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三、“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
(一)加强生态空间管控,构建生态安全格局
1.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基于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在红线区域实行分类、分级管控,生态补偿和绩效考核制度,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性质不转换、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责任不改变”。通过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的实施,形成符合莱西实际,且满足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基本需求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空间分布格局,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实施严格管控。按照国家、山东省、青岛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实时监控人类干扰活动,及时发现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对监控发现的问题,通报当地政府,由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能组织开展现场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定期开展执法督查,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健全生态红线保障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处理好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完善和强化生态红线保护和实施机制。对各级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等已经有制度或条例的,需严格遵守;对新划定的没有明确法律保障的红线区域,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与红线性质相适宜的管理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制度和奖惩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2.加强一般生态空间管控
以“控制风险、限制开发”为管理目标,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优化开发和污染防治。生态空间扣除生态保护红线后即为一般生态空间,按照青岛市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以外的生态空间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实行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具体包括: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管理,以生态保护为主,最大限度保留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严格限制大规模成片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禁止在主要河流两岸、干线公路两侧防护范围内进行采石、取土、采砂等活动。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禁止毁林开荒和陡坡地开垦,禁止毁林采石、采砂、采土及其他毁林行为;禁止填埋、排干湿地或者擅自改变湿地用途;禁止取用或者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禁止圈围、侵占、填堵自然形成的水面、滩涂;严格限制矿产资源开发、水电、风电等开发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对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等各类禁止开发区其他区域的管理,按照其规划或法律法规及规章管理,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在2022年之前有序退出;涉及畜禽养殖区域按照相关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适养区规定进行管理;在生态保护红线允许开展的人类活动基础上,其他生态空间在不违背相关管理要求的前提下,还可开展以下人类活动:开展生态旅游活动必要的服务设施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通讯电力、公路、铁路等);民生工程(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建设等除外);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产勘查活动、液体矿开采活动。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区域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的林地、草地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涉及占用生态空间中其他未作明确规定的用地,加强论证和管理。鼓励结合土地综合整治、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各类工程实施,引导生态空间内不符合规划及管理要求的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
严格限制农业开发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空间。符合条件的农业开发项目,须依法由区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生态保护红线外的耕地,除符合国家生态退耕条件,并纳入国家生态退耕总体安排,或因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需要外,不得随意转用。有序引导生态空间用途之间的相互转变,鼓励向有利于生态功能提升的方向转变,严格禁止不符合生态保护要求或有损生态功能的相互转换。
3.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
加大生态源地保护与修复力度。遵循“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优化整合现有各类生态源地,对现有各类生态源地开展综合评价、梳理和归类,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理念,分区分类开展受损生态系统修复。实施荒山绿化及破损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水系绿化工程等工程,完善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重要水域及湿地的生态修复,保持各生态源地和节点之间的生态连通,维护和提高胶东丘陵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加强生态廊道保护与综合整治。对于经识别和评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生态廊道,严格按照红线的有关要求进行管理;对于生态保护红线外的生态廊道,要加强保护和修复,充分发挥生态廊道的作用。注重河道缓冲区和湿地环境建设,对重点河道周边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营建滨河森林生态廊道。探索将生态廊道进行空间上的精细化落地以及相应的管控措施制定,为系统治理生态问题提供更好抓手。
着力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打造“一环两区、四轴五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以山脉为主体,沿大沽河、小沽河和主要交通轴线绿色廊道为纽带,建设城市的“绿带”和“绿心”。加强对生态廊道沿线周边的绿化建设工作,发挥农田、草原、水域、林地、湿地等生态空间的功能,形成蓝绿交织的优美生活空间。创新推动绿化网格化管理机制,构建点、线、带、面相结合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坚持开展“绿满莱西”国土绿化工程,以城市绿廊、道路绿化、河流绿廊为网络骨架,实现区域绿地、生态廊道和城市绿地无缝对接,构建城市生态绿地系统。以“公园+”、“绿色+”为建设理念,加快月湖公园、梅花山公园、洙河公园等公园绿地进行改造提升,提升公园绿化辐射半径。在构建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还需根据各类生态安全格局的性质和保护目标配套相应的管控措施,建立完善的监测、评估与考核制度等,从而更加系统地保障区域生态安全。
(二)实施多污染物协同管控,精准强化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1.倒逼结构调整推动新旧动能转换
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化解和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通过产能置换等手段提高传统产业的整体水平。聚焦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采取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削减重化产业的产能和产量,优化全市行业布局。加快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和升级改造,推进产业集群和工业园区整合提升,显著提高产业集约化、绿色化发展水平。
严格新项目准入,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环境准入,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将化工、印染、皮革等高耗能行业升级转型作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和突破口,推动企业升级转型,压减过剩产能。对于具备较强竞争优势的农副产品加工、橡胶化工、服装鞋帽、机械制造等产业,重点要加强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技术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培育和优化发展莱西经济开发区、韩国(釜山)工业园、姜山工业园等主要园区,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再上新台阶。
优化能源结构。针对莱西市大气复合型复燃严重,能源消耗依然以煤炭为主,继续实施重点区域煤炭总量控制,在推动煤炭消费量削减的同时,着力推进煤炭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减少煤炭分散燃烧。制定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实施方案,加大煤炭清洁利用力度。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实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动态清零,鼓励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加快提升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比重,在具备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地热、风电、光伏和生物质能源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城中村实现全域供暖,减少散煤使用量。
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运输方式绿色转型,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交通,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建设,完善城市慢行交通体系,增加绿色出行服务设施供给,采用经济手段,如在提高停车费、征收拥堵费的同时补贴绿色交通,推动群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2.多污染协同推进大气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提升空气质量。以空气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大力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方案,以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和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深化常规污染源治理,同时也要强化空气质量改善与温室气体的协同控制,强化新型污染物协同控制。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与重点污染源脱硫脱硝,继续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推进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体系,重点推进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多污染物排放控制。遏制臭氧上升的趋势,将PM2.5和O3的协同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目标之一,其关键是NOx和VOCs的协同减排推进。
以O3达标为目标推动NOx与VOCs协同减排。对O3进行源解析,明确O3形成主要污染源,并确定优先控制物种,设计合理的VOCs、NOx减排目标和减排比例。加强工业源、城镇生活源、移动源NOx排放控制。加速推进工业源治理,将火电、化工等生产和供应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提高脱硝设施覆盖率,尤其是加快钢铁、焦化、非金属矿物制品行业脱硝设施安装进展;加强监督检查,提高重点排污单位脱硝设施运行效果,加强燃煤电厂脱硝装置的运行管控,实时在线监控运行状况与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装置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排放。加强非电行业工业炉窑烟气脱硝技术推广应用。针对城镇生活源,加强散煤管控。落实《莱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决定》相关要求,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要求,协同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大力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以镇驻地为重点加快推进,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广洁净煤。综合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实施热电整合,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针对移动源,大力发展以轨道为主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同时注意控制道路交通的使用,对高峰时段的车流量进行严格控制,加强对车辆的车况管理,加速淘汰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强制安装净化装置,严格无铅、低硫汽油的使用,加大对电车、天然气汽车等排污量小的机动车的推广力度。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整治。结合污染源普查、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等工作,全面掌握VOCs排放与治理情况。采取源头削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全过程防控措施,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按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要求建立VOCs排放单位名录库,开展重点行业VOCs整治情况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第三方治理和检测机构技术服务能力和效果的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逐步建立数据信息追溯制度,公布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VOCs自动监测工作,强化VOCs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提升VOCs环保监管能力。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各企业独立喷涂工序。
以PM2.5达标为目标强化扬尘、城镇生活源、工业源、移动源综合整治。强化扬尘污染防治与管理。狠抓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积极推行“绿色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工地以及城市裸露土地扬尘污染整治,完善动态管理台账,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道路扬尘管控,大力开展物料运输扬尘污染综合控制,建立运输行业和企业扬尘控制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规定行驶路线,实施清洁运输,施工产生的土方日产日清,不能及时清运的严格落实密网覆盖。拆迁工地严格落实湿法作业,产生的建筑垃圾用密网覆盖。建筑工地采取绿网覆盖和喷淋等方式降尘。加强城镇生活源管控。逐渐减少煤炭消费量,以使用电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主。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实现“增气减煤”。“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确保安全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管理。加快农村“煤改电”电网升级改造,制定实施工作方案。电网企业要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煤改电”、“煤改气”建设用地。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开展取缔露天烧烤集中行动,城区建成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摊点,整治烧烤店露天经营、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禁止露天焚烧,加强秋冬季焚烧污染治理。禁止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塑料、皮革、落叶、枯草等污染问题,将焚烧污染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控制工业源排放,尤其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火电及金属冶炼行业的PM2.5排放量进行削减,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加大涉工业炉窑类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综合整治力度,结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等要求,进一步梳理确定园区和产业发展定位、规模及结构等。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对标先进企业,从生产工艺、产能规模、燃料类型、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时间表的要求,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加强工业园区能源替代利用与资源共享,积极推广集中供汽供热或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中心等,替代工业炉窑燃料用煤;充分利用园区内工厂余热、焦炉煤气等清洁低碳能源,加强分质与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形成清洁低碳高效产业链。对有反弹迹象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并处罚,对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予以停产整治,确保实现动态清零。严格管控移动源。划定高排放车辆控制区,严格高排放车辆交通管控,在主要进城道路设置限高警示牌及龙门架,严禁重型高排放车辆进入城区建成区。加快国省干线绕城公路建设,建设货运车辆绕城通道,解决好国省干线公路穿城问题,加快莱西市绕城公路的建设。推进重要物流通道干线铁路建设以及集疏港、大型企业和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发展多式联运,减少公路货物运输量,推进公路运输绿色化改造。强化柴油货车排放监管,加快柴油货车治理,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和监管。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力量建设,严格落实机动车污染莱西市空气质量调查及治理对策防治属地管理责任。
加强秋冬季应急减排及预警。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莱西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版)》要求,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分类排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等各类污染源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工业企业“一厂一策”,落实减排措施,保证减排量达到应急预案中不同预警级别应急措施减排比例。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启动应急响应,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完善应急减排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严格落实减排措施,有效应对。在黄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应急运输响应。
3.加强大气污染物分区分级管控
细化大气环境分区,实行大气污染物分区管控。根据以青岛市全口径大气污染源清单为基础,衔接青岛市最新行政区划及重点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分布情况,综合考虑现状、相关规划确定的重点行业及其未来发展空间,按照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定结果,莱西市水集街道、望城街道和沽河街道部分区域为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莱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全部,姜山镇、南墅镇部分区域为大气环境高污染排放区、莱西市院上镇、店埠镇全部,水集街道、沽河街道、夏格庄镇和日庄镇部分区域为大气环境弱扩散重点管控区,按照不同大气环境分区要求实行严格管控。
突出重点精准减排,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差异管控。应急减排措施以优先控制重污染行业主要涉气排污工序为主,分类施策、精准减排。摸清区域内所有涉气企业和工序,对治理水平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工业企业,优先采取减排措施。指导重点行业制定行业内相对统一的应急减排措施,指导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基于绩效分级对重点行业相关企业进行差异化管控。同时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
(三)“一点两线,三水统筹”,持续提升水环境质量
1.实施水环境空间管控
强化水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执行“三线一单”制度,对水环境管控分区执行差异化管控政策。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应加强污水收集能力、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进行重点管控;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应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目标与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责任制。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单元应严格执行禁养区规定,加强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或达标排放情况的管控。同时,水污染物减排应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调查对象,扩大实施范围,重点覆盖“小、散、偏”企业、移动源和农业污染源。
加强河湖岸边缓冲带修复、建设与保护,强化生态扩容。加强河道保护,依法实施堤地的划定和保护,强化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缓冲带改造和建设,开展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保护修复自然湿地,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河流两岸现有的林地、草地、滩地应限制开发占用;缓冲带内的现有农田不得施加化肥和农药;缓冲带内的现有违章建筑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清除。缓冲带划定后,应按照“守、退、补”的原则严格保护,控制岸线开发强度,科学种植生态景观植被,适时开展监测评估工作,确保其发挥生态效益。实施河湖缓冲区修复。优先保护生态敏感区,实施生态修复,生态恢复中要优先使用本地土著物种,逐步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和恢复能力。开展河道基地、河道岸坡带、河道缓冲带保护与修复,针对河流特征,因地制宜选择性实施河道形态保持、河流底泥环保疏浚、河滨缓冲带建设与保育、生态堤岸、近河口强化净化生态系统建设、河口自然湿地保护等工程。加快实施嵯阳河流域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建设产芝水库上游入口生态缓冲带。
2.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落实工业污水达标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推行清洁生产,规范工业企业排水管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提高再生水回用率,新建重污染工业项目坚持入园进区,化工、装备制造等污染行业。新建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并建设污水集中污染处理设施。产生有毒有害废水企业,必须在厂内进行预处理,确保特征污染物达到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在加强工业污染末端治理的同时,注重污染预防,从源头和全过程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十大”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出台“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与清洁化改造方案,实施专项整治。对进入市政污水收集设施的工业企业进行排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评估,经评估认定污染物不能被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效处理或可能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的,要限期退出。工业企业污染排放应依法取得排污许可,工业企业排污许可内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类型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单位和相关部门监督。定期开展各项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优先补齐重点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开展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摸底调查,摸清对超标断面有重要影响的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掌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若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应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十四五”期间,规划建设城区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项目,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规划建设姜山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设计处理规模2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以及对干流、重要支流水质具有重要影响的乡镇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优化污水管网布局,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低于100mg/L的,要围绕服务片区管网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人口少、相对分散或市政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分散污水处理设施。结合城镇集中居住区旧城改造、道路改造、新建小区建设,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解决城市污水溢流问题,从根本上解决水质不稳定达标问题。提高污水处理厂对汛期雨水的收集、处理与抗冲击能力。
持续完善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在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基础上,以城市建成区及重要水体为重点,深入了解排污口排放状况,掌握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形成入河排污口台账。对排查、监测过程中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排污单位,厘清排污责任。确定禁止设置排污区域和限制设置排污区域,优化排污口设置布局。推动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对于禁止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明确包括污染源治理、截污改排、关闭或搬迁污染源等措施;对于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水域,明确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入城镇污水管网集中处理、改道排放、截污后集中远距离输送、污水处理后回用、搬迁排污单位等措施。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按照《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SL532-2011)要求,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统一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识牌、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加快入河排污口信息化建设,应在监测点处设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浓度实时自动监测设施,并将相关监控信息接入当地的监督管理单位,实行排污信息共享,并定期通报。
3.保障河流生态需水
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水平。加强城镇再生水循环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城市新区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和管网。以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和河道水系生态建设为重点,实施中水回用工程,补充河道生态用水,改善城市河道生态环境。大力推广中水源热泵及工业企业使用再生水,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针对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厂、青岛海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莱西第二分公司污水处理厂尾水,建设河道型湿地,进一步提高水质;将青岛崇杰环保莱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深度处理厂尾水引至洙河城区段上游,作为景观、生态补水。
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推进农业高效节水。优化流域种植结构,挖掘节水潜力,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全面控制抽取地下水灌溉,杜绝大水漫灌。推广水肥一体化、全程机械化、无膜滴灌栽培、全膜覆盖双垄沟播等技术,提升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绿色防控水平,提高化肥使用效率,增强抗旱节水能力。规范重点用水大户的用水定额,根据水资源变化和节水效果定期调整,倒逼企业提高节水能力。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督促企业配备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升级改造。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监管洗浴、洗车等高耗水用户运营,实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政策,鼓励使用节水型商业设备,推广实施再生水回用,加大非法取水行为惩治力度。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市政建设采用透水砖、低绿地草坪、嵌草砖、多孔沥青路面、地面,降低地表径流系数,减少地表径流。
保障重点河湖生态基流,合理保障河湖生态流量,针对季节性断流、生态需水严重不足河流开展生态补水。基于水质保障和生态保护的需求,强化生态流量对水体水质达标的基础性作用,以重要控制断面(点位)等为关键节点,按“一河一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分批分期合理确定生态流量大小与流量过程要求。研究制定流域生态用水量指标分配方案,作为综合调度的优先目标,并实施常态化的监测、监管。加强河湖库水量统一调度管理,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维持重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提升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加强水网联通工程建设,增强水资源调配和供水保障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闸坝联合调度体系,加强产芝水库至北墅水库、高格庄水库联合调蓄,完善水资源调蓄利用机制,保障枯水期生态流量。
4.推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
落实“划、立、治”。依据《山东省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青岛市水功能区划》和《莱西市农村级“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合理划定保护区。完成莱西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并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的规定,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等。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施隔离防护,对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铁路、公路、桥梁等设置防护墙(栏)等安全隔离设施。保障产芝水库、北墅水库、高格庄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非法建设项目。
完善水源地监控体系,加强水源地环境风险应急防控。定期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有效防控水源地环境风险,将可能影响水源水质安全的风险源全部列入档案,加强风险应急防控。推广供水水厂应急净化技术,储备应急供水专项物资,配置移动式应急净水设备,加强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建设,及时有效处置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
(四)持续夯实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1.防控新增土壤污染
持续推进土壤调查,摸清家底打牢基础。加强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成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发展基于大数据技术的土壤环境信息平台,构建多维度、多尺度和全过程的土壤环境基础调查数据。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矿区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掌握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综合管理。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定期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及分布等信息进行更新。逐步开展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壤改良工程,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
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机制,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进一步完善并优化建立污染地块联动监管机制,合理设置管控程序和节点等,重点解决治理修复与土地开发之间时限矛盾问题。建立健全第三方从业单位管理制度和监管手段,严格管控治理修复过程中二次污染。针对区域土壤类型、污染物特征、城镇化建设需求等,建设污染土壤集中处置中心,积极探索治理修复后土壤资源化利用模式。
2.推动土壤污染综合治理
建立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明确风险管控要求,强化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石墨、印染和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公园、城市绿地、游乐场所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镇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明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要求。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开展农膜回收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建设废旧农膜回收站。
开展废弃矿坑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彻底消除生态隐患。以南墅地区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弃矿坑综合治理及生态修复,彻底消除生态隐患。探索出台整治政策与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新模式。
推动发展绿色可持续修复产业。建立基于“风险管控”、“绿色可持续修复”相结合共同驱动的环境修复产业,用好土壤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鼓励企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土壤生态修复等领域。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综合先行区建设和土壤绿色可持续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制定详细的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时间表和路线图,在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分步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
3.强化土壤全生命周期综合监管体系
实施分类分用途土壤环境管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元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编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落实污染地块准入管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综合管控和修复,确保安全利用。
加强土壤环境管理支撑能力建设。加强在机构组建、人员编制和基础能力建设方面的投入,加强污染源监管,建立精细的全过程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和土壤环境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开发区周边开展土壤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传输至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加大农业绿色生产技术的推广、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
落实监管责任。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
(五)统筹优化固废处置利用,提升危废无害化水平
1.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提升固废治理体系。完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顶层设计,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推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与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充分衔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的衔接,充分发挥企业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作用,推进环评与企业运营期的监管严密衔接。
推进危险废物监管联防联控机制建设。加强企业的环评文件中危险废物源头识别和认定,对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系统评估,强化管理措施并建立相应的纠错机制,为危险废物监管提供有效的“设计和执法依据”,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日常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建立危险废物监管联防联控机制,明确各部门间污染防治职责,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监管协作、联合执法机制。
2.提升固废利用处置能力
准确统计固体废物底数。开展固体废物特征污染物、含量、赋存形态等基础研究,加强对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认识,对其处理处置进行科学有效的指导。制定严格的危废和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利用、储存、处置、流向等信息管理制度,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
强化固废生活污染源治理。加快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清运体系的有效衔接,制定垃圾强制分类和减量化相关制度,提高生活固废回收率,在外卖、快递领域减少固废产生,提高固废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效遏制“垃圾围城”问题。
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动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利用和处置,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率。推进医疗废物综合整治行动,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完善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制度保障体系。加强无价值、难处理的固体废物的处置能力,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提升环境监管能力。
3.开展先进模式经验试点示范
推动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危险分级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开展危废“智慧监管”试点示范。在农业、工业、服务业、居民生活各领域推进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探索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试点。促进环保技术与产业对接合作,系统推进区域内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提高区域循环发展水平,构建全周期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平台,建立“环保园区”,充分利用试点示范工程科技成果支撑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建设。
探索开展固废分级分类管理试点。探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研究建立固废污染特性、处置和管理模式的分级模型,基于量化评价和分级管理原则,可按照废物特征和对象划分管理程度,如规范管理、重点管理、加严管理。定期总结管理经验,促进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完善垃圾分类长效常态化管理和点位提质改造,构建生态循环的垃圾处理体系。按全程分类原则,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两网融合”,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和消纳量。
(六)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1.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基础设施“短板”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现状和需求调查。全面摸清已治理村庄的设施数量、分布和运行情况,未治理村庄的常住人口、户数、自然条件、生活水平和整治意愿等,建立整治台账,全面清理维修不正常运行设施;对长期撂荒不能修复的,根据现状重新规划建设。结合农村环保基础设施现状与需求调查结果,推动各地开展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设计和落实以县区为单元、村镇分类实施的一体化污染治理模式。
促进城乡基础设施融合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地方为主、村民参与、企业支持的资金筹措机制。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加强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养殖规模化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使村庄基础设施接近或基本达到城市水平。全面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和生产条件,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村庄规划管理体现“多规合一”管控要求,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2.全面夯实农村污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加快建立农村环境统计制度。以农户为统计对象,以行政村为统计单元,开展行政村、自然村、农户、户籍人口、常住人口、生活污水和垃圾产生量、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信息统计,并纳入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予以公布。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整治。合理确定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统筹改水改厕的原则,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列入镇村总体规划,编制镇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摸清底数,对农村生活污水的产生总量和比例构成、村庄污水排放、水体污染等现状进行细致调查,全面梳理现有处理设施数量、布局、运行等治理情况,按照各年度确定的治理目标有计划、按步骤地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实施方案和规划目标落实到位。与“厕所革命”衔接,推行“厕所分户改造+污水集中处理”与单户粪污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优先选择氮磷资源化与尾水利用的技术手段或途径,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合理选择治理模式,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推广成本低、能耗低、维护少、效率高的污水处理技术,建设经济实用的氧化塘、净化槽、小型人工湿地等无动力或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加强污水管网和基础设施建设。对大沽河、小沽河、芝河、五沽河、洙河沿线,产芝水库、北墅水库、高格庄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
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改造实施。科学规划公厕选址,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等公共活动场所为重点,配套建设公共厕所,避开水源地等生态敏感区域。科学选择适合的改厕技术模式,因地制宜探索厕所污水和生活杂排水共治模式。建立健全运行维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通过现有渠道,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改厕后期运维管护,保障厕所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做好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统筹推进。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树立生态农业理念,调整优化农业种植、养殖产业结构,开展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提高农业用水利用效率和水平。推广测土施肥,合理用药,减少农药施用量。积极做好高毒农药替代工作,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绿色高效技术,应用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因地制宜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大中型施药机械和无人机等现代植保机械,提高喷洒农药对靶标物的精准性。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根据《莱西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优化畜禽养殖布局和规模,依法依规对畜禽养殖相关规划及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水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要求,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和布局。加大农业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原则,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式,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加强农村垃圾无害化利用。加快垃圾治理从“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处理”的传统集中处理模式向“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新模式转变,建立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规范和引导垃圾填埋场、热解处理装置和设施规范建设。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运等环境基础设施,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推进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解决果蔬等处理问题以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分类收集、回收制度,开展有偿回收、专业化收集处置试点示范。完善垃圾多元化处置体系,构建生活垃圾分类前端分类投放、中端统一运输、末端资源利用的全过程完整体系,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建立健全村庄保洁制度,合理配备农村保洁员队伍、卫生收集设施,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建立方便适用的转运体系,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减少二次污染。抓好垃圾终端处理,以县为单位,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地形地貌、运输半径等条件,开展生活垃圾焚烧、沼气利用等因地制宜的垃圾处理方式,逐步取消简易填埋。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为主导,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进程,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3.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
推进农村污染治理绿色化转型。建立符合地域特点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和管理模式。充分利用农村自然生态系统自我消纳能力,通过调查研究、因势利导、科学设计,创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计范式。要着力实施好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深入推进农业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创新农村环境保护的党委负责制,严格要求落实乡镇企业责任。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优先安排,列入党委主要负责人重点工作,把完成“十四五”治理目标任务作为一项重要政绩考核指标,推动建立强有力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乡镇企业负责人要积极落实清洁生产理念,引入先进的生产工艺,严格执行绿色节能生产方式。政府环保主管部门要加大企业排污监管力度,定期检查排污情况,建立企业排污诚信档案,作为企业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提升城市人居环境,打造美好生活典范区
1.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理
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强化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全过程监管,提升垃圾分类成效。推广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和智能垃圾分类等创新做法,鼓励对垃圾收集点或收集容器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鼓励在有条件的区域实行上门收集、集中投放生活垃圾等措施,逐步减少垃圾收集点及收集容器。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既有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等的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逐步实施更新改造。完善分类收运系统,提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废弃物分类规范收运能力,严格对应收集环节的分类要求进行分类转运和处理。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责任人的日常监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本区可回收物收集、运输设施建设。
推进垃圾源头减量与循环利用。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鼓励和引导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等使用可以循环利用或者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鼓励学校、幼儿园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日常教育,培养学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习惯。鼓励新闻媒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治理影响群众生活的其他环境问题
积极回应群众反映的环境诉求。通过依法监管、经济技术、沟通协商、宣传引导等方式,解决好市民群众身边存在的噪声、异味、电磁辐射等污染扰民问题。严控交通噪声、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和公共场所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推广远程喊停、无人机执法等监管方式,创新噪声执法监管手段。加强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保障市民的合法环境权益。
深入开展空气异味污染整治,加强生活垃圾储存、收集、转运环境管理,防止恶臭气体和垃圾渗滤液跑冒滴漏。全面落实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深化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切实加强汽车维修业环境监管。
强化电磁环境监管。积极开展电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推动开展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识别与排查,探索开展区域生态环境与健康调查评估,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八)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构建美好宜居莱西
积极推动“两山”转化体制机制建设。莱西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自2018年起,建立经常性的审计制度,年内开展对两处镇(街道)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并出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报告。探索建立莱西市境内水、大气生态补偿机制。制定《莱西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实施方案》《莱西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镇街生态考核,对镇街45条河流的50个断面氟化物、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和总磷,以及青岛市控、省控断面考核全指标情况实施生态考核补偿。各镇街生态补偿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的全年考核结果,年终通过体制结算予以兑现。建立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力度。建立企业环保信用及等级评价体系,及时公开共享评价信息,对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行多部门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生产许可、项目投标、融资等方面进行限制,促进企业自主守法。健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防范并妥善处置突发性环境事件,以新天地固废有限公司污染事件为案例,聘请第三方参与研究并出台莱西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责任追究办法》。
(九)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示范园区,促进行业经济发展
莱西市经济开发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作为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对于莱西市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基地建设,构建循环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构建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清洁生产是将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废弃物(污染物)产生与排放量最小化的生态效率目标融入到企业和园区的生产过程、经营过程和管理过程,探索将废弃物(污染物)的末端治理与生产过程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协同管控相结合的环境保护新模式,是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不可或缺的有效途径。
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实现资源全域化配置与利用和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途径。以园区产业集群为主体的清洁生产审核可与以企业为主体的清洁生产审核有机结合,在更大的空间范围、更全的领域和更深的层次上围绕生态效率目标去配置资源,探寻技术进步和提升管理的机会,挖掘清洁生产潜力的有效途径。
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组织推进废弃物(污染物)资源化利用和协同化处理处置的最佳实践。以园区产业集群为主体的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可以建立起在特定空间范围内,各企业产生的废弃物的集约集中化利用,形成动脉产业与静脉产业的协同发展;同时也为污染物的协同处理处置创造了条件。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是促进区域环境改善,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发展的最佳实践。
四、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筑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强化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将总量减排作为重要手段,建立“减排-监测-环境质量”联动模式,根据“十四五”水体、空气、土壤监测点位调整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方面,融合控制单元和水功能区管理需求,按照“科学评价、厘清责任”的总体原则,整合污染物减排、污染源出口在线监测、河流断面水质在线监测、日常人工监测等数据,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建立水环境质量评价模型,并对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及潜在风险进行预警。建立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体系,整合现有农业面源污染监测网络和信息,增设和优化监测点位,将实地监测和统计调查有机结合起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方面,综合考虑空气质量达标情况、城市建成区面积、人口密度等因素,按照“科学延续、分类施策”的原则,优化调整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完善大气颗粒物组分及光化学评估监测网络,开展对O3生成贡献较大的O3前体有机物监测及颗粒物组分自动和人工监测,实现精准治理。收严PM2.5自动监测仪器性能质量要求,在重点区域开展PM2.5手工监测比对,进一步提高监测数据的可比性。加强大气VOCs组分观测,完善光化学监测网建设,建立数据共享机制。O3污染过程要加密监测频次,探索主要VOCs物质浓度变化及传输规律。加强污染源VOCs监测监控。重点区域要对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行业VOCs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开展排查,达不到《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技术指南(试行)》规范要求的及时整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面,优化设置土壤环境监测点位,以说清土壤环境本底与环境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为目的,设置背景点和基础点监测,网格化覆盖主要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壤类型,开展长期、稳定监测。以支撑高风险区域土壤风险管控为目的,设置动态更新的风险监控点位,充分衔接农用地土壤详查成果,重点关注已发现或具有潜在污染风险的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工业园区周边和环境敏感区域。以保障农产品安全为目的,在大宗和特色农产品产地布设土壤风险监控点位。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数据化建设。推进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卫生、气象等部门和单位获取的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监测数据互联共享并按控制单元有效集成,健全人工与自动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推动大数据分析功能,系统收集统计各产废排污单位的污染物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排放等信息,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真正实现排污许可与污染物管理“一证式”信息化管理目标。
(二)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
精细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根据相关调查和日常环境监管识别出的土壤、水体、大气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底线,针对各地存在的突发性和累积性环境风险,从预防设施建设、预警体系建设、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强化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推动形成边界清晰、协同高效的执法责任体系,实现行业监管责任与综合执法责任依法区分、有效衔接。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建立健全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与环境执法部门间信息共享、证据共享机制和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用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信用评价等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手段。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精准度,推广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探索“智慧执法”新模式。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
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水平。着力提升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化、痕迹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强化区域联动执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创新执法方式,推进差异化、分类执法,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机制。强化监管执法装备配臵和系统应用,按标准配齐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等执法装备。加大非现场检查方式在日常环保巡查、夜间突击检查、污染源定位调查等方面应用,提升执法检查取证能力。
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模式。深化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基层生态环境机构及网格员队伍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动信息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无人机等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监控预警能力和科学办案水平。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不断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鼓励推进监测调查、科研观测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与共建共用,加强监测监管数据共享。以环境质量监测为核心,逐步向生态状况监测和环境风险预警拓展。
(三)严格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以核与辐射、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持久性污染物等相关行业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全市风险源企业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调查、测绘并建立基础数据库。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风险预警;建立健全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体系、污染源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管控。选择典型化工园区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试点,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智能技术,实现预测、预报和警示一体化。完善事前防范和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事中处置政策,完善环境事故事后赔偿和修复政策,进一步健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技术规范体系和污染治理与修复制度体系。
建立全生命周期环境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嵌套”到常规环境监管体系,构建多部门协调、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衔接的管控制度。将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尤其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学品重金属、危废监管等方面。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事后应急管理向全生命周期管控转变,实现事前严防严控、事中响应、事后追责赔偿;“防”与“控”并重,健全精细化管理模式,基本形成多元高效、点线面结合的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网络。
加强环境科技支撑。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创建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推动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与成果转化。鼓励创建环保科普基地。加强生态环境智库建设。加强国内外交流合作,攻克一批环保产业关键技术,转化应用一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PM2.5与O3协同控制、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清洁煤燃烧、物联网监控等先进技术。推广先进适用的污染防治技术与装备,推进科技创新在环境监测领域的应用。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技术研究,提升应用导向的基础研究能力,增强环境科学技术的能力基础建设。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环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2025年3月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黄部长您好,这些年来,大家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我想请问黄部长,去年的环保
3月5日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2月27日上午,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会议大厦开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毅峰接受记者采访表示,2025年是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2025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全国各地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践成果并倡议社会公众积极行动,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在生态环境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了这一情况。每年6月5日是环境日。裴晓菲介绍,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2月19日上午,山东环保集团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丁振波,华能山东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涛出席签约仪式,双方围绕全面深化战略合作进行深入交流。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曾繁领,华能山东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晓明代表双方签署协议。丁振波对黄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2月17日,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告发布。文件明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拟订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措施,统筹建立碳达峰碳中和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综合协调全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负责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破坏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到2035年,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体系全面建立,现代化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建成
3月6日,山东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生态保护与渔业融合发展EOD项目EPC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本项目采用“生态治理+产业开发”EOD开发模式,主要实施5个子项目,生态治理部分主要实施涛雒镇域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海水养殖尾水集中处理项目。计划投资额:约284500.00万元。公告如下:日照市东港区涛雒镇海洋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自2000年首次亮相以来,历经岁月沉淀与精心培育,中国环博会(IEexpoChina)凭借其卓越的影响力与广泛的行业号召力,已然发展成为亚洲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旗舰级专业博览会,在规模上仅次于其母展——久负盛名的慕尼黑IFAT展。在这里,企业能够有效提升自身品牌价值,让品牌在行业内绽放更耀眼的光芒;可以
2024年7月18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天环境”)与合作方组成的联合体成功中标澳门路环污水处理厂项目,共同负责该项目的升级、营运及保养服务,营运期8年,合同金额达10.75亿澳元,并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接管。此次项目的开展,不仅彰显了博天环境在环境治理领域的专业实力,更是在
据葛洲坝生态环保消息,2月26日,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人民政府与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等单位签署南太湖流域泗安片区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中国能建葛洲坝生态环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贞武与长兴县委副书记、县长姜华围绕水处理、土壤修复、高标准农田、新能源开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据广西东兴北投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消息,近日,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自主研发的智慧水务物联网管理平台正式接入人工智能企业深度求索(DeepSeek)的行业大模型系统。这是广西北投环保水务集团首次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融入水务物联网管理体系,通过AI技术与水务场景的深度融合,为城市供水、排水、节水和水
2月21日,广东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绿色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主要包含4个子项目,其中:生态环境治理项目1项,为开平市新桥水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要求优先实施建设),主要包括管网建设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2月20日,中国能建葛洲坝一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国建在公司与南水北调生态环保工程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徐达军座谈,双方围绕进一步加强大型引调水工程建设、水资源安全、生态建设等领域务实合作进行深入交流。李国建对徐达军一行到访表示欢迎,并简要介绍了葛洲坝一公司改革发展情况及历
2月28日,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2025年省列重大建设项目名单,详情如下:2025年省列重大建设项目名单续建项目(一)农业水利项目玉门市疏勒河引水工程阿克塞县生态保护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会宁引洮二期农业灌溉水源配套工程白银市国家文冠果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及生态修复建设项目天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的指导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初步形成,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破坏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到2035年,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体系全面建立,现代化生态质量监测体系基本建成
重庆市财政局12月3日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冶理资金预算,本次下达资金1.52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十四五”期间第二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冶理资金预算的通知部分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为提高预算完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10月9日印发《张家口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结合生态修复工作实际,按照上下衔接、充分结合、简明适用、落地传导的原则,确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指标共15项,包括生态质量类9项和修复治理类6项,涵盖本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主要目标任务。[$NewPage$]
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举措。近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和省林业局联合印发《湖南省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坚持系统观念和综合治理
中国政府网9月25日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其中提出:增加绿色就业新机会,积极发展节能降碳、环境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等绿色产业,推动绿色发展和就业增长协同增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2024年9月15日)
浙江省财政厅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共计12999万元。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4〕106号各有关市、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生态保护修复专项2024年第八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244号)
8月15日,我们迎来2024年全国生态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05年8月15日,习近平同志在浙江安吉首次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科学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在祖国大地上生根、开花。万里河山,生机盎然。绿色发展正在提速,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经由2024年7月26日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并于7月30日发布,自10月1日起施行。条例草案共7章70条,分为总则、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高质量发展、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弘扬、保障与监督及附则。其中加强
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资源产融发展有限公司揭牌仪式在成都举行。四川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朱明仓,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罗智波出席揭牌仪式,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江涛致辞。四川省自然资源勘察设计集团致力于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岩土工程等领域技术支撑,
7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适用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名录,确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云南省适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相关县级行政区域共5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是为了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