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喂,是环保局吗?我要举报企业偷排废水。”
5月4日,一阵急促的铃声打破江西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综合与信访科办公室的宁静。科长张彪儿详细询问企业名称、偷排时段、偷排方式等关键信息后,立即向支队领导汇报。经过连续两个晚上蹲守,企业利用软管通过雨水管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被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这是今年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通过信访举报查处的第四起环境违法案件。
近年来,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建立通过信访推进精准执法工作机制,积极畅通群众环境投诉渠道,充分挖掘群众投诉举报中的“金矿”,精准环境执法,回应群众关切。
畅通渠道,架起“连心桥”,做到有呼必应
“这家汽车喷漆店气味困扰我们很久了,一直不知道怎么办。后来从亲戚那里听说有12369环保举报热线,我就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打了投诉电话,没想到不到半个小时,环保执法人员就过来调查了,并要求喷漆店立即进行整改。他们还留了电话号码给我,让我有情况就打电话给他们。我们的烦恼一下子就得到了彻底解决。”家住抚州市西湖明珠小区的张女士向记者介绍道。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坚持畅通和拓宽信访投诉举报渠道,优化完善微信公众号、12369、12345等全方位受理体系,做到有呼必应,做实做细信访处置工作,架起了一座座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今年以来,抚州全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件320件,受理率和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环境信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我们始终把维护群众生态环境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扩宽和完善信访举报渠道,依法依规解决好群众合理环境诉求,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魏如斌在介绍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时说。
分类梳理,挖掘“金银矿”,做到精准执法
“我举报企业擅自关闭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抚河里突然出现很多死鱼,希望你们来调查一下……”“最近,晚上我老是闻到一阵刺鼻的气味,请你们尽快来处理……”
每天,张彪儿都要收到来自各信访平台的许多信息,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要一一解释清楚;对涉嫌一般环境违法的,要及时转交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对于涉嫌重大环境违法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
据悉,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以“始于群众诉求,终于群众满意”为导向,把环境信访与监管执法有机融合,将其作为查找环境违法线索的“金银矿”,做到精准执法,严厉打击主观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今年6月,抚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信访举报共查处4起环境违法案件,处罚270万元,其中2起涉嫌污染环境罪,已移送公安部门侦办。
“随着时代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更加深刻,对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好愿景更加向往。所以,我们要用好群众环境信访投诉的问题线索,精准打击环境执法行为。”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祝志辉介绍道。
助企纾困,开展“后复查”,做好信访“后半篇文章”
在严格执法、坚守环境质量底线的同时,抚州市生态环境局用心做到宽严相济,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努力优化营商环境。
“感谢你们同意我公司分期缴纳罚款,让我们企业缓了一大口气。”某采石场负责人在拿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分期缴款通知书》时向执法人员说。
今年1月,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执法人员查处这家企业环保验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8万元。
执法人员了解到企业刚投入生产,产品的市场价格也处于低谷,入不敷出,便主动告知企业在法定时限内可以申请分期缴纳罚款,并最后达成行政处罚分期缴纳罚款执行协议,约定企业当月起按月缴纳罚款,在6个月内缴清。
同时,还主动帮企业找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的相关专家咨询重新验收事宜,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
为提高环境信访件办理质量,确保信访件处理到位,防止问题死灰复燃,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工作复查制度》,要求对信访件反映环保问题处理完成后30日内开展复查。
“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只是开始,罚款也不是我们执法的目的。作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除了要履行监管执法的义务,更应主动帮扶企业,积极了解和解决排污单位在污染物稳定达标中的急难愁盼问题,从而从源头上降低环境信访率。”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钱平表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不久前,广东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时,发现有未识别的入河排放口,排放的废水存在酸碱度及颜色异常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溯源排查,通过使用无人机航拍手段对该区域的入河排污口处进行勘察。经过排水管网线路的排查和对比附近排污企业生产工艺及其排污特征,执
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1721家次,查办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21起,查处相关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7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34份,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宗,严厉打击了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测、环保设施验收
近日,长安生态环境分局检查发现,某光学玻璃厂未经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增加3槽超声波清洗机1台、过水槽2个、丝印机5台,并设置暗管偷排生产废水!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开料、抛光、过水等工序正在生产,清洗废水共有三个排水口,排水口1通过阀门A连接的管道接入车间厕所地面,废水由厕所地面流至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诉程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程某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918033元。该案件是南通市通州生态环境局办理的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过长达两年的磋商与诉讼,终于将程某应承担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偿到位。本
案件详情今年8月,有群众反映南庄镇罗格永光工业区出现红色水体,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南庄监督管理所(下称“南庄监督管理所”)立即组织开展溯源调查。经查,佛山市禅城区某印刷厂的经营者付某某将未经处理的红色印刷废水直接倾倒在洗手间,导致外围水渠、厂外下水道以及沙井出现红色水体。南庄
2022年10月31日下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嵊州市西部乡镇的绍兴市某酒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外排口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另外,在沉淀池外排口旁边发现一座围墙,其底部有一个墙洞正在排放冷却废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沉淀池外排
为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行为,加强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整理了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一、无锡宜兴市顺安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2年2月18日,无锡市宜兴生态环境局开展涉水企业违法专项排查和打击行动,检查中发现宜兴
#沙田生态环境分局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环境监管执法,针对重点河涌附近重点排污企业开展突击检查,一涉水企业因偷排废水被查封及立案处理。经查,该企业已办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成品鞋加工生产,已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同意允许设置打磨、磨皮、贴合成型、丝印、洗版
近日,东莞市道滘生态环境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一模具加工店涉嫌非法调配生产药水配置模具且存在偷排废水行为。针对这一线索,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干警于9月21日晚前往现场检查。经查,该加工店主要从事模具加工制造,设有压膜、喷砂、贴花、酸洗、碱洗、清洗等工序和压膜机、喷砂机、空压机、印纸
日前,中山市查处一起废水偷排案件并发布,希望各企业引以为戒。详情如下:案情简介2022年3月15日晚,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工厂偷排废水到河涌。当晚,中山市坦洲镇生态环境保护局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到投诉地点进行排查,重点排查涉水企业,并初步确定目标企业。经查该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8部门4月10日联合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目标,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安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设人与自然和谐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印发《江苏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韧性。省生态环境厅等16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号)(以下简称《实施导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EOD模式创新。《实施导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和社会
据11月22日江门廉政网消息,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邝红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江门市纪委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江门市江海区监委监察调查。除邝红德之外,一周内,已包括有生态环境部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司长刘志全以及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原党组副书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8月30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发布了关于印发《四川省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规划》提出,到2025年,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优化健全,多部门地下水监测网络更加完善,地下水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实现,地下水污染加
为守牢美丽中国建设安全底线,及时妥善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2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发展、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气候投
汽修喷涂、家具生产过程中,调漆、喷涂时会产生大量挥发性有机物,未经有效收集和处理,经过光化学反应后会形成臭氧,造成大气污染,含有苯、甲苯、乙醛、丙烯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挥发性有机物还会对人体健康产生直接影响。2023年3月以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涉挥发性有机物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关于开展减少污染天气攻坚行动的通知》发布,《通知》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工作方针,坚持突出重点、精准施策、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坚持着力破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不平衡、基础不扎实的难题,通过协同降碳减污、推进重点工程、强化污染应对、夯实监管基础等方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3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开展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
4月2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2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四川领先微晶玻璃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12月28日,广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广安市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管理平台”开展非现场巡查,发现“华蓥工业园区577号”小微站数据异常,执法人员立即对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批):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通过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
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赣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适用本指引以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前主动采取措施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事实前提,以在要求的期限内主动申请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为程序前提。本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实施本指引过程中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强制当事人公
乌鲁木齐生态环境局官方发布乌鲁木齐市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案情简介】2023年9月,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部门执法人员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检查,涉嫌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现场执法检查时,该单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通过调阅视频监控,发现该公司脱硝设施运行期间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用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利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今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启动全省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雷霆行动”,组建专项检查队伍,深入全省各地重点区域,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坚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四川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整理了5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案例一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江油星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标排放重金属废水案案情简介2023年11月,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河道时,发现江油市工业园区二支渠内的水质呈蓝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动执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办理质效。《意见》规定了情况通报的三种具体情形,对
3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3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乐山市犍为县地柴机砖厂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3年9月9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对犍为县地柴机砖厂进行现场检查,并对该企业排放废气开展监测,结果显示废气排放口
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和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保守法义务,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发布2023年湛江市十大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涉及固体废物、水环境、大气环境、自动监控、排污许可管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综合环
外挂“作弊器”,不合格车辆摇身一变成合格;无中生有,凭空捏造检测数据;断电停产应付执法检查,欲盖弥彰;超标排污,污染环境……对于恶意的、造成实质性污染的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坚决依法严厉查处,绝不手软。现通报2023年度八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以供警示借鉴。案例一:机动车排放检验机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发贵州省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调整建议名单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一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部)(第二批)》《关于2024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初步名录的调整建议(生态环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