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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吨/日!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2024-02-05 08:55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科环境常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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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常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由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项目建设1台600t/d的机械炉排型焚烧炉,年处理垃圾量为21.9万吨(600t/d),余热锅炉的蒸汽参数为6.4MPa(g)/450℃,利用焚烧垃圾余热发电,工程配置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15MW发电机组,总投资37661.40万元,公示如下:

经审议,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4-2892825

联系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常胜西路2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三角塘镇新铺村

建设单位: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常宁市三角塘镇新铺村,属于常宁市水口山经开区湘南纺织产业基地环保设施园(常宁市资源枯竭城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承接产业转移创新创业产业聚集区)二期规划用地,占地面积48394m2。项目建设1台600t/d的机械炉排型焚烧炉,年处理垃圾量为21.9万吨(600t/d),余热锅炉的蒸汽参数为6.4MPa(g)/450℃,利用焚烧垃圾余热发电,工程配置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15MW发电机组,运营期年平均发电量约1.06×108kW·h/a,其中平均年上网电量约0.88×108kW·h/a。工程静态总投资约37661.4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6780万元,占工程静态总投资的1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垃圾渗滤液、垃圾运输道路及卸料区等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冷却塔循环排污水、生活污水。其中,垃圾渗滤液、渗滤液坑冲洗水及垃圾卸料平台冲洗水、地磅衡和垃圾车尾部冲洗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渗滤液处理后浓缩液回喷至焚烧炉或用于烟气降温不外排;化学水处理系统排水回用于石灰制浆用水不外排;锅炉排污水进入降温池冷却处理后,用泵提升至循环水冷水池,作为循环水系统补水,不外排;循环排污水用于车间冲洗、除渣机补水、飞灰稳定用水、石灰制浆用水等,回用不外排;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

2、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正常排放下所有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34.07%(NOx),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占标率为2.02%(NOx);本项目正常运行工况下,大气污染排放并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大气污染源排放后,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SO2、NOx、PM10、PM2.5、CO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相应环境空气质量标准,SO2、NOx、PM10、PM2.5、CO、Hg、NH3短期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本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功能区划能够得到维持。

3、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行期厂界噪声值为38.23~47.54dB(A),其中厂界东、南、西、北噪声贡献值分别为42.23、45.55、47.54、38.23dB(A)。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锅炉泄压等声源突发噪声属于偶发噪声,在采取消声措施后最大声级为100dB(A),经过厂房隔声后,对厂界噪声值小于65dB(A),且夜间偶发噪声未超过限制的幅度(15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在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后下,运营后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从声环境影响角度考虑,项目建设可行。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焚烧飞灰、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布袋、废铅酸电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膜、炉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其中飞灰经收集在稳定化车间螯合稳定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6.3”相关要求后运至常宁市仙岭垃圾填埋场的焚烧飞灰填埋专区进行填埋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布袋、废铅酸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的炉渣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废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废膜投入垃圾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项目设置1座40m2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地面和裙角重点防渗,并设置排水、导流、收集等设施、张贴标志标识。废机油、废机油桶及废铅酸电池等危废分类分区存放在危废暂存库内,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堆放时宜按危废种类分类堆放。对危险废物进行密闭包装,减少无组织排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起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的作用。放置危险废物收集箱的硬化地面应没有裂缝,保证危险废物暂存场地的渗透系数应≤10-10cm/s。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放。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附录A所示的标签。由此可见,本项目新增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从根本上防止了固体废物的污染,因此工程生产过程排放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正常工况下工程对地下水影响的途径主要包括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可能造成污染物和影响的污/废水主要是垃圾渗沥液等重污染废水以及办公、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等对地下水造成的影响。项目要求卸料大厅、垃圾储坑及渗滤液收集池、轻油站、渗滤液处理站、事故应急池、雨水收集池、飞灰暂存库、飞灰稳定化车间、危废暂存库等重点防渗区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有防渗层,确保防渗层达到K≤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炉渣渣坑、焚烧车间、烟气净化车间、汽机间、冷却塔、生产消防水池、综合水泵房、化水车间、膜处理车间、化粪池、渗滤液处理站(设施区)等一般防渗区均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设有防渗层,确保防渗层达到K≤1.0×10-7cm/s,厚度≥1.5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在正常情况下,本项目厂区均采取了严格的防渗措施,不存在“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发生,若运行、操作正常,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非正常工况时在瞬时泄漏情景下,泄漏的COD、NH3-N预测结果存在超标现象,COD最远超标距离1553m,NH3-N最远超标距离1089m。砷预测结果均未超标。在持续泄漏90d的设置情景下,泄漏的COD存在超标现象,最远超标距离1415m;泄漏的NH3-N存在超标现象,最远超标距离1225m;泄漏的砷存在超标现象,但均未超出厂界外,最远超标距离113m,项目在持续泄漏情况下会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需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泄漏等环保措施,防止渗漏情况发生。

6、土壤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经大气扩散和沉降后,污染物Pb、Hg、Cd在第1、5、10、20、25年其评价范围内土壤中的叠加浓度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表3农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值标准要求。二噁英在第1、5、10、20、25年其评价范围内土壤中的叠加浓度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与管制值)标准要求。

7、环境风险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类型包括危险物质泄漏(事故泄漏、事故排放、事故洒落等),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伴生/次生污染物排放。

项目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企业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并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类型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卡,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因此在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础上,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是可防可控的。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来电、来函;团体调查中,被调查的单位均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无单位表示反对;个人调查中,被调查的周边居民均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无人表示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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