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大幅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制定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方案,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健全体系、提升能力、摸排风险、重点防控、分类治理”为工作原则,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能力大幅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逐步完善,科技支撑、财政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完成一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危害评估和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动态发布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制定禁止、限制、限排等管控方案,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按照省负总责、市县落实原则,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充实四川省生态环境专家库中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专家力量,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药监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市(州)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落实国家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工作要求,结合我省产业布局,研究制定四川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方案,针对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筛选出需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开展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生产、加工、使用、储存和排放调查。依据国家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详查工作要求,编制四川省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信息详查。(生态环境厅牵头,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制度。将提升新污染物监测能力和实施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纳入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按照生态环境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相关要求,研究制定省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流域、入境关口,选取抗生素、全氟化合物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调查监测,全面掌握全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水平。2025年底前,初步建立全省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生态环境厅牵头,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推动实施《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探索构建新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开展首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工作。实施抗生素环境与健康危害测试和风险筛查,开展制药、养殖等行业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试点。2025年底前,制定出台省级典型全氟化合物环境风险防范和抗生素环境风险评估相关技术政策。(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依法合规。(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识别优先控制化学品的主要环境排放源,适时制(修)订相关地方标准。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因地制宜选取重点行业、典型工业园区开展新污染物川渝联合调查,制定并动态更新成渝地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和管控方案,对补充清单中的新污染物开展管控措施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禁限工作要求。(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成都海关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严格实施限制或淘汰措施。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对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工业化学品、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等,未按期淘汰的,依法停止其产品登记或生产许可证核发。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POPs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国家新增列POPs的淘汰工作要求,减少或消除环境和健康风险,确保按期完成淘汰目标。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和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加大口岸查验力度,严防禁止进(出)口化学品入(离)境,有效运用现场检验、实验室检测等手段强化严格限制用途化学品监管。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强进(出)口产品新污染物含量管控。(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全面落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推动将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替代和排放控制要求纳入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等绿色制造标准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按照国家要求推动抗菌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工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依托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细菌耐药监测网、省级医疗监管平台加大对抗菌药物规范使用情况的抽查和监管力度。加强抗菌药物经营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购买,依法依规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行为。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要求,严把兽用抗菌药生产行业准入关。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使用管控。(省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强农药登记管理,严格落实再评价要求,定期开展农药环境风险监测。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化,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推广使用植物免疫诱抗剂、生物农药、昆虫信息素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工作,健全“店村结合”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鼓励在农药生产环节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严禁用于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制造。(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强化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按国家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严格落实排污许可、信息公开、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已识别POPs废物的环境管理和POPs污染场地调查修复。(生态环境厅负责)
(十二)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严格落实国家对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研究制定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利用处置的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省级科技计划加强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环境危害评估和治理科技攻关的支持,鼓励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等新增列POPs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研发。(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抗生素研究与再评价四川省重点实验室,整合国家兽药安全评价实验室、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感染性疾病四川分室、四川省水生生物毒性实验室现有资源,建立四川省抗生素环境危害评估重点实验室,开展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相关研究。(成都市人民政府、科技厅牵头,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依托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整合四川省环境保护地下水污染防治与资源安全重点实验室、四川省地质环境脆弱区生态修复材料与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等现有资源,建立四川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实验室,提升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风险识别、危害评估与污染防治技术研发能力。(教育厅、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宜宾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聚焦石化、涂料、农药、医药、电镀等行业,在岷江、沱江、嘉陵江、金沙江等长江干支流周边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选取重点企业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
结合成都市环境健康管理试点工作,在成都平原经济区选取龙头制药企业、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企业、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开展抗生素治理试点。在川南经济区选择自贡等市开展重点化工企业全氟化合物治理试点。鼓励其他市(州)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制定激励政策,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企业先行先试。(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成都市人民政府、自贡市人民政府等负责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2023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区新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省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底前对本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生态环境厅。将新污染物治理中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厅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整合省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加强监测检测、危害评估、计算毒理、环境风险管控等领域环境重点实验室创建,全面提升全省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成都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执法。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成都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统筹财政资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经费保障,支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通过招商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引导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省生态环保贷款贴息范围。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四川银保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社会宣传。结合《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对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危害的认识,提升主动防治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和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生态环境厅、科技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共遴选出专家委员会委员19名、专家库拟入库专家19名。关于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的公示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7月31日起就《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中共包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15类污染物。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江桂斌等45人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23〕1
抗生素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四类新污染物之一。抗生素污染了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治理?我们认为,目前膜法处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抗生素污染水的技术。”5月17日,在第18届POPs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侯立安在“新膜处理抗生素污染水卡脖子技术难题及对策”主题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31日印发《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详情如下:南开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有效发挥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助推第三方环保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江西省生态环境厅从各地查处的案件中选取7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力震慑涉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贵港市以强有力的手段查处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公布6起综合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平南县某石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案一、案件简介2024年3月18日,贵港市平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
10月15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林业局等单位联合印发《关于重庆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有奖征集活动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补充通知》根据8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公安局联合印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天津市将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本世纪中叶,美丽天津全面建成。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美丽天津
9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郭芳,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董保同出席介绍情况,并答记者问。全文实录如下:新闻发布会现场(刘健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
山东省人民政府9月20日发布《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预案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成都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z.s)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4日发布《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焦作市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业企业应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符合我市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相关要求,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底前载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污染物排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部9月5日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0月11日印发《深圳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系统构建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完成重点行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完成一批重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因地制宜制定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形成一批新污染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十四五”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黔环综合〔2022〕74号)要求,强化新污染物治理技术支撑,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技术指导和咨询作用,我厅拟组建贵州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和专家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集范围从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
日前,各地重点行业企业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申报工作即将收官。到今年11月底,122个重点行业的所属企业均要完成3960种类高关注、高产(用)量、高环境检出率化学物质的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申报,完成40种类优评优控化学物质的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信息等申报,完成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兰州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开展一批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筛查。2024年年底前,落实《甘肃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第一批)。到2025年,初步建立兰州市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完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沂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到2025年,落实高关注、高产(用)量的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筛查,完成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物质环境信息调查,围绕涉新污染物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试点;完成一批我市特征性新污染物及其主要排放源的筛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江苏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成员,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江苏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加强专家队伍建设,规范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管理,更好地服务我省新污染物治理相关工作,现面向社会开展专家征集工作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恩施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计划到2025年,完成省定新污染物调查、监测、评估任务,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恩施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是新污染物的主要来源。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