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2023-07-03 11:53来源:宁夏生态环境关键词: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宁夏收藏点赞
我要投稿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工作成效,进一步强化警示、宣传作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选取2起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予以公布。希望各地继续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部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公安、检察各自专业优势,通力合作,有效遏制同类案件发生。同时,进一步加大环境法治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管理危险废物,切实增强企业及群众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案例一纪某某等人非法排放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6日,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执法人员夜间巡查时,发现巡查区域的周边空气中含有刺鼻性气味,这一情况立即引起执法人员的高度警觉,并第一时间对片区5公里区域范围内工业企业、废旧厂房等进行细致排查,最终在红果子镇某村队发现气味产生的源头。经查,纪某某等人租赁惠农工业园区一个废弃的牛场,在牛场内利用液体酚钠盐和废酸反应生产粗酚进行外售,所产生的废液用罐车拉运至红果子镇某村队一村民院内,从车厢内罐体后尾方的阀门处连接一根皮质管子,通过埋入地下的两个直径2.8m高3m的圆柱形铁皮无底罐体,向地下排放黑色、刺鼻性液体。经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鉴定机构对所排放的液体进行检测,土壤苯酚含量超出(GB5085.3-2007)标准3mg/L的极限,土壤内具有浸出毒性特征的危险废物,污染土壤6279.45立方米,折11303.01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和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立即将排放的有毒物质及受污染土壤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查处情况】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规定,于2022年5月10日,将纪某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一案移交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2022年5月11日,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区分局经侦查取证后,将该案移送石嘴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石嘴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6月10日决定批准逮捕纪某某、常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对涉案的边某某、马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2023年2月15日,纪某某等13人涉嫌污染环境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惠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案件等待法院最终判决。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涉案人员众多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涉案人员以“打游击”的方式,在石嘴山市惠农区等多地实施排放有害物质的污染环境行为,在对本案的查处过程中,生态环境、公安部门通力协作、紧密配合,不仅对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的犯罪分子敲响警钟,也为生态环境部门侦查此类案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切实推动了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效落实。
案例二 马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2年6月30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接到同心县公安局《线索移交函》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对位于同心县韦州镇石峡村一社的马某某土法炼油点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马某某在未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22年2月至6月期间,将购进的污油泥作为原料,通过炉窑加温提炼后,将罐底的黑色残渣物质和含油塑料编织袋倾倒在炉窑西北角、未采取任何防渗措施的土坑内。吴忠市生态环境同心分局分别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提取的黑色残渣物质进行司法鉴定,委托宁夏泽瑞隆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对含油塑料编织袋倾倒点表层、中层土壤进行采样监测。鉴定结论显示,黑色残渣物质是具有毒性危险特性的危险废物;监测报告显示,土壤污染物中铅、汞、砷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三倍以上,镍,铜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1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基本项目)十倍以上。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的监督下,马某某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对倾倒的罐底黑色残渣物质、含油塑料编织袋及表层污染土壤进行称重(净重17.54吨)并进行处置。
【查处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规定,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同心分局将该案件移交同心县公安局,经同心县公安局立案侦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银川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人马某某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执行,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政处罚决定书,主动缴纳罚款。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非法排放危险废物的环境犯罪案件,在接到公安部门移交的线索后,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启动生态环境应急预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控制案发地,及时开展现场勘查、取样监测等工作,第一时间锁定环境违法证据;公安机关控制主要当事人,发现与收集犯罪证据,保全现场执法影像资料,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确定当事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在案件现场勘验、证据侦查阶段衔接紧密,相互配合,打出“组合拳”,快速查处侦办污染环境犯罪行为,有效预防环境污染风险。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为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一批共9件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类典型案例,并对相关办案单位及办案人员提出表扬。固阳县自然人刘某生等人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案情简介】2021年8月9日10时,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固阳县分局收到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转办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在固阳县怀朔镇二约地村广源机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多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行为
2023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在全区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利用日常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线索,高效运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机关、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及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的有关部署,省生态环境厅指导各地持续组织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的高压态势。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扎实推进工作,查处了一批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典型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秉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的执法理念,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让法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现通报三起
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辽宁省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大连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
2022年,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环办执法〔2022〕11号)的统一部署,广西继续在全区范围深入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
2022年以来,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在全省集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11月28日,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环保总监刘华太现场通报了4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案例一眉山市游某、杨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202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继续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响应,结合通知中明确的打击重点与地区形势特点,严厉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非法收集、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京津冀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旨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推动工业企业利用危险废物替代生产原料“点对点”京津冀区域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进一步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
危险废物领域典型案例一、范某某废铅蓄电池加工点涉嫌倾倒有毒物质案【案情简介】天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北辰区生态环境局、公安北辰分局对北辰区双口镇某铅蓄电池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涉案当事人范某某主要从事废铅蓄电池、机动车废水箱、废转向机、废铁等物品的收集售卖,且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场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8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危险废物“收运一张网”体系,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的问题,逐步实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时间自方案发布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首批试点危险废物类别为铝灰(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321-024-48、321-026-48)、煤焦油(HW11精(蒸)馏残渣451-003-11)。全文如下:各市(州
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七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联系电话:02
为有效推动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提升浙江省危险废物资源化水平,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途径,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浙江印发《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经营许可豁免管理
日前,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湖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录(截至2022年7月11日,共184家),该名录中囊括焚烧填埋处理、填埋处置、水泥窑协同处置等,详情如下:
为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与安全风险,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强化危险废物从源头产生、收集暂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闭环监管,广西印发《广西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详情如下:广西危险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党
11月10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单位第五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的公告》
在一次案件工作研讨会上,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第80条第2款“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规定中的“无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理产生了争议分歧。
协鑫能科4月24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聚焦电网侧储能和工商业储能的开发,通过响应区域的能源系统的规划和电网的政策引导,优选区域,优选项目,公司发挥电网侧储能调峰调频和工商业储能峰谷价差的优势,全力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储能业务,推动源网荷储,推动可持续发展,共创绿色未来。目前公司在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宁政发〔2024〕15号)。《实施方案》分为3个步骤:(一)启动提升阶段(2024年)。建立政策体系和工作制度,全面启动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二)攻坚突破阶段(2025-2026年)。推动重点
2月4日,中共永宁县委永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因地制宜采用直流供电、“光伏+储能”等技术,引进实施氢能交通、天然气掺氢、氢储能等场景应用项目,建立多样化能源供应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加强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宁夏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宁Ⅰ标段在开展基础施工的同时,抢抓时间节点,趁着750千伏白银至黄河Ⅱ回线路工程国调停电检修7天窗口期,实施2.75公里、6基铁塔首段放线施工,预计4月28日完成该放线段全部架线任务。据悉,“宁电入湘”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宁夏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推动能源行业升级改造。推进煤矿智能化升级,提升采掘成套装备智能控制水平,加快矿山设备更新改造。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供热、节能降碳改造“三改联动”。对单机1.5兆瓦以下风电机组实施“以大代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中广核新能源宁夏灵武共享储能电站项目PC总承包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中广核新能源灵武有限公司拟在灵武市马家滩镇建设1座容量为30MW/60MWh储能电站拟建储能电站。本工程作为一个独立项目,接入点拟通过2回35kV线路就近接入公司光伏电站110kV变电站35kV母线侧。本工程采
4月18日,永福股份承建的国能宁东电厂矿井水水域5.1MWp漂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期顺利并网发电,该项目是宁夏首个矿井水水域漂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永福股份负责项目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工作。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马家滩镇境厂区西侧矿井疏干水聚集湖湖面,可实现光伏发电后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4月22日,中广核新能源灵武光伏电站续租配套容量储能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中标人为宁夏锦洋绿储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成交价21.6666万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以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高品质生活、高共情团结为切入点,不断提升本质环保水平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消息,4月18日,由中国能建葛洲坝电力公司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的宁夏中民投盐池共享储能电站项目正式开工。该项目位于宁夏吴忠市盐池县中民投新能源综合示范区,规划建设一座200兆瓦/400兆瓦时共享储能电站,采用非步入式液冷磷酸铁锂储能,并新建110千伏升压站
4月18日,宁夏能宏红寺堡鲁家窑150MW/300MWh集中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建设项目PC总承包工程启动招标。招标内容如下:宁夏能宏红寺堡家密150MW/300MWh集中共享电化学储能电站PC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110kv升压站、综合楼、场内道路、消防设施、厂内绿化、监控、厂区所有数据接入智能管控一体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