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监测气体监测政策正文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安装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

2022-10-14 08:46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氮氧化物尾气监测数据环境执法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于日前发布《关于明确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使用要求的通知》,对20t/h以下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的使用进行了明确。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雄安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执法支队:

目前我省部分地区20t/h以下燃气锅炉安装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调研发现,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技术仍不成熟,故障率比较高,运行维护不规范,监测数据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排污状况,不能作为环境执法参考线索,同时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

目前生态环境部尚未出台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安装、运行及维护相关规范标准,我省也未出台相关规定。

本着为企业纾困解难、减负增效的目的,请各地不再要求相关企业安装燃气锅炉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已安装的,作为企业自身环境管理使用。不得以未安装、运行氮氧化物尾气分析仪或分析仪监测数据超标(异常)作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自行监测,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性监测,对监测污染物排放数据不达标的,要及时督促指导其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

2022年10月11日

33_副本.jpg

34.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氮氧化物尾气查看更多>监测数据查看更多>环境执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