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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临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2022-08-05 09:48来源:北极星垃圾发电网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飞灰螯合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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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8月5日,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公布临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2年8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8月5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4237578

电子邮箱:lyxhjbhjhpk@dz.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402室

邮 编:251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1

项目名称:临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集贤新村

建设单位:临邑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德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临邑高能环境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总投资3700万元,环保投资2833万元,在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集贤新村建设临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填埋总库容约为21.60万m3,有效库容为19.71万m3,分二个填埋区,1#飞灰填埋区、2#飞灰填埋区填埋垃圾焚烧发电厂螯合后的飞灰。飞灰螯合过程及飞灰暂存过程均已含在山东省临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暂存库扩建项目中,不包含于本次飞灰填埋场项目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措施后能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水泵、填埋区的各种机械组成等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运输及填埋设备,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合理安排运输及填埋时间, 采取加装消音器及减震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2、运营期废水环境影响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淋溶液和生活废水。填埋场采用 HDPE 膜双层防渗结构,场底设置淋溶液导排系统,填埋区淋溶液经主干管收集,由提升泵站提升至调节池暂存,生活废水直接进入调节池,项目废水经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后,确保出水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及《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3标准要求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得外排。

3、运营期固废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采用固定垃圾箱和垃圾桶收集,加盖放置,存放场所地面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防渗硬化,同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4、运营期废气环境影响

项目飞灰填埋期间废气主要是填埋区颗粒物和调节池产生的氨、硫化氢等无组织废气,采取分区作业、及时覆盖、喷雾抑尘系统、增加绿化、调节池加盖等措施,确保废气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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