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江苏省泰州市财政局就《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
《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升财政政策制定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就《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书面反馈:
1.发送信函至泰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泰州市海陵南路302号泰州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1215室,邮政编码:225300,联系电话:0523-86888030),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2当面递交至上述地址;
3.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tzgkym88888@163.com。
感谢您对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财政工作的支持。
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泰州市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泰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设立,专项用于支持市区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体现公益、专款专用、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管理。
(一)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拨付下达专项资金;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专项资金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配合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资金分配建议;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开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调度资金执行进度及项目实施情况;具体实施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区应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具体落实资金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资金执行进度及项目实施情况报送、监督管理、绩效管理等管理责任。
第六条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及项目实施情况报送、竣工验收、绩效管理、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并对项目申报、实施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 支持范围
第七条按照国家和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规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公益性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主要包括:
(一)水生态环境保护。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入河(江、湖)排污口排查整治、水质较好的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环境保护及污染修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企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等。
(二)大气污染防治。包括: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有毒有害、恶臭气体防控项目;重点行业脱硝及非电行业脱硫项目;油气回收项目等。
(三)土壤污染防治。包括: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危废规范化处置、重金属污染防治等。
(四)辐射污染防治。包括:电磁辐射、核辐射污染防治、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等。
(五)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包括: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调查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奖补、“两山”实践创建基地建设、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生态文明实践教育基地建设等。
(六)生态环境政策研究项目。主要指国家、省、市级生态环保战略、政策、规划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订。
(七)生态环境部门环境监管、监测监控、执法、应急能力建设及运维;项目储备库管理等。
(八)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支出的事项。
第八条专项资金不支持范围:
(一)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
(二)以城镇生活污水为主要处置对象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三)景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征地拆迁补偿等与生态环境保护不直接相关的项目。
第四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专项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申报项目评审工作,确定专项资金补助项目,提出资金安排的初步建议。对在支持范围、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市财政局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第十条 涉企专项资金鼓励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支持,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企业补助机制。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拨付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办理。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各区财政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对资金执行进度较慢的区,按照上年度结余结转数额相应压减本年度专项资金。对上年度资金未执行的区,采用“一票否决”制度,当年度不再安排专项资金。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季报制。各区每季度将当年及上年资金执行及项目实施情况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单位应当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内容和资金用途。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同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后变更,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第五章 项目申报与审核
第十五条市生态环境局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将符合专项资金申报条件、通过专家评估的项目纳入市级项目库,对项目入库、入选资助名单、项目实施进度、竣工验收、绩效评价、后续支持实施全过程动态维护和管理。市级环保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入库项目。
第十六条每年第一季度,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本年度项目申报通知,明确支持重点方向和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机构申报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机构初审后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同时抄送所在地财政部门。市属单位直接向市生态环境局申报。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项目单位对自身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信用等级为黑色企业或红色企业的不得申报。
第六章 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各区应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做好绩效目标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资金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各区应健全监管机制,对项目前期工作、资金落实和使用、信息公开、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项目考核,实现专项资金和项目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条项目单位应当加强资金核算和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各区可根据本办法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具体办法,并及时上报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X月X号起施行,实施期限5年。原《泰州市市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泰财规〔2020〕1号)同时废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9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推进移动物联网“万物智联”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提升移动物联网行业供给水平、创新赋能能力和产业整体价值,加快推动移动物联网从“万物互联”向“万物智联”发展。《通知》提出,基础电信企业要发挥产业和技术优势,支持各地推进移动物联网在市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常熟市人民政府9月9日发布《常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常熟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公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生态环境厅8月30日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原办法支持范围进行了优化完善;对指令性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测等表述进行归纳合并,规范表述方式;明确将生态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检查、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与评估划分为省级事
9月10日,浙江生态环境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张宇一行到陕西环保集团座谈交流。陕西环保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郝军亮,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大维出席。郝军亮对陈张宇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陕西环保集团组建运营情况和业务布局情况。他指出,陕西环保集团作为全国首家省属环保企业,积极践行习
《军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是2024年9月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的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防护为主、治管并重、全员参与、军地协作的原则,重塑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
云南省临沧市人民政府8月30日发布《临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目标明确,到2025年,临沧市政府所在地(临翔区)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省级下达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临沧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9月4日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新疆自治区将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形成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防范结构
泰州市人民政府8月21日印发《美丽泰州建设行动方案》,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等八大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美丽泰州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
日前,黑龙江省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第三轮第一批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8月25日至27日陆续进驻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已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深入
202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其中包含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2件、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案例3件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例3件。为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现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9月13日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项目储备库入库项目应适宜金融资金支持。具体为:(一)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企业投资项目;(二)采用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四)其他市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8月份环境空气质量较差、反弹较明显的铜陵市郊区、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滁州市南谯区、铜陵市铜官区、马鞍山市博望区及宁国市、长丰县、无为市、广德市、霍邱县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安徽省空气质量出现较大幅度反
成都市生态环境局9月12日发布《成都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成都市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以全面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z.s)浓度为主线,统筹推进空间、产业、交通、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8月29日发布《石嘴山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和工业污染深度治理、扬尘精细化防控等方面提出了八个方面25项行动措施:一是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源头管控,加快工业领域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推进传统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生态环境厅8月30日印发《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原办法支持范围进行了优化完善;对指令性监测、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测等表述进行归纳合并,规范表述方式;明确将生态环境监测、环境执法检查、生态环境管理事务与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调查研究与评估划分为省级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6日发布《关于修订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以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及时、科学、有效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辽宁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基本消除
日前,湖南发布《湖南省水泥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底前,力争重点城市30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钢铁企业9台焦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2台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完成淘汰。2026年底前,力争全省58条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重点城市30条水
近日,在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省科技厅指导下,生态环境领域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联盟成立大会召开,副省长万广明出席大会并宣布联盟成立。省政府副秘书长杨俊一并出席大会,生态环境部科技财务司副司长许其功,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宋德雄,省生态环境厅厅长李军出席会议并致辞。许其功在致辞中指出,江西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河北省重点区域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重点区域包含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和辛集、定州市。关于公开征求《河北省重点区域用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办法》意见的通告为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落实煤炭消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4日发布《焦作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作为重要的工业城市,焦作市提出实施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工业企业应采用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符合我市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相关要求,并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底前载入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污染物排
中秋节期间,大唐泰州热电公司纪委以“节点”为“考点”,扛起抓作风抓纪律的监督责任,深入开展中秋节期间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筑牢节日“防腐墙”,把好节日“廉洁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该公司纪委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紧盯通过网购快递“隔空送礼”,打击“网购+快递”障眼法,实拳纠治隐形“
泰州市人民政府8月21日印发《美丽泰州建设行动方案》,实施绿色低碳发展行动等八大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美丽泰州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
为深入工程建设一线,推进“廉洁工程”建设,强化“监督再监督”职责,8月21日,大唐泰州热电公司纪委前往大唐多能互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建设专项监督。在多能互补项目部,该公司纪委通过查阅资料、抽查核实等方式进一步了解甲供材管理、出入库验收等情况。并按照“六个一”相关要求,在前期“一课一书
为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家风建设,有效预防“八小时”之外的廉政风险,8月中旬,大唐泰州热电公司纪委书记对新提职中层干部开展廉政家访,以家访形式体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搭起家庭与企业之间相互沟通的桥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陈强首先向中层干部家属传达集团公司卓越文化“正心正行干净干事”廉洁
“作为退伍军人,在八一建军节收到组织的问候,特别的温暖和感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为大唐贡献力量!”时值第97个八一建军节之际,为弘扬双拥光荣传统,营造爱国拥军、尊崇军人的浓厚氛围。大唐泰州热电公司党委向退伍转业职工致以节日的问候。公司领导向退伍转
近日,众钠能源全资子公司——泰州钠钠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新能源电力储能领域展开全面合作,以数个本地示范项目为牵引,共同推动硫酸铁钠电池在电力储能领域的量产交付和应用探索,开启钠电电力储能新篇章。合作期内,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
近日,从泰州市总工会《关于2024年泰州市职工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十大先进操作法、十大发明专利的公示》获悉,经推荐申报、初评、资格审查、陈述答辩、专家组打分等程序,大唐泰州热电公司创新工作室骨干、设备检修部副主任刘晨报送课题《提高燃机供热机组AGC调频市场收益关键技术及应用》成功入选“202
7月15日,大唐泰州公司召开改革深化提升工作推进会。会议重点学习了《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重点任务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要点》,人力资源部详尽分析公司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台账任务的整体情况和各部门改革任务的具体进度情况。针对
为进一步扩大监督覆盖面,增强监督效能,近日,大唐泰州热电公司纪委召开“五大员”聘任会议暨党风廉政监督员协调会。该公司纪委经过严格筛选,以个人自荐、党组织推荐和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从普通党员、群众代表、外委队伍代表中聘任11名部门党风廉政监督员、2名党风廉政特邀监督员、1名燃料物资采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泰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炉渣处置委托运营服务评标结果公示,无锡市秦源环保有限公司预中标该项目,投标报价为79.70元/吨,公示如下:
2024年初,大唐泰州热电公司党委将“提升职工对食堂满意度”作为民生工程“六最项目”并上报集团公司。近半年来,该公司按照江苏公司《关于开展“职工幸福餐厅”摘星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力创建职工满意度高、有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职工餐厅,通过深耕“舌尖上的泰电”,推进“幸福泰电”建设。“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