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附件: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办法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9月16日
江苏省太湖流域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太湖水质,规范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管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太湖流域二、三级保护区内,在工业集聚区新建、改建、扩建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改建印染项目,以及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现有企业在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实施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其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减量替代(以下简称减量替代)工作。
第三条 太湖流域市、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减量替代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依法实施的新、改、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减排替代方案实施审查。
第四条 本办法中的减量替代,指的是在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基础上,通过区域内现有项目的污染物减排量来抵消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以达到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削减。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重点水污染物为总氮、总磷。
第六条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权限,实行建设项目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减量替代方案(以下简称减量替代方案)分级管理。
本办法第二条中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除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的情形外,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其减量替代方案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前款规定以外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按照规定审批权限,其减量替代方案由有相应环评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第七条 属于本办法第二条中规定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向有权审批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时,应同步报送该项目减量替代方案,减量替代方案应明确拟替代量、减量替代指标来源及建设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意见等。
第八条 实现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地区,符合下述规定的减排量,可用于减量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以下简称减量替代指标)。
(一)本五年规划期内通过产业置换、淘汰、关闭等方式形成的已完成实施的具体工业减排量。
(二)本五年规划期内接纳工业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通过提标改造、中水回用等方式形成的已完成实施并产生减排效益的工业废水减排量。
(三)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可用于减量替代的总量指标。
第九条 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原有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许可排放量或原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确定的排放总量核定。
第十条 新建、扩建项目所需替代的重点水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核定。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建设项目新增排放总量原则上应在项目所在县(市、区)范围内减量替代,县(市、区)范围内无法减量替代的,可申请在设区市行政区域内减量替代。
第十二条 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建、扩建项目新增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应当从减量替代指标中取得,且按照不低于该项目新增年排放总量的1.1倍实施减量替代。战略性新兴产业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印染改建项目应当实现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改建后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不应超过原年排放总量的二分之一。
提升环保标准的技术改造项目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减少幅度应当不低于该项目原年排放总量的百分之二十。
第十三条 太湖流域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减量替代指标管理,减量替代指标不得重复使用。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所减少的重点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指标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项目的减量替代方案,应当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同意前实施完成。
第十五条 本五年规划期前已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不再建设的,已核定的总量指标和减量替代方案不得再用于其他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或重新审核的,原核定的总量指标及减量替代方案可继续使用。
第十六条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或者委托技术机构提供减量替代管理的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 太湖流域设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在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本地区建设项目减量替代情况报送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太湖流域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区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安徽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规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
近日,同济科技旗下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成功中标“普陀山生活污水处理委托运营项目”。据悉,该项目设计污水处理规模达7000吨/日(含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主要水污染物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标准,委托运营期为15年。同济环境依托同
3月24日,河南发布《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钼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钼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钼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2025年一季度“开门红”工作的通知》精神,四川发展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环境研究院”或“公司”)落实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和公司“稳中求进、以季保年、实干争先”的工作要求,于2025年3月10日,中标高县经开区污水
3月20日,四川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发布。该项目新建泸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40000m3/d,出水达到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配套建设DN200-DN1000污水管网3km;配套建设6000m3/d的再生水厂1座。项目总投资250930000元,计划于2025年4月21日招标。
3月1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标准规定了纺织工业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规定了纺织工业企业、纺织生产设施以及纺织工业污水集中处理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标准适用于现有纺织工业企业和纺织生产设施的水污
2月19日,河南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成交公告发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1.35元/吨。长垣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项目位于长垣市东北部,设计规模为8万吨/日,特许经营范围为山海大道以北的城区,出水水质执行《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一级标
2月19日,浙江印发《浙江省生活垃圾焚烧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准入指导意见》明确了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准入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要求建设项目选址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相应行业的发展规划等。《准入指导意见》对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等方面
近日,山东省正式发布《山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标准分为A标准、B标准、C标准、D标准。其中A标准要求除总氮(TN)外,常规指标(COD、氨氮、总磷)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即COD≤30mg/L、氨氮≤1.5mg/L、总磷≤0.3mg/L,而TN限值为10mg/L。此外,该标准还引入瞬时排放限值。具体
2月8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地方标准《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提升我省纺织工业等重污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司长王志华表示,生态环境部努力将排污许可制建设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的核心制度。一是实现排污单位“全覆盖”。将全国386.7万家排污单位纳入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7.1万张,排污登记349.6万家,管控水污染物排放
日前,山西晋中市政府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3%以上,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续下降,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争达到峰值。详情如下:晋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晋中市人民政府印发晋中市碳达峰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实施煤电行业碳达峰行动。充分发挥煤炭“压舱石”和煤电基础性调节作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继续加强煤炭保供任务日常监测和调度管理,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夯实煤电机组保供基础,协调督促发电供
推进风电光伏和储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光伏”“风电”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推动能源电力转型发展,督促已批复新能源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及早开工建设。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电站的建设。有序发展新型电化学储能,实现“新能源+储能”协调发展。充分
4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加快建设新型电力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9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件指出,2025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夯实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基础。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发展,加快
北极星储能网讯:4月1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及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召开北京市2025年能源工作推进部署会,部署《2025年北京市能源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谋划推动北京新型储能电站应用示范区建设,会同房山区编制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11个试点项目,重点聚焦用户侧和电网侧,鼓励高安全性固态/半固态锂
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2025年北京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占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5%以上,优质能源消费比重超过99%,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达到26.3%,外调绿电规模力争达到400亿千瓦时,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约38万千瓦。为高质量做好2025年北京市能源工作,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联合印发
过去一年,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北京能源领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有关能源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深入推进能源领域安全韧性、低碳转型、节能增效、区域协同、改革创新、优化服务等各方面工作,能源领域发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要求,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杭州市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十条(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社区层面积极推动氢能的应用,具体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综合发电系统、备用电源以及热电联供系统等领域,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同时,通知还强调了绿氢的推广使用,特别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2025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强化能源资源消费“双控”管理。严格执行能源资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差异化分解下达各市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完善省直机关能耗定额管理指标,2025年确保全省公共机构能源
据葛洲坝生态环保消息,2月26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与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等单位签署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长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姜华围绕水处理、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新能源开
江苏无锡的水域面积占全太湖的26%,人口占太湖流域总人口的4.67%。多年来,无锡始终坚持大力推进太湖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聚焦太湖治理的治污、防污、控污等环节,无锡供电公司挖掘电力数据价值,构建图像识别模型,积极参与太湖治理,辅助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科学决策。2月6日,美丽无锡建设大会暨新一轮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提出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持续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确保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和高效运行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12月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等18项措施,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详情如下:关于进一步优化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近两年环保行业竞争激烈,整个环保市场出现下滑现象,许多上市公司业绩下降,在这样的“困局”中,有些企业仍能杀出重围,做出亮眼成绩,葛洲坝生态环保就是这样一例。葛洲坝集团成立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旨在积极响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开拓环保工程新领域,助力“美
11月25日,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非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葛洲坝集团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施渔业土地租金:2000元/亩/年;绿洲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建安工程下浮率:10%;绿洲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费用下浮率:40.00%;服务期:
金秋送爽迎丰收,正值工程建设施工的黄金期,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现场一派繁忙景象。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建成后,将成为江苏省出水标准最严的污水处理厂之一,进一步加大太湖流域和吴淞江水系水环境保护力度,控制太湖水体的富营养化,逐步恢复良性循环的水生态
10月11日,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投资金额人民币约29.7亿元(其中,生态环境治理投资:约5.28亿元;关联产业类项目:包括设施养鱼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96亿元)、文旅康养项目(总投资估算约9.74亿元)、预制菜及冷链物流项目(
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做好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提出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要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尊重农民意愿和需求,治理后实现“三基本”要求: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
近日,江苏省规模最大、出水标准最高的全地下污水处理厂太湖新城三期主体工程完工。太湖新城三期全地下污水处理厂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毗邻京杭大运河,也是无锡市的重点民生和生态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改善无锡市区域内的水环境,提升太湖流域污水综合治理能力,提升环境保护等级标准。该工程总占地
近日,江苏省环保集团所属江苏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厂网站”一体化提质增效项目)。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2.9亿元,经营年限30年,实施内容包括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管网整治工程、“厂网站”一体化管控工程及存量资产统一托管运营。太湖是长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