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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

2024-02-08 08:37来源: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键词:污水处理厂EPC郴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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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郴州市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总投资为4021.9675万元,招标控制价3766.8375万元,工期要求720天。

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三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汝发改[2022]16号,项目业主为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建设内容详见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投资为4021.9675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

1.2.2 建设地点:汝城县卢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汝城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三期)总规模3.5*104m3/d,本次扩建规模1.5*104m3/d,本次扩建新增内容:细格栅旋流沉砂池、二级生化组合池、深度处理组合池、紫外消毒池、鼓风机房及配电间、综合加药间、污泥浓缩池、厂区附属工程等(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

1.3 工期要求:720天(其中设计周期45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实行全过程承包,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1.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达到现行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00]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7 招标控制价:叁仟柒佰陆拾陆万捌仟叁佰柒拾伍元整(¥37668375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052175元,设计费:701000元,预备费:1915200元。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市政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2月7日起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czggzy.czs.gov.c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3月4日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汝城县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8222413。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电子交易系统使用操作方面问题,请与电子交易系统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2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200M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9.4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http:\\\BidOpening)”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5请各投标人一定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在评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自行负责。

9.6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9.7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共计1623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汝城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汝城县卢阳镇滨河东路130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38755690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2栋2单元四楼;

联系人:梁向坤、罗洲、段铭罡;

电话:0735-2335561 、17775137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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