理等一体化运行管理机制。目前,已有众多大型水务企业已在智慧水务模式的探索上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大型水务企业的引领下,发展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一体化的智慧水务必然是未来城市治理的发展趋势。将城镇供水和城镇污水治理作为同类资产符合国家水务领域治理改革的实际情况,一定程度上更有利于未来水务领域实现盘活存量资产,扩大资金筹措规模的需求。
3.目前已发行的公募REITs项目底层资产与958号文确定的行业分类并非一一对应
例如,中航首钢生物质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披露文件中显示,该项目底层基础设施资产为首钢生物质项目,包括生物质能源项目,残渣暂存场项目、餐厨项目,对应收费权来源分别为垃圾处理服务费、发电收入以及餐厨项目收费。如以958号文的行业区分标准,供电收入与垃圾处理收入分别属于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的不同类别。再比如,产业园项目中通常含有配套的停车厂,因而产生一定的停车费收入,但停车场项目却在958号文“市政基础设施类”中单独列示。如建信中关村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标的基础设施项目的收入主要包括研发办公用房的租金收入、产业配套用房的租金收入及车位的租金收入三部分。由上述案例可见,已发行的公募REITs项目涉及的底层资产并非严格受限于“958号文”所列示的行业分类,作为项目公司项下基础设施资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行业的限制。
实践中,发行人同时持有供水以及污水处理类资产通常存在于两种情况中,一种为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明确约定某一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同时包含供水和污水处理,如《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甲方将某范围内20年供水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该区域内供水和污水处理新建工程并受托运营该区域范围内存量资产”;另外一种为发行人各项目公司就供水和污水处理分别与政府方签署了单独的特许经营协议。因公募REITs的基础资产实际为项目公司的股权,项目公司项下持有的供水和污水处理项目均为收益来源的一部分,且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不可分性,故上述两种情况均可以参照已发行的公募REITs案例,在行业分类上有所突破。
4.各职能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定义上存在交叉
住建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住建部颁布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行业,依法实施特许经营的,适用本办法”。由上述规定可知,住建部从广义的角度对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界定,包含供水、排水、垃圾处理等在内的多个方面,而发改委在958号文的分类中则缩小了市政基础设施的范围。另外,国务院以及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制定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划分为十三个大类,分别为“农林水利、能源、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原材料、机械制造、轻功烟草、高新技术、城建、社会事业、金融、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其中城镇污水处理和城镇供水项目同属于“城建”类项目,按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进行核准或备案。由此可见,发改委、住建部以及国务院等不同的职能部门在行业分类上存在一定的差别,REITS项目中的同类资产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可以论述的空间。
5.沪深交易所扩募规则对于拟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类型并未严格限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5月31日发布并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规则适用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以下统称“扩募规则”),其中第二章“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原则和条件”中要求“拟购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与基础设施基金当前持有基础设施项目为同一类型”,由此表述可知,监管部门对于拟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类型限制相对宽松,其根本原因在于公募REITs对于基础设施项目规模要求较高,958号文规定“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当期目标不动产评估净值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同时“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具有较强扩募能力,以控股或相对控股方式持有、按有关规定可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各类资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首次发行基础设施REITs资产规模的2倍”。如将同类资产做狭义理解,则很大程度上对于企业进行合格基础设施资产的筛选产生较大阻碍,不符合国家拟通过公募REITs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的根本目的。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同类资产应当作广义理解,发行人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的城镇供水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可以同时作为同类资产发行。
二、特许经营权需具备专属性、排他性
由于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等行业通常实施特许经营,一般情况下,水务类公募REITs项目底层基础设施资产通常为发行人通过项目公司享的特许经营权及基于该等特许经营权持有并运营的供水、污水处理项目。结合市场上以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作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来看,监管机构审查项目时会重点关注运营主体相关业务的稳定性、排他性和特定范围内的垄断性3,即在特许经营期限及范围内,不得出现其他的水务运营主体。常见的供水、污水处理类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范围有两种约定方式:
约定对某辖区内的全部供水和/或污水处理实施特许经营,如前文所举的例子“甲方将某地域范围内20年供水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由乙方负责投资、建设、运营该区域内供水和污水处理新建工程并受托运营该区域范围内存量资产”;
约定对某个特定水厂实施特许经营,如“甲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授予乙方设计、投融资、改造某污水处理厂并负责对该污水处理厂进行整体运营维护,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通常在这种情形下,《特许经营协议》会对该污水厂的收水范围作出限定,即约定由项目公司运营的该污水厂独家处理指定区域内排放的污水。
以上两种方式均可以实现特许经营权的排他、垄断,但第2种情形下,也存在个别项目会出现一类问题:如在同一地域范围内存在多个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仅约定项目公司对某污水处理厂享有特许经营权,但无法满足收水范围特定、排他,或尽管《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了特定的收水范围,但该收水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规模受上游水务公司调控或指令,导致该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规模可能由于非市场化因素产生较大波动。对于此类问题,建议项目公司尝试与政府方以及上游水务公司沟通,签署补充协议,对处理水量以及收水范围进行确认,凡接入特定区域内管网的污水,都应认定为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否则,该项目因特许经营权不存在排他性而应被替换或剔除。
三、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穿透为使用者付费为主
586号文和958号文均要求“收入来源以使用者付费(包括按照穿透原则实质为使用者支付费用)为主”。
就城镇污水处理项目而言,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模式为享有特许经营权的项目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通过自来水费收取污水处理费。换句话说,如果项目公司同时对某区域范围内供水和污水享有特许经营权,则政府可授权项目公司向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用户提供自来水供水服务,通过自来水水费代收污水处理费。在此模式下,收费来源于千家万户,且项目公司可直接收取,不涉及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另一种模式为项目公司通过与政府方签署《污水处理协议》,约定由政府或其下属事业单位(如排水办公室)等根据财政的审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第二种收费模式下,项目公司收取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来源体现为政府财政资金,按“收支两条线”管理。从形式上看,上述第二种模式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并非958号文规定的“收入来源以使用者付费为主”。但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64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排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在此规定的基础上,《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进一步细化了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制度,其中第三条规定,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根据上述规定,污水处理费的缴纳主体实际为排污方,即“谁污染、谁付费”。故尽管第二种收费模式项目公司收入来源在形式上体现为地方政府财政支付,但穿透来看,实质均来源于污染者。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符合586号文和958号文规定的“按穿透原则实质为使用者支付的费用”的要求。
就城镇供水项目而言,如前文所述,绝大多数项目水费为项目公司基于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直接向特许经营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业收取,形式以及实质均可满足使用者付费的要求,也有部分项目采用与污水处理相同的“收支两条线”模式,使用者向政府支付自来水费,再通过财政资金以补贴款、购买付费等形式支付给承担运营责任的项目公司,按照穿透原则,依然属于使用者付费。
值得注意的是厂网一体化项目,此类项目的项目公司在投资、建设、运营自来水厂或污水处理厂时,需要一并投资、建设、运营相关配套管网,作为水厂辅助性设施,为水厂的运营提供必要条件。包含管网资产的水务类项目往往投资成本较高,加之管网自身并不具备产生独立现金流的条件,需要依赖政府补贴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如遇此类项目时,应重点关注政府补贴或可行性缺口补助在项目收入中的比重,避免出现政府补贴或可行性缺口补助比例过高的情况,防止为发行REITs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4。如拟以此类项目发行公募REITs,可以将部分难以产生现金流的管网资产剥离,满足使用者付费为主的申报要求。
四、提标改造及潜在在建工程影响项目成熟稳定
958号文要求“基础设施项目成熟稳定”,并从运营时间、回报率以及收益分散度等方面确定了成熟稳定的标准,即项目运营时间原则上不低于3年,项目现金流投资回报良好,项目收益持续稳定且来源合理分散,预计未来3年净现金流分派率原则上不低于4%。
水务类项目通常在设计阶段会结合项目建设时的实际情况以及预计未来需求,分别设计近期、远期处理规模,并以此为基础分期建设,且通常会随着项目的运营,不定期在原有基础上实施提标改造工程。提标改造工程对项目的影响主要存在两方面:
1.对于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提标改造工程,可能存在运营时间较短无法满足发改委运营年限要求的问题。对于此类情况,发改委在制定958号文时原则性的表述既明确了其倾向性,同时也留有一定的空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本文简称“国办19号文”)的出台也进一步明确可在项目运营年限及收益集中度方面适度放宽5。故结合上述规定,此类提标改造的问题一般不会直接导致监管机构彻底否定项目的成熟稳定程度,发行人及项目组也均可结合相关政策及事实情况予以论证。
2.对于即将实施的提标改造工程或其他潜在在建工程,可能直接影响发改委对项目成熟度的认定。即将实施的提标改造工程及其他潜在在建工程会对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一方面开展提标改造可能涉及项目原有部分设备的关停,导致在一定时期内处理规模大大下降;另一方面,实施提标改造工程通常会因提高处理标准,造成运营成本上升,从而对应水价调整,导致申报材料中涉及的评估测算丧失原有的参考价值。尽管发改委在958号文中对于在建工程的要求仅为具体说明6,但就笔者此前与发改委沟通的经验来看,对于申报阶段可能存在的在建工程,发改委的审核态度还是十分谨慎的。故在基础设施资产筛选阶段,建议尽量避免近期存在潜在在建工程或即将实施提标改造的资产,否则可能存在被发改委认为项目尚未达到成熟稳定标准,不宜申报的风险。
五、存量资产前期手续缺失的问题需重点关注
水务类项目资产通常以“存量+新建”的形式出现,或约定由项目公司受托运营存量水厂并设计、投资、建设新水厂,或约定由项目公司在承接原存量水厂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并运营改扩建后的水厂。在核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手续时,需同时关注存量资产和新建资产的合规性。相比较而言,存量资产的手续通常存在较多瑕疵,且协调解决难度较大。
据了解,项目资料缺失主要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1.存量资产建设时间较为久远,甚至不乏1990年之前的建设工程,因历史原因导致部分手续遗失;2.存量资产多为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前期审批、尤其在用地及规划手续上政府可能自行简化办理;3.部分水务类项目属于应急工程,未批先建,但后期已无法再补办手续。诸如此类问题,在核查手续时,首先需要向项目公司甚至项目移交前的主体了解清楚事实情况,再结合项目建设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具体分析采取何种补救措施,通常有补充办理相关证照或由主管部门以“以函代证”的形式出具说明意见两种方式,具体对于某一类固定资产投资手续应该如何判别并设计解决方案,因篇幅原因本文就不再赘述。大多情况下,《特许经营协议》会对移交资产的前期手续作出约定,如约定由政府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立项、可研、环评等相关文件,或约定政府方保证移交资产手续必须合法、合规,如发现固定资产投资手续存在问题,政府方应承担相应的补办或协助补正的义务。
为进一步妥善解决存量资产前期手续的合规性问题,国办19号文也明确指出加大存量资产政策支持,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同时,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发改委牵头,协同其他职能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
六、不动产权属登记存在瑕疵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7(2019年修订)第五条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根据上述规定,基础设施资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就水务类项目而言,主要涉及的不动产权利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对应的权属文件为土地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
水务类项目土地使用方式通常分为以下类型:1.划拨取得,即政府方向项目公司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将土地划拨至项目公司名下;2.出让取得,即由政府方与项目公司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公司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以上两种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类型通常存在于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实施的项目中;3.协议约定项目公司无偿使用,即土地权属依然登记在政府方名下,项目公司基于《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按照原状无偿使用,这种土地使用方式通常存在于以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实施的项目当中。在第三种项目公司无偿使用土地的情形中,可能出现政府方并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土地证的情况,如富国首创水务REITs项目深圳资产用地系由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划拨给深圳市水务局,土地使用权归市水务局所有,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由深圳市水务局在特许经营期内将各水质净化厂厂区当期设施用地无偿交与项目公司深圳首创使用,根据法律意见披露信息,该土地的不动产登记正在办理过程中。
就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权属而言,据笔者了解到的信息,包括富国首创水务REITs在内的水务类项目均存在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未进行所有权登记的问题。尽管监管机构目前对水务类项目涉及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登记问题尚未作出严格的要求,但目前的审核标准未来是否会随着公募REITs的开展趋于严格,监管的态度仍不明确。基于我国《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登记的规定,建议发行人及项目公司尽早就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登记或取得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认可意见,以便应对监管部门审核标准的变动。
七、小结
国家鼓励水务行业积极参与公募REITs试点,给水务企业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新的选择。现阶段监管机构相对宽松的审核标准和国办19号文释放的积极信号为水务企业发行公募REITs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可能性,但水务类资产相较于其他类型的资产存在的特殊问题也值得发行人及项目组关注,对于项目未来发行公募REITs可能存在的风险需要提前做好预案。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4日下午,中国水务投资集团与河南国控集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郑州隆重举行。省政府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照松,中国水务投资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薛志勇,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教授、知和环保科技公司董事长李海松,河南国控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文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郭辉以
3月12日,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江龙会谈,双方围绕水处理、水环境治理及海水淡化等领域合作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杨贞武对黄江龙一行到访表示欢迎。他表示,公司全面践行“四新”能建战略,聚焦“八网”融合,锚定“水、
在“世界水日”来临之际,一场水科技领域的盛会即将在武汉拉开帷幕。2025鸿威第7届武汉国际水科技博览会(简称:武汉水博会)将于3月20-22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行。这一盛会不仅是水行业年度的重要活动,更是推动水经济发展、促进水科技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发展势头迅猛,成为我国
在全球积极响应“双碳”号召的大背景下,绿色能源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成为必然趋势。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合,成功在钱江生化所属的长河水厂建成3.5MWp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运行。该项目作为海宁市首个“水厂+光伏”模式发电
2025年开年,国产AI大模型DeepSeek在水处理领域掀起应用热潮!从洪水预警到管网调度,从水质监测到生态治理,DeepSeek正以“技术普惠+场景深耕”的双重优势,推动行业智能化转型加速落地。1、成都环境集团DeepSeek2月17日,成都环境集团完成成都首个水务环保大模型平台建设,并成功部署DeepSeek-R1(67
1月23日,深圳市环境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开启合作新篇章,助力双方高质量发展。环水集团总裁龚利民,华为公司副总裁、公共事业军团总裁李俊风出席并见证了签约。在签约现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公共事业军团总裁李俊风发表致辞并表示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推动水行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助推水务产业链发展与国家现代化同频共振,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武汉市水务局指导支持,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城镇供水排水协会、广东鸿威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主办、武汉鸿威国博会展有限公司承办的2025鸿威第7届武汉国际水科技博览会(简称武
近日,联合水务与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建”)、安徽紫朔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紫朔环境公司”)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共同开启水务领域合作发展新篇章。签约仪式在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举行,联合水务董事兼执行总裁刘猛、联合水务
1月3日,海南水发发布关于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海南省水利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变更的公告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为加快水利水务项目建设,更好服务海南省水利水务行业高质量
作为省国资委A类拓新企业、粤海水务下属科研创新核心平台公司,粤海科技公司依托粤海水务产业优势资源,深耕水务新工艺、新材料及低碳节能技术开发应用、智慧水务、环境监测、水务增值业务等领域,积极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2024年,粤海科技公司涌现一批科技创新
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3月19日-21日深圳将举行“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赋能高质量发展”主题路演推介会,集中推出能源、交通、水务三大领域共24个、总投资超2000亿元的优质项目。其中,水务领域包括5个污水处理及水厂项目,总投资78亿元。1、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拆除新建工程2、集成电路基地污水资源化示
摘要:3月29日,市场将迎来首批两只新能源公募REITs。作为新能源产业与公募REITs的结合,新能源公募REITs不仅进一步拓展了公募REITs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丰富了公募REITs覆盖的底层资产类型,推动我国公募REITs资产向着成熟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将进一步助力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对促进
3月8日,浙能锦江环境董事长韦东良一行赴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政府拜会温岭市委副书记、市长马厉财,双方就温岭生态产业园高质量发展进行探讨。韦东良首先介绍了浙能锦江环境生产及发展相关情况。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对盘活存量资产的政策号召,有序推进项目发行公募REITs。为有效激发温岭生态产业园技术优势
首创环保9月28日发布公告,富国首创水务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于2021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实际发售基金总额18.5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认购51%基金份额。富国首创水务REIT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扩募发行,预计扩募规模为9-13亿元。最终募集规模以市场发行情况为准。未来公司
8月29日,青岛娄山河污水处理厂REITs项目发布前期咨询招标公告,青岛娄山河水务有限公司拟以旗下的“娄山河污水处理厂”发行基础设施公募REITs。需要对项目发行的前期工作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辅导,项目控制价为87.36万元。
4月15日下午,首创环保集团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暨ESG社会责任报告发布会以线上直播的形式在北京召开。首创集团党委副书记、首创环保集团董事长刘永政,首创环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张萌,首创环保集团董事、总经理李伏京,独立董事孟焰、刘俏等出席发布会。集团化整合后首份年报营收利润再创新高在整合后
为进一步做好民生保障项目,加快推进企业市场化改革转型发展,近期,溧水水务集团多次进行溧水秦源水务REITs项目研究讨论。REITs就是资产上市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是我国探索公募REITs市场的首次尝试,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包括铁路、港口、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风电、光电、水电等能源基
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公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服务机构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近日,第二批基础设施REITs产品中的建信中关村REIT、华夏越秀高速REIT已完成发售,投资者踊跃认购,而首批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二级市场表现也十分稳健。随着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的不断推进,基础设施REITs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逐步显现。可以预见,下阶段参与试点的新项目类型将不断涌现,申报项目数量将逐步增加。
11月23日,无锡市发改委等3部门印发《无锡市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若干措施》,措施指出,完善PPP项目社会资本股权退出、参与方责权利承继、合作协议调整等配套制度,在确保项目权责明晰、运营稳定、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围绕轨道交通、收费公路、垃圾和污水处理等重点领域,鼓励符合条件PPP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4月8日,土默特左旗金山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203132000元。金山污水处理厂分为二期:1.金山污水处理厂一期基本情况,金山污水处理厂一期2009年由金山开发区承建,工程投资4532万元,资产于2019年12月整体移交城投公司运营管理。金山污水处理
当前,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数智化技术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该技术通过大数据分析、机器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管理,可以实现垃圾焚烧的精准预测、智能控制、稳定运行和高效燃烧。在大数据飞速发展的今天,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与数智化结合越来越紧密,以上海环境为代表的垃圾焚烧发电龙头企业肩负起助力行业高
日前,江苏宿迁发布《宿迁市2025-2026年度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2025-2026年,全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共编排118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08.8亿元。其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43个,计划总投资22.4亿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8个,计划总投资0.7亿
4月8日,湖南省发改委公布2025年省重点建设项目、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名单。省重点建设项目289个,省重点前期工作项目51个。其中生态环保项目5个。湖南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及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湖南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长株潭一厅(湖湘绿厅)一道(核心生态绿道)娄星产业开发区涟钢周边环境综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昆明市西郊有机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及五华区低碳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旧资源利用区(380亩)开发项目招标计划发布,项目总估算投资约92500万元。项目概况如下:(1)昆明市西郊有机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占地面积66.35亩,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粪便处理系统、沼气处理及利
日前,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项目补贴标准(试行)》。文件明确,补贴范围为亦庄新城范围内,适用于运营期内项目的运行补贴。补贴对象为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实施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不含为应对突发状况、短期需求或特定过渡阶段而设立的污水处理项目)运
作为达州东部经开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麻柳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36.67亩,由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和再生水厂两部分组成,设计总规模为2万立方米每天,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一阶段建设规模为日处理量5000立方米,于2022年12月底开工,目前整个项目已进入收尾
4月9日,驻马店市驿城区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发布。驻马店市驿城区汝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融合EOD项目位于位于我区诸市镇境内,总面积10199.56亩,主要内容包括:诸市镇汝河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现代智慧化绿色低碳农产品种植及加工项目、和
4月8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工作的范围为大城市及以上城市,共评选不超过20个城市,主要向超大特大城市以及黄河、珠江等重点流域沿线大城市倾斜。中央财政按区域对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给
4月8日,金马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运营管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牵头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四川二滩国际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员)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1579888.00元;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牵头人)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
4月7日,山东青岛高新区西片区污水厂工程招标计划发布。该项目一期建设规模为土建按照5万吨/天建设,设备按照5万吨/天安装,一期项目总投资约6.7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下污水处理箱体及办公楼、变配电站、臭氧发生间等设施。估算投资6.7亿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