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6月28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凉山州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目标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州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完成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及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动态更新全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凉山州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
(代拟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77号)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健全体系、提升能力、摸排风险、重点防控、分类治理”为工作原则,加强制度、科技、财政支撑保障,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生态凉山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摸清全州重点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完成国家、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信息调查、监测和环境风险评估及分类治理试点,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落实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动态更新全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补充清单,逐步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新污染物治理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建立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经信、教育、科技、财政、住建、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乡村振兴等部门参加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沟通协商,协调解决新污染物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加强部门联合调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完善新污染物治理的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以下均需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落实属地责任,不再列出。)
(二)开展化学物质环境信息调查。
2.落实国家、省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工作要求。结合我州产业布局,按照四川省重点化学物质环境基本信息调查方案,针对重点行业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筛选出需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建立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源清单。
3.开展新增列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生产、加工、使用、储存和排放调查。依据国家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信息详查工作要求和四川省首批优先评估化学物质清单,进一步开展有关生产、加工使用、环境排放数量及途径、危害特性等信息详查。(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
4.结合我州实际,根据省试点安排,在重点流域、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工监测点等重点区域开展新污染物环境本底调查监测。
5.按照省级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方案,依托现有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在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结合基本信息调查结果,选取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调查监测,全面掌握全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环境赋存水平。
6.2025年底前,配合全省初步建立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
7.严格执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落实企业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事项纳入环境执法年度工作计划,严厉打击涉新化学物质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新化学物质生产、进口、使用依法合规。(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
8.落实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及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一品一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生产、加工使用和进出口禁限工作要求。
9.动态更新发布全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根据国家、省开展的各项调查、监测、评估发布情况,建立完善我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数据库,动态更新发布清单。
(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商务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落实国家新增列POPs的淘汰工作要求,减少或消除环境和健康风险,确保按期完成淘汰目标。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州生态环境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
11.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企业应依法公布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排放相关信息。
12.全面落实中国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中重点管控新污染物限值和禁用要求,严格执行玩具、学生用品等相关产品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含量控制强制性国家标准,减少产品消费过程中造成的新污染物环境排放。
(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
13.落实《遏制微生物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22-2025年)》,加强抗微生物药物环境污染防治。按照国家要求推动抗菌药物环境危害性评估工作。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加大对抗菌药物规范使用情况的抽查和监管力度。加强抗菌药物经营环节监管,规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购买,依法依规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行为。按照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要求,严把兽用抗菌药生产行业准入关。在兽用抗菌药经营、使用环节严格落实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加强渔业生产过程中抗菌药物使用管控。(州卫生健康委、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农药使用管理。
14.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化,严格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淘汰和替代要求,推广使用植物免疫诱抗剂、生物农药、昆虫信息素等绿色防控技术,大力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和监管工作,健全“店村结合”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鼓励在农药生产环节使用便于回收的大容量包装物。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物和去向监管,严禁用于餐饮用具、儿童玩具等产品制造。(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强新污染物多环境介质协同治理。
15.落实国家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加强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治理。强化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环境监管,按国家要求将生产、加工使用或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所列化学物质的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管理。排放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严格落实排污许可、信息公开、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环境风险管控。加强已识别POPs废物的环境管理和POPs污染场地调查修复。(州生态环境局负责。)
(十)强化含特定新污染物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
16.严格落实国家对废药品、废农药以及抗生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母液、废反应基和废培养基等废物的收集利用处置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17.在科技计划中加强对新污染物监测技术、环境危害评估和治理科技攻关的支持,鼓励并推动新污染物环境监测、废水抗生素去除工艺、兽用抗菌药环境危害性评估。(州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作。
18.根据全省试点安排,对我州化工园区(集中区)推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管控,落实新污染物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源头管控、过程控制及末端治理等一系列治理要求,2025年底前,化工园区新污染物综合治理取得积极成效。
19.鼓励其他县(市)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制定激励政策,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企业先行先试。(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属地责任,2023年10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区新污染物治理实施方案,按照省州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在组织完成基础信息调查和监测等前期基础性工作后,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州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工作,2025年底前对本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送州生态环境局。(州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监督、执法、监测能力建设,整合州内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全面提升全州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和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建设新污染物治理信息化平台。加强新污染物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专项培训。(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监督执法。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要求。加强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排放执法监测和重点区域环境监测。对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事业单位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加大对未按规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企业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对禁止或限制类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其生产、加工使用、进出口的监督执法。(州生态环境局、州农业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拓宽资金渠道。
统筹财政资金,加强新污染物治理经费保障,支持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筛查评估、试点示范、管控治理等工作。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污染物治理领域。通过生态环保贷款等绿色金融政策加大对新污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落实新污染物治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州财政局、凉山州税务局、凉山银保监分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社会宣传。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科普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社会对新污染物环境和健康危害的认识,提升主动防治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和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涉新污染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州生态环境局、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示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共遴选出专家委员会委员19名、专家库拟入库专家19名。关于安徽省第一届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委员和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的公示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
8月23日上午,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4年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处长邹寒山出席并介绍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成效,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付忠诚、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朱向彬、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副院长黄一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省生态环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7月31日起就《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该清单中共包含全氟辛基磺酸及其盐类和全氟辛基磺酰氟(PFOS类)等15类污染物。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4年版)》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六部委印发的《重点管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江桂斌等45人入选。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库拟入库专家名单(第一批)的公示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国办发〔2022〕15号)和《山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鲁政办发〔2023〕1
抗生素是目前国际上广泛关注的四类新污染物之一。抗生素污染了水,应该用什么方法来治理?我们认为,目前膜法处理是一种比较好的处理抗生素污染水的技术。”5月17日,在第18届POPs论坛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侯立安在“新膜处理抗生素污染水卡脖子技术难题及对策”主题
为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优化完善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3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用于规范和指导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制修订工作。标准体系项目表由序号、指标、标准类型及标准项目名称、建标理由、状态和
近日,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大讲堂”暨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工程研究中心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环境与生态前沿交叉研究院院长余刚先生做“新污染物及其治理”讲座,来自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的江苏省新污染物治理专
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拓宽广度、延伸深度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随着地方两会结束,围绕新污染物“筛、评、控”和“禁、减、治”治理思路,各地统一战线发挥优势,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汇聚了智慧力量。搭载生物医
为支撑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与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近期,生态环境部发布《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7-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1328-2023)、《环境空气颗粒物(PM2.5)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环境管理需求:
《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到2025年,西安市将落实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禁止、限制、限排措施,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机制。西安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1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一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其中包含吉林省宇光大岭热电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企业名单的通知吉环科财字〔2024〕24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新区(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按照《清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示2024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共包含润嘉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等27家公司。关于对2024年第一批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京发改〔2024〕1290号各有关单位:按照《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京发改规〔2013〕6号)相关规定,市发
近日,经江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目录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9月30日,根据国家规定和江苏省实际动态调整更新。相关要求如下:“两高”项目认定以主产品为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公布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第一批),详情如下: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结果(第一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24
8月2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共44个项目。详情如下:关于公布第一批通过评估的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
近日,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发布了2023年“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评价结果的公示,深能环保宝安能源生态园凭借其在清洁生产领域的卓越实践与创新成果,荣获全省新标准下首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成为广东省16家、深圳3家上榜企业之一,亦是此批次唯一一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本次通过省级评级是对深能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进一步科学规范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保障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指导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的通知各盟市发展
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全面推动郑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了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结构、加强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完善制度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法规标准体系等八大方面35项主要任务。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严管严控“两高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佛山市2023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名单,共有102家企业纳入该名单。1佛山市中鸿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佛山华旭塑胶模具有限公司3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4佛山市植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5佛山宝源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6佛山市南海合源纸类制品有限公司7广东阳晨厨具有限公司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2024年,浙江省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共419家,其中水污染防治企业94家,大气污染防治企业115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38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企业76家,新污染物防治企业96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强制性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6月12日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目标到2025年,全省工业领域省市县清洁生产推行制度基本健全,清洁生产工作持续深化,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幅不低于12%,单位工业增加值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部组织编制了《赤泥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c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动综合利用,防治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部部组织编制了《磷石膏利用和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11月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实施应用、监督管理等活动。关于公开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为完善分区域、差异化、精
为适应环境管理需要,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修订)》(穗府〔2013〕17号)进行修订,形成《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广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区划(2024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为适应环境管理需要,改善
10月22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出席发布会,介绍创新开展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一、2024年1-9月全国空气和地表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10月14日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需求的通知,征集范围包含生态环境技术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大气污染与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危(固)废治理与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核与辐射安全等。生态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深圳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废物源头智能化台账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应用智能化台账管理手段的必要性,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过程台账管理智能化升级改造方案,明确建设内容,确保完成改造任务,通过智能化手段如实记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安徽省生态环境厅为服务保障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防范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我厅拟定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及电动自行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公开信》,现印发给你们,请将公开信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
近日,首创环保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34亿元,同比增长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亿元,同比增长20.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2亿元,同比增长11.99%。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板块持续发力,存量资产运营潜力进一步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政府网站8月8日发布《天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重点行业提质增效、多污染物协同减排、面源精准化管理提升、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大气环境管理科技提能、涉气监管执法效能提升、政策标准激励提升等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