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用于辽宁省内组织开展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梯度培育创建和动态管理。
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制造体系在我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我厅起草了《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lngxwzyc@163.com。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5日—6月15日
联系电话: 024-86892792
传真:024-86894556
附件:《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5日
辽宁省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制造体系在我省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辽宁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辽宁省内组织开展的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下简称绿色制造单位)的梯度培育创建和动态管理。
第三条绿色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国家、省、市三级联动的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工厂的培育机制。
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供应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工厂实施绿色制造的关键。
第四条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以绿色工厂培育为基础,以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设为支撑,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激发企业绿色化发展内生动力,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全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遴选发布省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推荐申报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各市、沈抚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制造单位培育、管理和推荐工作。
第二章 培育要求
第六条各市、沈抚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将本地区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培育对象,制定培育计划,引导和支持培育对象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
第七条绿色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辽宁省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2.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相关标准要求。
第八条绿色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
2.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3.符合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相关标准要求。
第九条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在辽宁省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
2.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3.符合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章 创建程序
第十条企业、园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制申请报告后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申报单位对自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第十一条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征求当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将本地区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的企业、园区按要求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申报省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原则上应先纳入市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
第十二条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评价机构依据相关要求和标准,对各地推荐的绿色制造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价,必要时进行现场评价。并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择优确定年度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省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并予以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适时组织开展宣贯培训。
第十三条省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认定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国家级绿色制造单位有关标准和要求,经综合考量后择优确定:
(一)绿色工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标准清单,已纳入清单的行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评价,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依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进行评价。工业重点领域优先推荐能效水平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杆水平的工厂,其他行业优先推荐达到相应国家能源消耗限额标准先进值或 1 级水平的工厂。
(二)绿色工业园区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推荐的园区应为省级以上且绿色工厂数量多、占比高的工业园区。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的用于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创建的行业指标体系,已发布行业指标体系的按照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未发布的行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进行评价。推荐的企业原则上应为省层面绿色工厂。
(四)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可参考上述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适当调整要求,确定市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创建评价要求。
第十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要求,从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公布的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同时列为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第十五条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
(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等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第四章 动态管理
第十六条对绿色制造名单实施动态跟踪。国家、省、市级层面绿色制造名单应在每年4月15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上报年度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
第十七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定期组织进行现场抽查复核。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纳入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或园区加强指导和日常监督,持续跟踪和分析创建成效,如有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实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第十八条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存在以下情形的,在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移出并进行公告:
(一)第十五条中所提到情况;
(二)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
(三)所提交材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等问题。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及时从各层面名单移出。
第十九条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如发生名称变更或因投资、并购等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组织边界与列入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在填报动态管理表时予以说明。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或园区提交的变更说明进行复核确认,变更后不再符合相关标准的从本层面名单中移出。对涉及到上一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的,于每年推荐名单时,将调整意见统一上报,在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公告和变更。
第二十条第三方评价机构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在本地区开展业务第三方机构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经查实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评价对象问题的第三方机构,三年内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评价结果。
第二十一条任何组织或个人可针对纳入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或园区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对受理的举报内容,相关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存在所举报事项的,视情节轻重要求进行整改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要求从绿色制造名单移出。第三方机构存在所举报事项的按实施细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第五章 配套机制
第二十二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对绿色制造单位提供支持。对纳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或园区,按照省“数字辽宁 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的相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鼓励各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绿色制造单位奖励政策。
第二十三条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绿色制造单位的支持力度,联合有关部门在技术改造、绿色金融、政府采购、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绿色制造单位培训,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第二十四条参与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的第三方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主动向培育对象宣贯绿色制造相关理念和要求,推广先进成熟经验,深入挖掘绿色发展工作亮点和潜在改进空间,提出合理化提升建议,跟踪培育对象绿色发展过程的需求,提供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持续性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应积极通过公开渠道展示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发挥先进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绿色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积极申请“企业绿码”,绿色工业园区制定绿色工厂支持政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大绿色工厂产品采购力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能碳圈获悉,作为碳达峰试点城市的常州,在双碳管理上进行了制度性创新,在政府、企业率先引入“首席双碳官制度”,分两个阶段推进首席双碳官制度:第一阶段:2025年12月底前,常州市上市公司和工业、建筑、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市属国有企业力争实现首席双碳官制度全覆盖。第二阶段:2026年6月
7月16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工业节能节水,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明确,探索低碳节能服务发展路径。积极引进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在通设立分支(合作)机构,提供“一站式”涉碳类认证和咨询服务,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的国际衔接互认
7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布局海洋新能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海域集中开发海上风电,加快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即墨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谋划储备远海漂浮式光伏项目,力争2030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
近日,由装备集团(合肥院)承建的华夏特钢有限公司国内首条大规模脱硫石膏+电解锰渣制酸生产线二期工程成功投料运行,标志着这一国家级固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实现全线投产。继一期工程于2025年2月下旬顺利投产后,二期工程在一期运行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工艺,目前两期生产线均保持高效稳定运行。
近日,第七届中国卓越管理公司(BestManagedCompanies,以下简称“BMC”)榜单正式揭晓,TCL中环凭借可持续的管理能力与强劲的发展韧性,连续两年获评“中国卓越管理公司”,标志着公司在战略布局、创新驱动与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实力再获权威认可。BMC项目是德勤具有32年历史的全球项目,其网络已遍布世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本地电网结构优化和互联输电通道建设,推进琅琊、寨里等500千伏骨干电网工程。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
7月10日,滨州市沾化区关于解释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光伏发电质效,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积极推进鲁北风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项
近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1.68021MW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并正式投入使用。该项目利用康宁重庆厂房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系统,采用2667块高效单晶硅630Wp组件,构建总装机容量1.68021MW的光伏电站,通过380V电压等级接入企业配电系统,采用全额自用消纳模式,实现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8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0799号建议的答复,提到,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全省纯电动公共汽电车占比97.48%,新增公交车新能源占比100%,新能源公交推广比例全国领先,纯电动巡游出租车占比55.3%。充电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累计建成充电桩33.61万个,高速公路服务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7月7日,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天津市科技局天津市财政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指出,支持工业企业高质量投资,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推进产业基础再造,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全文如下:市
近日,海辰储能厦门总部基地工厂与重庆基地工厂双双入选2025年度先进级智能工厂榜单。这一殊荣不仅是对两座工厂在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成果的权威认可,更标志着海辰储能以“智造”为引擎,持续夯实储能新质生产力根基,助力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双厂入选,海辰储能以数智化重构制造竞
7月14日,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政府印发《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企业改造提升,对技改项目按新设备投资额给予不同比例的一次性补助,最高限额1000万元。坚持绿色安全发展,首次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
7月16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工业节能节水,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为了推动建立符合内蒙古产业发展特色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内蒙古将以市场需求迫切、减排贡献突出、产业链供应链带动作用明显的产品为重点,在电解铝、纺织品(山
走进山东能源兖矿智慧制造园区,一栋栋标准化厂房拔地而起,道路两旁的微风发电智慧路灯随风转动,抬眼望去,阳光穿透薄云,洒在成片的深蓝色光伏阵列板上,整个光伏矩阵泛起粼粼波光,从对山林时序的尊重敬畏,升华为对自然节律的精准驾驭。作为山东省重点项目,兖矿智慧制造园区正以绿色低碳发展为引
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制氢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如东光氢储一体化制氢项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106609,招标人为国华(如东)新能源有限公司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6日,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培优育强县域制造业特色产业集群行动方案,提到,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重点培育肥东县、芜湖市鸠江区先进光伏,肥西县光储设备及组件,凤台县新能源光伏储能等集群。原文如下: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培优育强
7月1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文件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非化石能源。积极布局海洋新能源,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即墨区海域集中开发海上风电,加快深远海海上风电项目和即墨区海上光伏项目建设,谋划储备远海漂浮式光伏项目,力争2030年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
近日,三一重能在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再次迎来高光时刻,接连斩获国内外权威ESG领域重磅荣誉,以亮眼成绩彰显行业领军者的综合实力与责任担当,树立起中国高端装备制造业可持续发展的新标杆。01创新驱动发展,唯一上榜铸就行业典范在近日揭晓的2024-2025福布斯中国可持续发展工业企业系列评选中,三一重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0日,山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岛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统筹本地电网结构优化和互联输电通道建设,推进琅琊、寨里等500千伏骨干电网工程。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
7月10日,滨州市沾化区关于解释转发《关于印发滨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提升光伏发电质效,根据国家政策调整,稳妥有序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2024年积极推进鲁北风光基地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项
7月16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工业节能节水,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废旧动力电池等新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以实现碳达峰目标为引领,加大绿色低碳领域标准创新和供给力度,实施支撑工业和信息化全面绿色低碳转型的标准体系。围绕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产品绿色设计等绿色制造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健全完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支撑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关于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
6月26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会上通报了近年来成都“无废城市”建设的“成绩单”——建成21类1458个“无废城市细胞”,多个场景入选2024年度国家级“无废企业”典型案例;建成10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基地、4个固定消纳场、16个临时消纳场。据悉,聚焦工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成都已有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6月26日,工信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内容提炼如下: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相关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
6月26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该政策措施现了东莞市在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对节能减碳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并通过财政奖励、资助等方式,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绿色制造、数字化改造和技术创新,以实现产业的可持
第三章nbsp;石油行业发展(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本章作者nbsp;杨永明)(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一、原油供需01原油表观消费量出现同比下降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统计数据,2024年,我国原油表观消费量7.64亿吨,同比下降1.0%。2024年,受国内宏观经济结构性调整、替代能源加速发展等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6月20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六横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六横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政策中明确:支持氢能产业发展。鼓励开展清洁能源制氢、储能、厂区氢能车辆应用等一体化示范场景应用,对企业发生设计研发、制氢设备、厂区氢能源车辆购置、租赁等费用给予30%,最
盛夏时节,绿意盎然。忻府区的山体上62万余块光伏板整齐排列,神池县的山巅上232台风机迎风矗立,汩汩绿能奔涌而出送至千家万户……忻州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连续6年位居全省之首,绿色低碳发展呈现新气象。以忻州市为代表,山西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有序实施碳达峰山西行动,全面提高
6月11日,福建省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泉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泉州市推动绿色节能发展若干措施》,通过财政补贴、标杆示范等多维度政策,加速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为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明确路径与资金支持。全文如下:泉州市工业和信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