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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住建通报:部分生活焚烧发电厂施工现场管理有待加强

2022-12-01 09:52来源: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键词: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云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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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1月30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202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在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昆明市西山焚烧发电厂进场地磅房周围道路破损较为严重。二是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较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通报全文如下: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2年度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印发云南省2022年度事中事后监管计划的通知》(云事中事后监管联发〔2022〕2号)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企业开展了“双随机 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相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基本情况

2022年11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2022年度云南省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及环卫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和有关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企业,并于11月28日—11月29日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施工现场管理有待加强。一是昆明市西山焚烧发电厂进场地磅房周围道路破损较为严重。二是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较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待提高。

三、相关工作要求

结合本次检查发现相关问题,请昆明市城市管理局认真督促有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一)涉及受检单位发现问题的,属地城市管理局要进一步强化要求,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及环卫企业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清单、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切实督促整改、及时验收销号。相关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属地主管部门。

(二)属地城市管理局要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收集有关整改情况于2022年12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拒不整改的、态度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三)本次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及环卫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圆祥、段程浩,1597454996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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