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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综合治理工程EPC工程招标!

2022-10-20 08:51来源: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关键词: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场地综合治理EPC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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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0月19日,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综合治理工程EPC工程招标,详情如下:

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综合治理工程EPC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22]2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励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宜昌市银河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综合治理工程EPC工程

2、建设地点:宜昌高新区花艳路

3、主要建设内容:(1)对地块内北部多环芳烃+重金属铅复合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605.1m2,修复方量605.1m3,在场内预处理后外运水泥窑协同处置;(2)对地块内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土壤修复面积为15350.3m2,修复方量24424.9m3,原地异位热脱附技术修复达标后原址回填;(3)清挖产生的渣土冲洗后回填;(4)基坑水、渣土冲洗水及洗车废水等工程废水采用“混凝沉淀+砂过滤+高级氧化+活性炭吸附”移动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规模30m3/d,处理达标后外排;产生的污泥送修复车间处理。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6、履约期限:180日历天。

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施工过程规范、修复效果合格并配合修复效果评估单位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修复效果评估,最终移出污染名录。

8、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要求和施工资质要求:(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4、拟派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未在在建工程担任工程总承包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6、设计负责人和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拟派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施工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由具有机械(C1证)和土建(C2证)的两人担任安全员】,本项目配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说明:

(1)在投标阶段,投标人若无法提供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满足上述要求的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可按文件格式要求上传《人员承诺书》。

(2)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将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传《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下载)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应提供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4)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重要提示: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及证号。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9、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的施工类“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

10、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包括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和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和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是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

(2)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应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委派,设计负责人应由负责本项目设计的单位委派;

(3)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4)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1月10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本项目各投标人可以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投标,请各投标人关注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项目电子营业执照“一网通投”实测和开展在线培训的通知》。

七、开标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组织网上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做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方)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八、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9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5号

联系人:王孝峰

联系电话:13886715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励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港城路16号安旺九龙城308室

联系人:蒋广之

联系电话:19907205631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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