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2月18日,河北印发《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详情如下: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目前,国内外广泛关注的新污染物主要包括国际公约管控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精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实施调查评估、分类治理、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制度和科技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有效防范新污染物环境与健康风险,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奋力开创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按照国家统一安排,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启动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工作;2025年底前,完成一轮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体系,明显增强新污染物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新污染物治理机制。
1.做好相关制度衔接落实。建立健全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环境调查监测、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机制,加强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管理等相关制度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衔接。(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跨部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体系,指导督促各市县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主体责任、属地责任。成立河北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强化技术支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石家庄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
1.持续统计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管控物质。开展全氟辛基磺酸类化合物、六溴环十二烷、十溴二苯醚、氯化石蜡、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汞或汞化合物的生产和加工使用企业环境信息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或汞化合物的产能产量、库存量、使用量、用途或去向等。到2023年,完成统计调查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摸底调查。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业开展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组织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培训,指导企业进行数据填报。针对列入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的化学物质,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详细信息调查。2023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收集整理全省化学物质基本信息,逐步建立河北省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3.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依据新污染物调查和评估要求,制定全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工作方案,逐步推进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在我省近岸海域水产养殖和内陆畜牧养殖密集区、医药行业聚集区开展抗生素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在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产粮大县等重点区域开展内分泌干扰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在化工、涂料、汽车制造等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试点,逐步掌握我省重点区域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水平。(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4.开展风险评估、落实管控措施。
基于现状调查和监测数据,以全省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分散式用途的化学物质为重点,筛选出具有潜在环境风险、需要优先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的化学物质,在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动态制定我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物质以及抗生素、微塑料等其他重点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及国家首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石家庄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严格新污染物源头管控。
1.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监督,对新化学物质生产者、进口者和加工使用者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登记事项的真实性、登记证载明事项及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建立监督执法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对违法企业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严格实施淘汰或限用措施。按照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严格落实禁止进(出)口货物目录和《中国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加强进出口管控。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石家庄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产品认证和标识管理。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消费产品、塑料制品等相关产品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强化产品质量执法监督,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加强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监管,不断规范认证行为。在国家规定的重要消费品环境标志认证中,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进行标识或提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新污染物过程控制。
1.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情况以及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等相关信息。严格落实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对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制度,推动兽用抗菌药注册登记环节对新品种开展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加强兽用抗菌药监督管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以生产肉蛋奶主要畜禽品种为重点,提高畜禽养殖过程兽用抗菌药科学、规范、安全使用能力和水平,推进健康养殖,减少抗菌药物使用量,保持动物产品单位产出使用兽用抗菌药呈下降趋势,降低畜禽产品兽用抗菌药残留量。推行凭兽医处方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农药使用管理。做好农药登记初审和再评价工作,引导和支持农药生产企业开展高效、低毒、低风险、低残留农药研发登记,组织开展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测,严格管控高毒高风险农药及助剂。停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和灭线磷四种高毒农药的生产,2024年9月全面停止在市场的销售使用。持续开展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宣传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稳步推进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指导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专业化服务机构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鼓励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易资源化利用及易处置包装物。逐步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深化新污染物末端治理。
1.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污染控制措施,达到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境质量目标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写排污登记表,并载明执行的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及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排放(污)口及其周边环境定期开展环境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依法公开新污染物信息,采取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应纳入生态环境重点监管对象。(省生态环境厅负责)
2.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推广应用国家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绿色替代、新污染物减排以及污水污泥、废液废渣中新污染物治理示范技术。推动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开展试点示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在石家庄市开展燃煤锅炉协同焚烧处置抗生素菌渣试点工程,形成抗生素菌渣治理示范技术。(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夯实新污染物治理基础。
1.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在省级科技计划中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攻关,推动环境领域省级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开展新污染物环境监测、风险评估、管控与治理关键技术等相关理论和技术研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环保机构,开展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环境分布特征、迁移转化、溯源、生物效应与危害机理、食物链安全和健康风险等及生态环境危害机理等相关研究,强化我省新污染物治理科技支撑。(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监管保障能力。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监督、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提升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完善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资质、设备建设,培育符合良好实验室规范的化学物质危害测试实验室。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监督、执法等业务培训,培育新污染物监管专业人才队伍。(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市县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新污染物治理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将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切实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企业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相关产品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石家庄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构建以财政收入为主的多元化可持续资金保障体系,加强财政资金投入保障,支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管控治理等试点项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新污染物治理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税务局、河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科学认识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树立绿色消费理念。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共遴选出专家委员会委员19名、专家库拟入库专家19名。关于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的公示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7月31日起就《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中共包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15类污染物。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江桂斌等45人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23〕1
抗生素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四类新污染物之一。抗生素污染了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治理?我们认为,目前膜法处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抗生素污染水的技术。”5月17日,在第18届POPs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侯立安在“新膜处理抗生素污染水卡脖子技术难题及对策”主题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震慑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贵港市以强有力的手段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6起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平南县某石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案一、案件简介2024年3月18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
10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根据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本世纪中叶,美丽天津全面建成。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美丽天津
9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全文实录如下: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9月20日发布《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成都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z.s)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
11月19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以2030年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参与市场交易为目标,遵循“先增量后存量、先商用后户用、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有序、分类地推动分布式光伏入市,最终实现与集中式新能源的入市电量比例相同,逐步引导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河北南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基于分布式光伏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加快完善市场分时电价形成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机制,优化市场规则、规范业务流程,服务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发挥电力市场对能源清洁低碳转型的支
近日,河北蔚县城区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公示。公告显示,中标单位为中通建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5616.5万元。合同期限773天,合同签订时间2024年11月18日。招标文件显示,该项目修建和平路(建设南大街-玉泉街)等11条道路、护城河及城中村(逢驾岭、稻地、三泉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平泉新泉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为11343.24万元,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ZC130800202401757二、项目名称:平泉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社会化服务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平泉新泉科技发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河北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约3000万中标该项目,服务期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HBTH-2024-141二、项目名称: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唐县洁源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白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1月20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发布通知,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1.4286公顷(非耕农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隆化县200MW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光伏部分)项目建设用地。并要求隆化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
11月18日,河北建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曹欣会见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赵世斌一行。赵世斌对河北建投集团的热情接待表示感谢。他表示,河北建投集团与国电电力股份公司在火电、新能源项目等方面有过多次成功合作经验,是国电电力股份公司的理想合作伙伴。希望国电电力股份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在企查查APP获悉,11月12日,国资控股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秦皇岛亘山京祺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青松,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据了解,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等。股东信息显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19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山东健能售电有限公司的新增河北南部电网业务范围申请,并对售电公司提交的注册申请资料进行了完整性校验。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时间1个月。目录如下:
11月15日,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一行到访华北能源监管局,汇报迎峰度冬、新能源发展、电力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华北能源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华北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河北省电力公司在推动新能源转型、供电服务提升方面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河北省电力公
河北建投中航塞罕绿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罕绿能公司”)成立于2022年4月,注册资本1亿元,为河北建投集团控股二级直管公司,类属储能业务板块,是河北建投集团旗下新能源技术研发推广和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平台,也是“国家能源氢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技术研发中心”国家级能源创新平台的主要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