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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就《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2023-11-13 14:04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键词: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水污染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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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1月7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关于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管理要求和监测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畜禽养殖场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畜禽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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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管理,我局对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1098-2018)组织开展修订,形成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反馈我局生态处或标准编制单位。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 系 人:周佳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处)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联系电话:(021)23117312

传 真:(021)63736072

电子邮箱:jjzhou@sthj.shanghai.gov.cn

联 系 人:杨静仁(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508号

邮 编:200233

联系电话:(021)64085119 转 2306

传 真:(021)64758279

电子邮箱:yangjr@saes.sh.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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