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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汉中市人民政府发布《汉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汉新区、航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汉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汉中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持续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继续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乡村建设行动,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稳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任务,将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紧扣我市“绿色循环·汉风古韵”战略定位,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核心,构建“一户一处景、一村一幅画、一镇一风景、全域大花园”净美汉中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立足我市不同区域气候条件、地形地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文习俗,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引领,突出地方特点。以县域为单位先规划后建设,突出地方特点、文化特色、时代特征,留住乡愁,不大拆大建,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实现农村景观、文化遗产有保护,村庄发展有蓝图。
坚持农民主体,突出多方参与。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考虑农村特点和农民需求基础上,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增强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坚持健全机制,突出统筹发展。立足三年行动基础,强化衔接,完善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注重质量,统筹推进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社会管理,加快整治工作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与镇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乡风文明、乡村治理等工作统筹衔。到2023年,11个农村人居环境市级样板镇,100个市级示范村全部创建达标,其余整治村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实现美丽宜居目标。到2025年,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厕所粪污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乱排乱放得到管控,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稳定保持在95%以上,城乡结合部及条件较好村庄实现分类处置、源头减量;各项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农民群众卫生健康和环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5%以上,村容村貌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与“十三五”末相比,全市干净整洁村占比由95%提高到100%,重点达标村占比由60%提高到80%,示范样板村占比由10%提高到20%,乡村综合承载功能进一步增强。其中:
一类地区(留坝县、佛坪县)。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全覆盖。
二类地区(汉台区、城固县、西乡县)。农村户用厕所实现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地区(南郑区、洋县、勉县、宁强县、略阳县、镇巴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得到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基本改善;村容村貌水平明显提升,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示范取得积极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对2013年以来利用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问题厕所,于2022年底前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厕所,结合后续改厕工作,逐步整改到位。立足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风俗习惯,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能改尽改;不具备条件的、列入撤并拆迁计划的村庄可通过建设公厕满足群众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加快新改建镇村景区旅游厕所、学校厕所,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强化日常运行维护。2021—2025年,新改造农村户用卫生厕所10万座以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选好适宜技术模式。鼓励对现有农村改厕技术进行改进完善,探索推行一体式后端设施设备和节水型、少水型前段设施设备,降低前后端改造成本,成熟后再逐步推广。鼓励城乡结合部及有条件的地方新建户厕入户进院,引导新改水冲式厕所入室进屋。对因选用技术模式不当出现问题的厕所,及时研究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健全市县镇村四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探索线上互动、线下指导等多种方式帮助基层解决改厕难题。(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卫健委、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狠抓厕所粪污治理。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实现厕所粪污就地就农资源化利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结合发展绿色农业,开展厕所粪污收集处理利用。鼓励厕所粪污与畜禽粪污统筹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农民或市场主体组建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服务队伍,建立粪污清掏和资源化利用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旅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4.突出改厕质量实效。严把产品质量关,规范招标采购程序,加大产品质量市场监管力度。严把施工质量关,由培训合格的施工人员严格按标准要求改厕,或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组织村民施工。严把竣工验收关,完善落实相关标准和规范,将群众使用效果和满意度等纳入验收指标。(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分区分类有序治理。梯次推进,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街道)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推动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不同地域类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合理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联村联户集中处理、单户分散处理等技术模式,探索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改厕一体化建设工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厕所粪污治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6.加大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7.实施农村水系整治。鼓励河(湖)长制向村级延伸,统筹兼顾农村河湖管控与水生态治理保护,深入开展河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实施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推进重点河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水污染防治、生态湿地修复与保护。(牵头部门:市水利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
8.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依托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县、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优化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布局,实现单户分类,持续提升覆盖率;立足农村实际,积极采用小型化、分散式无害化处理方式,科学选择收集、运转和处置模式,降低管护和运行成本,建立稳定运行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提高处理能力。(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9.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路径。(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0.完善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加快以县域、镇(街道)为主的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扩大供销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创新回收方式和业态。鼓励引导农村建筑垃圾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建设等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局;配合部门: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不断提升村容村貌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11.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通盘考虑农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推进100个市级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示范村和120个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编制村庄规划。(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2.改善提升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引导村民积极开展庭院绿化,围绕农村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联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3.强化乡村风貌引导。按照“格局空间合理、村容田园乡土、村庄特色突出、民居风貌传统、传承历史文化”的总要求,在科学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用地功能布局的同时,进一步突出对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的引导管控,科学指导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制定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有序推进村庄及庭院整治,突出乡土特点和地域特色,持续开展农房建设试点,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因地制宜推进乡村建设,不搞千村一面,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住建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4.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夯实县区政府责任,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养护机制,合理设置农村道路管护公益性岗位。有序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进村入户,进一步改善村庄交通条件。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突出稳定水源、城乡一体化、小型工程规范化改造等重点,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和管理体系。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推动天然气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整治农村户外广告,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努力实现农村生产生活用火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积极配备必备的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应急救援安全通道。(牵头部门: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国网汉中供电公司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五)提高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15.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落实《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农膜监管力度,严格源头管控。开展生态膜、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传统地膜试点示范。以玉米、马铃薯为重点作物,以加厚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废旧农膜回收试点示范,健全回收网络,探索回收利用机制。开展农膜适应性覆盖评价,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大农膜回收技术集成和机械研发,全面提升农膜回收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6.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开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打造典型样板。健全秸秆收储供应体系,提高秸秆商品化收储和供应能力,提升产业化利用水平。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不断完善秸秆资源台账制度,推进秸秆利用运行长效机制,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7.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程度。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引导养殖业从水源地、水网地向山区农区转移,推广“果蔬茶园牧”种养模式,加快构建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发展方式。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严把涉重金属项目审核关,深入推进农用地分类管控,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引导有条件有需求的大型规模场建设完善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生产等设施设备,推动有关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落实。鼓励畜禽粪肥施用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发展。(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18.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围绕“八清一改”要求,坚持“立足清、聚焦保、着力改、促进美”12字方针,把村庄清洁行动与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健康卫生的良好生活习惯。结合风俗习惯和重要节日,组织动员群众开展攻坚战、特色战、歼灭战等系列活动,集中力量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常态化,打造净美宜居文明村庄。(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19.健全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五有”机制。明晰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健全管护队伍,落实管护经费,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有条件地区可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七)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
20.激发内生动力活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后续管护工作。坚持农民主体作用,引导调动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人成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倡导者、参与者和受益者。(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1.提高文明健康意识。举办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学校、幼儿园教育内容,普及卫生健康和疫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通过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环境卫生治理和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主要力量。推进健康村庄建设,完善村庄公共卫生设施,深入开展卫生县城、卫生镇村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广泛动员农村青少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卫健委;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2.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支持立足各地实际,制定完善村庄公共场所卫生保洁、社区噪声控制等文明公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道德积分兑换等活动;将“门前三包”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责任,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意识。(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妇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八)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3.创新完善相关激励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设施建设用地要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明确,按照设施农用地管理;设施用水、用电比照农业用水、用电执行。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用地,积极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加大以工代赈等方式实施。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一线实际指导。加强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监测,定期发布监测报告。(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4.加快标准体系建设。着眼关键环节风险防控,突出群众意愿征询、施工质量监督、工程验收、后续管护、第三方评估等重点环节,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整治行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地方标准,强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企业等标准化意识。增强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守质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健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5.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县区为主、市级适当补助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县财政投入,将县财政投入情况纳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继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县区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可按规定统筹整合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和撬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强化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金融、财税、监管政策的正向激励,给予低成本资金支持。严格执行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举债推进,严防举债风险。(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26.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好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总体部署一体推进。坚持市负总责,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有序推进。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促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市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基层干部队伍,推动工作任务落实。镇(街道)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将国有和镇(街道)农(林)场居住地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7.分类精准整治。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8.完善整治机制。调整优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强化各专项推进办公室力量。县区要立足各自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工作推进机制。突出质量实效、群众满意导向,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活动,示范带动面上整体提升。在工作推进中,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和“一刀切”现象,充分考虑基层财力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任务。(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配合部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29.督查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党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列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范围,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市级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考核、验收的标准和办法,会同县区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定期组织开展对各地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相挂钩,检查结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县区按照规定予以适当奖励,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牵头部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30.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多种融合传播手段,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积极推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典型经验,讲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百姓身边故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畅通群众反映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各方共识,合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市文旅局、市乡村振兴局等;落实主体:各县区政府)
附件:1.汉中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年)
2.汉中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推进方案(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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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强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专项行动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金融支持。主动对接各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及时响应信贷需求。聚焦农村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开
近日,内蒙古喀喇沁旗人居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马鞍山)施工及运营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19.688855万元,招标人为喀喇沁旗河南街道管理办公室。项目规模建设1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管网,其中河南街道马鞍山村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200吨/天,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黑龙江省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在2024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要达到35%以上,新增完成45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确保治理后的村庄实现“三基本”。完成19条国控监管清单水体和9条省控监管清单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确保治理完成的水体不出现“返黑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29日,焦作市中站区生态环境治理及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类EOD)社会投资人中标结果公示,中铁七局集团联合体中标该项目。合作期25年,其中建设期2年。项目招标人为焦作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初步预估总投资为124643.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2494.13万元,工程建设
12月15日,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Ⅰ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委托运营(OM)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预中标人是中建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广西金牌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城投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国宏智鸿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023年12月6日,内蒙古喀喇沁旗2022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农村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为内蒙古顺宝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1153.876398万元,工期240天。项目规模: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11月23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对外发布了《海南省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7年)》,方案指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六水共治”,按照“三大模式、六条路径”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
11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废硫酸利用处置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与防护》等3项国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17日,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Ⅰ标段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及委托运营(OM)发布招标控制价公告。公告显示,(1)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99834.57万元,其中:勘察费为1139.57万元;设计费为1628.0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970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广西桂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投资人+EPC+运营的采购活动因招标计划有变动终止采购。据了解,该项目总投资估算额为280624.14万元,项目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4年,运营期26年。建设内容和规模:(一)农村人居环综合境整治项目1.农村供水工程:在
为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生态环境部聚焦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和难点,于不久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稿。此次指导意见在编制过程中,对当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梳理,实地调研了地方在具体工作中的相关经验、问题和建议,又
近日,广东梅州市丰顺县(2024-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攻坚行动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一期)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496.94万元,本项目(一期)共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共195座,处理规模共3525t/d(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4座,新建资源化利用设施121座);配套污水
10月16日,山东济南历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价:967
10月16日,广东紫金县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标报价79360000.00元。招标范围及规模新增污水管主管网151000米,支管网72001米,入户管网237470米,检查井12381座,道路修复工程;新建污水处理设施137座,新增污
近日,山西临县碛口镇等七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146145100.00元,项目规模:工程为碛口镇等七个乡镇十八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为解决所在村庄的污水排放问题,采用集中收集+转运处理的方式,村庄内沿地势敷设污水管和污水检查井,污水最终汇集在新建污水
10月11日,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公告发布。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716242908.09元。该项目一期包括3部分内容:(1)跃进河下游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保护与修复,建设内容主要是在跃进河支流开展环保清淤工程、生
10月9日,河北阜城县2023年大运河沿岸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建设内容与规模:阜城县码头镇区域83个村庄4600个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规模489m3/d,新建污水单户处理设施2345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429套,新建dn100PVC-U污水收集管道41.31km,dn160PVC-U污水收集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导则(试行)》,该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资源化利用方式和处理设施工艺技术的选择。
近日,青岛市上合示范区临海片区综合整治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预中标公示。中标候选人如下: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报价:1716242908.09元;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景观市政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报价:1710749608.89元;第三中标候
9月20日,关于天门市湖泊流域水环境治理及综合开发项目—湖泊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EPC工程的定标结果公告发布。中标人为天门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本项目设计费为1466000元;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35340200元。公告如下:天门市湖泊
近日,广东景泽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长期资本战略规划的考虑,同时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影响,为提高公司决策和经营效率,高效开展业务,降低运营成本,更好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近日,广东中山市黄圃镇横档村、吴栏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EPC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中标价61497260.77元,工程内容包括对横档村新建埋地管DN150~DN600共计37.25千米,新建污水压力管384米,新建及改造DN100立管共计60.3千米,新建6座污水提升泵站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山西省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重新采购,项目总投资约2.7亿元,垃圾处理费最高限价243元/吨,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山西省保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1月21日,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超5亿元人民币,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公示如下:项目概况:广州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2
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东胜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项目招标,预算金额185395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东胜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包括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环境卫生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范围内的东胜城区、街、路、巷道、居民区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公厕化粪池产生的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外运处置项目(处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都安海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79元/吨,年服务金额为230.68万元/年。中标企业主要对巴马瑶族自治县范围内全县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包含那社乡、所略乡、百林乡这三个乡镇)进行处置,数量
项目概况: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2026年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处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CG2024078项目名称: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2026年生活垃圾
近日,郑州公用集团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申报的《基于工业互联网技术的生活垃圾焚烧智能管控系统研究及应用》荣获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在郑州(南部)环保能源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发展指引,积极探索创新、科学研讨论证,在本工程实践研究的基础上,精心打造出一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平泉新泉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1343.24万元,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1757二、项目名称: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平泉新泉科技发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综合利用配套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晋江市景华建材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价格为5元/吨。公示如下:
11月14日,天富建筑产业伟业公司水利分公司承建的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成功实现一次点火。此次点火成功,标志着该项目已步入全面冲刺的关键时期。石河子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第八师石河子市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被列入师市重点工程项目。该项目占地总面积达192亩,总投资高达4.7亿元人民币。项
11月11日,由中国启源总承包的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通过“72+24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机组设备运行安全平稳,各项技术参数均达到设计规范标准,指标优良,标志着该项目由建设阶段进入生产运营阶段。该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项目团队认真落实“提质增效”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盐城市人民政府公示盐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意见,盐城市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产生飞灰(原灰)约40吨,中标人须具备全量接收并资源化利用处理的能力,并优先足量保证本项目所需飞灰处理能力,确保市静脉产业园焚烧厂飞灰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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