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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大气网获悉,日前,江西抚州市政府印发《抚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全文如下: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抚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抚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中共抚州市委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做好“绿色、低碳、增值”文章,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坚持“总体部署、分类施策,系统推进、重点突破,稳妥有序、安全降碳”的总方针,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以科技和制度创新为动力,扎实有序推进全市碳达峰行动,推动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省前列,确保全市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奋力书写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抚州篇章”。
二、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明显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煤炭消费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供应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3.4%,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比大幅提高,重点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走在全省前列,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占比大幅增加,煤炭消费占比逐步减少,绿色低碳技术实现普遍应用,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形成。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提高,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重点任务
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创建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要坚持安全平稳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统筹煤电发展和保供调峰,加快推进大唐抚州电厂二期清洁煤电项目建设,支持应急和调峰电源发展,确保能源保障供应安全和平稳过渡。严控非电用煤消费增长,有序实施散煤治理。大力推动化石能源消费减量替代,稳妥推进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下降。积极推进抚州大唐电厂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基础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围绕发电、有色金属、化工等余热资源富集行业,推广余热发电、余热供暖,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提高系统综合能效,减少煤炭消费。支持企业改进自身生产工艺,全面实施“煤改电”“煤改气”,提升终端用能设备的电气化率。以“气化抚州”“县县通气”为目标,加快完善市级天然气管网和互联互通,逐步提升管道天然气的覆盖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发展新能源。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太阳能、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有序开发。推动光伏多元化发展,丰富“光伏+”综合应用场景。以林光互补、农光互补为重点模式,有序推进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以工业园区、大型商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为重点区域,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广昌县全国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优化风电布局,重点引导风电开发企业在崇仁、金溪、东乡等风力资源充沛地区投资项目。以高效清洁利用为重点,推动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焚烧发电、沼气发电和生物质气化利用等多种形式的生物质能综合应用。深挖地热能开发潜力,在城市新建区域推广浅层地源热泵技术。因地制宜采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天然气、电力等多张能源耦合应用。到2025年,全市光伏、风电和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能源基础设施可持续转型,建立健全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统筹全市能源输配网络建设,推进全市电力“南北双环”网架远景目标建设,补齐全市电力骨干输配网架短板,全面提升应对新能源大规模化并网冲击能力。深化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重点解决供电可靠性薄弱园区的电力廊道布局问题。统筹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加快建立多层次智能电力系统调度体系,构建统以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为主体的可调负荷体系,形成源、网、荷协同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格局,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的稳性和友好性。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和新型储能系统示范推广应用,发展“新能源+储能”,推动风光储一体化,实现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加快推进全市抽水蓄能电站选址布点工作,大力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布局一批配置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项目。到2025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到2030年,全市电网具备5%左右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市发改委、国网抚州供电公司、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机制和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设施,推动能源投资主体多元化。持续推进电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重点支持抚州高新区、宜黄工业园等园区开展试点。深入推进能源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加快建立合理反映能源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生态环境价值和代际补偿成本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积极落实阶梯电价、阶梯气价、峰谷电价等定价政策,引导用户合理用能。以完善能源调峰管理体系、现代化应急管理体系以及能源执法制度为着力点,建立健全能源治理体系,全面推进能源治理能力现代化。(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
工业是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领域之一,对全市实现碳达峰具有重要影响。要加快工业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
1.推动工业领域低碳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力争打造低碳产业链。推动工业能源消费结构低碳化转型,推广厂房光伏、多元储能、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提高能效利用水平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聚焦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现代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等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强化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制造、化工等行业间耦合发展,推动产业循环链接。大力培育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企业,着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大力支持传统产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推动数据中心、北斗变电等数字产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方案服务,持续推进“企业上云”计划。力争到2025年,培育100个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以建设国家级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基地为目标,推动抚州高新区、临川经开区、东乡经开区等发挥有色金属资源优势,以高端应用、终端产品为主攻方向,积极拓展有色金属新材料制造应用领域,提升精深加工水平,不断增强资源控制、绿色开发和循环利用能力,延伸拓展产业链条。到2025年,有色金属精深加工转化率突破50%。围绕金品铜科、自立环保等重点企业,加快产业生产工艺流程改造,加快有色金属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推广。鼓励企业开展清洁能源替代,提升余热回收水平,推动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加快推进行业集聚发展和智能化生产,建立健全废弃有色金属回收和综合利用体系,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引导建立有色金属行业绿色低碳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汽车行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构建绿色供应链。打造以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为核心,融合智能绿色交通出行链、新型消费链、智慧能源链、新基建链等为一体的汽车生态系统。加快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新突破,支持研发高效先进动力总成、混合动力、低摩擦等节能技术,加强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氢燃料等产品研发和项目引进,构筑低碳化发展的产能结构和创新体系,推动汽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市工信局、市发改委、抚州高新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建材化工行业碳达峰。适应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发展高端水泥、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和部件,推进绿色智能化生产。推动水泥、混凝土等传统建材行业技术创新,加强建材生产原料、燃料替代,鼓励企业使用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等作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循环利用水平,促进行业提质增效。完善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加快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电石渣、磷石膏、氟石膏、锰渣、赤泥、钢渣等含钙资源替代石灰石比重。大力推进中阳研砼、玉茗远大等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推动陶瓷产业绿色发展,构建特色陶瓷创新生态,开发军民融合陶瓷新产品,研发超导陶瓷等新材料,努力实现陶瓷产业与家居、新材料等产业的多产融合。高效培育新型化工产业,大力开发新型功能性二氧化钛和纳米二氧化钛新产品产业化技术,重点发展钛白粉等高附加值产品。推动化工产业向园区集中集聚,打造绿色化、精细化、循环化产业集群和优势特色产业链。加强建材、化工行业产能置换监管,加快推动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深入推广节能技术设备,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深挖节能增效空间。(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强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常态化监管,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深入挖掘存量项目的节能潜力,加大节能改造和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全面排查在建项目,推动在建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科学评估拟建项目,建立健全多部门准入会商工作机制,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准入管理。对于产能已饱和的行业,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应严格落实国家产能置换政策;产能尚未饱和行业新建、扩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按照有关要求,对标行业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于能耗量较大的新兴产业,要推广绿色节能技术的应用,切实提高新兴产业能效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
围绕“双百”城市建设目标,以国家低碳城市建设为引领,加快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1.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优化城乡空间布局,建立健全中心城区、城镇和乡镇绿色协调发展机制,科学确定建设规模,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落实绿色施工和绿色运行管理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城市、生态园林城市、“无废”城市和海绵城市建设。健全城市安全体系,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打造适应气候变化的韧性城市。加快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培育以装配式建筑为主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促进建材循环利用。完善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模式,开展绿色建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水平。推动建立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严格既有建筑拆除管理,杜绝大拆大建,进一步提升城乡建筑品质。(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节能降碳标准。加强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持续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探索大型建筑智慧能效系统等建筑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动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鼓励建设零碳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推动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体系化、智能化、绿色化建设和稳定运行,加强建筑运行能耗监测、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建筑能效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大力发展建筑节能服务产业,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模式。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统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工业建筑、仓储物流园、公共建筑、民用建筑等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因地制宜利用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燃气等清洁能源耦合供能,逐步实现采暖、供冷、生活热水用能清洁化。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为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和园区示范。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提升农房绿色低碳设计建造水平,鼓励绿色农房建设和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引导新建农房执行节能设计标准。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乡村供气、供暖、供电等方面的应用。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广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设施设备。推进生物质能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支持有条件的村镇以农业废弃物为原料,建设规模化沼气或生物质气化工程,推进沼气集中供气、发电上网。(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
加快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智能绿色物流,确保交通运输物流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引导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比例,推动公共交通、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等城市公共服务全面电动化替代。全面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厢式化、轻量化,促进燃油客货运交通智能化,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到2025年,公交车、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到72%、30%。到2030年,营运车辆、船舶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分别下降10%、5%。(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建设高质量立体交通网络,重点推进铁路、水路等多种客运、货运系统有机衔接和差异化发展,推动形成内外畅通的综合运输通道。加快综合货运枢纽和多式联运设施建设,推动大宗货物和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提高干支衔接能力和转运分拨效率。依托现有铁路和拟建的吉抚武温、昌厦福等铁路网络,逐步减少长距离公路客运量,提高铁路客运量。稳步延伸城市公交线路,加大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力度,完善公共交通出行链条,建立多层次、便捷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引导公众选用绿色出行方式。到2030年,水路和铁路货运量占比达到5%。到2030年,主城区绿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绿色节能理念贯穿到交通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全过程,全面推进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绿色公路、绿色港口、生态航道等绿色示范,加快推进工矿企业、陆港、物流园区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开展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改造,持续推动铁路电气化改造,完善充换电站、配套电网、加气站、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完善住宅小区居民充电体系。推广高速公路、隧道、桥梁和码头等智能绿色照明,推动公路、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储电设施。加快抚州市“智慧交通云”平台建设,逐步构筑覆盖全市的综合交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交通智能化发展水平。(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数投集团、市城建集团、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智能绿色物流。推进物流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金融业、信息产业等深度融合,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加快建设抚州海西综合物流园(抚州国际陆港),申报创建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推进口岸平台建设,出台支持抚州国际陆港口岸物流政策,重点开通“抚州-厦门”等线路的铁海联运集装箱货运班列和往返抚州-九江-上海的铁水联运班列,开展口岸跨区域合作。支持智能化设备应用,推动物流全程数字化,培育智慧物流、共享物流等新业态,打造智能交通、智能仓储、智能配送等应用场景。加快城乡绿色货运配输体系建设,推动临川、东乡、南丰等首批试验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低碳化建设,形成惠及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的低碳物流集中配输网络。积极拓展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成效,深入推进“客货邮”融合发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节能降碳减污增效行动
坚决贯彻节约优先方针,严格落实能耗强度控制,加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增强节能管理综合能力。加强对各县(区)能耗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预警,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统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综合评价。强化用能单位精细化节能管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推动高耗能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健全完善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有序开展节能监察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的监察管控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阶梯电价等手段,切实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大力培育一批专业化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和人才队伍,全面提升能源管理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实施重点县(区)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广先进低碳、零碳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能效提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园区加快推进集中供热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建设打造先进节能低碳园区。实施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工程,对标国内先进标准,推动电力、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施重大节能降碳技术示范工程,支持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主要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通用设备为重点,积极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先进水平,提升通用设备能效标准。加快全市低效锅炉排查和更新改造,推广生物质气化炉。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科学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新建设施优先布局在新能源资源密集地区。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推广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因地制宜采用自然冷源、直流供电、“光伏+储能”、5G基站等技术。提升通讯、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水平,加快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加快现有新型基础设施节能改造,推进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绿色技术应用。完善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将能耗量超过5000吨标准煤/年的数据中心逐步纳入重点用能单位在线监测系统。(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力度。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以降碳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以生态环境保护助推高质量达峰,加快构建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政策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准入管理,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产业布局和发展方向,高起点设定项目准入类别,引导产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温室气体清单报告、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重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报告等制度建设。统筹水、气、土、固废、温室气体等领域减排要求,优化协同治理目标、工艺和技术路线,推动实施电力、有色金属、化工等行业减污降碳重大项目和示范工程。(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
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优化资源利用方式,健全资源利用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推进开发区(园区)循环化发展。优化开发区内的企业、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持续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产业循环链接,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原则,建设和引进关键项目,合理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项目间、企业间、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物尽其用,切实提高资源产出率。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能源梯级利用、污染物和危险废物集中安全处置。鼓励市内工业园区争创国家级、省级低碳工业示范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粉煤灰、煤矸石、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农林废弃物等为重点,支持大宗固废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开展大宗固废和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建设。着力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推动节约型工地建设和装修垃圾减量,大力推进工程渣土等废弃物源头减量。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完善收储运全产业链,推广稻草养菇等秸秆利用新模式,加快推进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高值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加快构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统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促进再生资源应收尽收。建立健全废旧金属资源回收、分选加工、再生和销售体系,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清洁化利用。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机电制造、汽车零部件、校具装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资源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实施消费者信用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体系。到2025年,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9种主要再生资源循环利用量达到380万吨,到2030年达到750万吨。(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城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各类废弃物源头减量机制,鼓励使用可循环、可再生、可降解产品。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与处理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中转站、再生资源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分类行为纳入“绿宝”碳普惠制,全面调动公众垃圾分类积极性。深入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升至70%。(市城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委宣传部、市教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科技创新引领行动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重视传统行业在节能降碳方面的技术研发,鼓励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合理制定碳达峰技术路线图,积极争取省级科技项目支持,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聚焦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氢能、永磁电机、储能、动力电池等重点领域加强研究,加快能源结构深度脱碳、高效光伏组件、生物质利用、零碳工业流程再造、安全高效储能、固碳增汇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推动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在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实现全流程、集成化、规模化示范应用。结合我市生态优势提前布局引进具有储能、氢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一批先进低碳技术,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加大绿色低碳技术推广,建设一批创新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引进和应用。开展全市碳封存资源分布及容量调查,充分发挥东华理工大学在地质研究方面的专业性优势,鼓励校企、校地合作开展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及应用,积极探索二氧化碳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化发展路径。大力引进培育掌握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研发能力的科技型企业,推动成熟有效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在全市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推广应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生态。采取“揭榜挂帅”等创新机制,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承担绿色低碳科技项目,鼓励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探索建立“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的新机制、新模式,鼓励设施、数据等资源开放共享。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健全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扶持政策,推动绿色技术供需精准对接,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与我市建立科技合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联合创建绿色低碳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重点推进抚州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抚州(资溪)碳中和实践创新中心、北京大学抚州文创院生态文明与碳中和科创中心等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国家级创新平台攻坚行动,扶持节能降碳和能源技术产品研发重大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持续推进“双返双创”“三请三回”“揭榜挂帅”工作,实施“人才+项目+平台”精准引才,集聚引进能推动和引领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团队。鼓励赣东学院、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属高校、职业院校开设新能源、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构建与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研究型与技工型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培育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专业化人才队伍。探索多渠道师资培养模式,加快相关专业师资培养和研究团队建设,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固碳增汇强基行动
坚持系统观念,积极探索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加生态系统碳汇量。
1.巩固生态系统碳汇成果。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牢筑生态安全屏障,稳定现有森林、草地、湿地、耕地等重要生态空间的固碳作用。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进一步完善林长制,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森林、湿地、草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与固碳能力协同保护,防止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科学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严格落实森林防灾减灾,继续加强全市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全力打好全市重点生态区域松材线虫病防控保卫战。(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性出发,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武夷山生态走廊和雩山生态走廊建设,科学挖掘造林绿化潜力,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推动废弃矿山、荒山荒坡、裸露山体植被恢复。充分发挥抚州市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的先行先试作用,建立林业资源收储整理平台,鼓励国有平台参与林权收储和森林经营。通过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引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投入,科学开展森林经营,大力实施新造林、低产林改造、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优化森林结构,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碳汇总量。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推动全市湿地保护率保持全省前列。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7.23%以上,活立木蓄积量达到10358万立方米以上。(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积极开展碳汇计量监测,确立碳汇监测指标和管理制度。开展生态系统碳汇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研究,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在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的特殊作用。深入实施“千万资源变千亿产值”行动,全面推进全市林业碳汇资源摸底、林业碳汇收储交易等工作,积极推动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和储备。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碳汇减排行动,完善林草碳汇多元化、市场化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农业减排固碳。以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根本,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大力发展低碳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绿色种养业、生态种养业、有机种养业等现代农业技术,推进“赣抚农品”生态农产品全产业链创新发展。加强农田保育,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秸秆还田、有机肥施用、绿肥种植,提高农田土壤固碳能力,增加农业碳汇。实施最严格的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制度,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打造全国绿色有机大健康食品区域精深加工中心。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行动,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推动农膜回收利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和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动畜禽养殖规模化、智能化,推进畜禽污粪处理与利用设施提档升级,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粪肥还田利用。到2025年,累积建成高标准农田370万亩,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利用率达4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力争达到90%。(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行碳普惠制,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1.加强全民宣传教育。将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国民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全面提高全民低碳生活意识,开展全民节能低碳教育,强化资源能源环境国情教育。重点利用基础教育平台,联合中小学等教育媒介,设置相关特色课程、举办科普活动,加强绿色低碳教育宣传。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发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打造多维多、多形式的绿色低碳宣传平台,建立长效宣传机制。深入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宣传活动,加强绿色低碳理念传播普及。(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气象局、团市委、市妇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坚持厉行节约,坚决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清洁家庭、星级社区、绿色商场等“生态杯”创建活动,宣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优秀典型,加快培育崇尚绿色生活理念的社会氛围。制定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倡导绿色消费,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畅通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推广绿色低碳产品。积极发挥“绿宝”碳普惠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不断完善“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绿色金融”三位一体的碳币循环机制,激励推动全社会践行低碳行为,带动节能减排,助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扩大“赣抚农品”品牌覆盖面,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国有企业率先全面执行企业绿色采购指南。(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加强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行业龙头企业要制定企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全面核算本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节能降碳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碳标签认证和低碳产品认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领导干部培训。制定领导干部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分阶段、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推动抚州(资溪)碳中和实践创新中心加强与国内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打造碳达峰碳中和精品课程。加强对全市各级从事绿色低碳发展工作的领导干部的培养,提升专业能力素养,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本领。(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资溪县人民政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
统筹推进节能降碳各类试点示范建设,构建碳达峰试点体系,以试点示范带动各区域、各行业、各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1.深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探索开展低碳乡镇(街道、园区)与低碳社区(村)试点建设,以清洁能源利用、低碳产业发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零碳建筑探索、绿色生活倡导等为重点建设内容,在全市街道(乡镇)、工业园区、社区(村)等各级层面开展试点建设工作。总结形成低碳建设经验在全社会范围推广,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碳达峰与碳中和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生态司法实践,切实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纵深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建设。建立全市域GEP精算平台,完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建设,大力推动古村落金融贷、畜禽智能洁养贷、两品一标贷、特许经营权贷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探索“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模式,打造“生态信贷通”产品。支持探索开展绿化增量责任指标、清水增量责任指标、森林覆盖率等资源权益指标交易试点,支持资溪、南丰、临川开展“湿地资源运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设全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创新中心。(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碳普惠试点示范。进一步完善“绿宝”碳普惠制的顶层设计,聚焦企业减碳、公众绿色生活、大型活动“碳中和”、固碳增汇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扩大“绿宝”碳普惠制覆盖面,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开透明、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低碳权益、普惠大众”为目标,推进公共机构低碳积分制,贯通低碳行为数据平台与碳交易市场平台,以政策鼓励、商业激励、公益支持和交易赋值为支撑,推动减碳行为可循环、可持续。探索碳标签制和碳普惠制相结合的创新路径,以消费侧选择引导生产侧低碳转型。(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数投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贯彻落实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要求,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有序推进区域、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推广碳排放实测技术成果,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碳排放监测中的应用,进一步提高碳排放统计核算水平。依托“生态云”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统计、生态环境、能源监测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共享及协同机制,实现智慧控碳。(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价格政策支持。制定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统筹财政专项资金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绿色产品推广和消费政策,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补贴力度。强化环境保护税、资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落实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绿色金融。制定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金融机构、行业组织和企业设立碳基金。拓宽绿色低碳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绿色私募可转债等,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碳金融产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发展。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项目库,加强项目融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装配式建筑等领域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碳排放权、用能权抵押贷款产品,以推广“生态信贷通”等融资模式加大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发挥绿色保险保障作用,鼓励保险机构将企业环境社会风险因素纳入投资决策体系与保费定价机制。积极推进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引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预警、评估与处置工作。(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抚州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抚州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发展环境权益交易市场。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相关工作,严格开展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督促重点排放单位按时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建立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点排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碳排放数据质量。积极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机制,鼓励企业利用市场机制推进节能减污降碳。实行重点企业碳排放报告制度,支持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利用好森林、湿地、生物质、风能、太阳能、水能等自然资源,开发碳汇、可再生能源、碳减排等方向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国网抚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实施
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的整体部暑和系统推进,研究重大问题、制定重大政策、组织重大工程。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相关工作。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县(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各县(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及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与重点任务,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各类市场主体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实施有针对性的节能降碳措施,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各县(区)、抚州高新区、东临新区要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经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通过后,由各地自行印发实施。(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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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抚州市东乡区生活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抚州市东乡区工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候选排名第一,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约4714.29万元,候选人公示如下:中标候选人1单位名称:抚州市东乡区工投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7142934.20元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30日,江西公司新能源公司抚州崇仁15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储能规模为23.25MW/46.5MWh。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位列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4596.211856万元,折合单价0.988元/Wh;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
大唐集团近日发布【(江西公司)大唐抚州电厂(2X1000MW)扩建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包含铁路专用线等)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配合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及收口;2.配合编制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3.配合评标工作;4.配合合同谈判,
近日,中交建筑东南公司承建的抚州高教园项目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试运营。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临新区,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人工湿地1座,配套污水管网约4公里。通过采用“预处理+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转盘滤池+紫外消毒+人工湿地”处理工艺,能有效解决抚州高教园区及东临新区
10月18日,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该项目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抚州发电厂一期东侧场地,拟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同步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施和烟气脱硝装置以及其公辅工程。详情如下:大唐抚州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抚州电厂2×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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