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详情如下:
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浙江省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绿色(低碳)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根据《“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21〕178号)、《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22〕88号),以及《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是指入选国家或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工业园区和供应链管理企业等绿色制造名单的有关单位。
(三)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浙江省内组织开展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遴选发布和动态管理,以及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遴选推荐和动态管理。各设区市开展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培育及遴选工作可参考本实施细则执行。
(四)绿色(低碳)工厂是指实现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企业,是绿色制造核心实施单元。
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是指从以下两个维度建立培育机制:纵向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绿色(低碳)工厂培育机制;横向形成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带动园区内、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创建绿色(低碳)工厂的培育机制。
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低碳)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企业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供应链全链条绿色化水平协同提升的主导企业,是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工厂实施绿色制造的关键。
(五)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遵循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标准引领和全面覆盖的原则,以绿色(低碳)工厂培育为基础,以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为支撑,优化政策环境,引导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激发企业绿色制造的内生动力,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集群、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
(六)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制定省级评价程序要求,负责遴选推荐国家绿色制造名单,开展相关动态管理,推动出台配套政策。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绿色制造名单的培育、管理和推荐工作。
(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浙企智造在线”平台(https://xzz.jxt.zj.gov.cn)的建设和运维,将其作为开展省级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统一平台。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作为开展国家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统一平台。市、县(市、区)级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及管理工作可基于已有平台组织开展。
二、培育要求
(八)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积极稳妥推动本地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及时将具备培育条件且有提升潜力的企业、工业园区列为培育对象,制定培育计划,建立培育库。引导和支持培育对象对照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要求,实施绿色化改造升级,提升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鼓励各设区市将开展节能降碳节水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审核、可再生能源使用等成效显著企业作为培育重点。
(九)绿色(低碳)工厂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场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
2.符合国家绿色工厂或浙江省绿色低碳工厂相关标准、政策要求。
(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
2.发布园区绿色(低碳)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低碳)工厂创建;
3.符合国家绿色工业园区或浙江省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相关标准、政策要求。
(十一)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对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注册地和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在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低碳)工厂;
2.制定供应商绿色(低碳)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3.符合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或浙江省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企业相关标准、政策要求。
三、创建程序
(十二)企业、园区可采取自评价或委托具备评价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的方式,编写评价报告后通过管理平台提交。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工信部《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可参考工信部《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十三)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引导支持企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照相关标准,创建绿色(低碳)工厂、工业园区和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每年度绿色制造工作目标分解任务,遴选确定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并组织开展本市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培育创建和推荐。各市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推荐名额结合本市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情况、上年度申报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入选率等因素后综合确定。
(十四)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综合考核申报单位的情况,于每年6月30日前,将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的省级、国家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分别通过“浙企智造在线”和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原则上应先纳入市级绿色制造名单,国家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原则上应先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
(十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要求组织综合评审,遴选确定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综合评审流程分为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
初审环节对申报单位基础合规性和指标体系开展审查,主要参照最新版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建设评价导则等标准。
评审环节由申报单位对绿色制造创建工作亮点进行阐述,并就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专家组成员由浙江省绿色低碳领域专家库随机选取组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组织评审,并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进行现场监督。视情况,可邀请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管局参加。
现场核查环节主要核查申报单位整体布局、工艺设备、环保设施,以及前期审查过程中待确认问题等。采用抽查形式,核查名单综合考虑初审与评审情况确定,核查小组由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组成。
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遴选推荐程序参考省级名单遴选程序执行,遴选标准依据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发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工厂创建的标准清单(详见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以及最新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等。
(十六)综合评审结束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拟入选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发布,纳入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经综合评审择优确定的拟推荐国家层面绿色制造名单,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要求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十七)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动态管理
(十八)对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实施动态跟踪。已公布的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原则上应在每年4月15日前,分别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和“浙企智造在线”平台填报动态管理表,上报年度绿色制造关键指标情况。
(十九)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存在以下情形的,在发布年度名单时予以移出并进行公告:
1.第十七条中所提到情况;
2.拒不按时填报动态管理表;
3.所提交材料或数据存在造假等问题。
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Ⅱ级(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实时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时将其移出各层面名单并进行公告。
(二十)绿色制造名单中的企业或园区,如发生名称变更或因投资、并购等原因造成实际生产经营范围、生产地址、组织边界与列入时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在填报动态管理表时予以说明。所在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或园区提交的变更说明进行复核确认,变更后不再符合相关标准的从市级绿色制造名单中移出。对涉及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每年推荐名单时,将调整意见统一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在发布年度省级名单和上报国家级推荐名单时予以公告和变更。
(二十一)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督促企业、工业园区按要求报送绿色制造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及时填报动态管理表、复核表。按照“五年一复核”原则,组织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的绿色发展现状开展复核。
(二十二)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现在本地区开展业务的第三方机构在评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评价对象问题的,及时上报。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适时公布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的有关情况,引导第三方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第三方机构每年度开展的国家层面绿色制造评价项目(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总计不得超过15项,省级绿色制造评价项目(包括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总计不得超过10项。
(二十三)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针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和第三方机构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所在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
对受理的举报内容,设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及时进行核实,经核实确认存在所举报事项的,视情节轻重要求进行整改或按本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要求从绿色制造名单移出,第三方机构存在所举报事项的按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处理。
五、配套机制
(二十四)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在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方面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提供支持,发挥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资源为工业绿色发展提供精准支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实施绿色制造宣传推广行动,开展绿色制造培训。
(二十五)鼓励各地制定对绿色制造的扶持和指导政策,把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作为推动区域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对本地区绿色(低碳)工厂梯度培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政策,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积极运用财政、产业、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用能等政策,持续提升绿色制造水平。
(二十六)参与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梯度培育的第三方机构应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主动向培育对象宣贯绿色制造相关理念和要求,推广先进成熟经验,深入挖掘绿色发展工作亮点和潜在改进空间,提出合理化提升建议,跟踪培育对象绿色发展过程的需求,提供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和持续性技术服务。
(二十七)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应积极通过公开渠道展示宣传绿色制造先进技术和典型做法,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披露环境信息,发挥先进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鼓励绿色(低碳)工厂编制绿色低碳发展报告,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制定绿色(低碳)工厂支持政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加大对绿色(低碳)工厂的产品采购力度。
六、附则
(二十八)本实施细则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二十九)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以往相关绿色制造文件与本实施细则有矛盾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9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千瓦,光伏80万千瓦;到2025年底,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64%以上。原文如下: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9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明确,进一步完善能源体系。全力推进能源项目建设,淘汰更新各类重点用能设备3000台(套)左右,加快推动嘉兴电厂四期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新增火电100万
6月9日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指出,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在碳排放双控形势下,嘉兴市通过建立健全碳排放双控制度、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强化“双碳”工作载体等多方面协同发力,力求在碳排放强度降低
6月5日,宁夏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指出,积极招引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等“新三样”及算力服务器等拆解回收利用项目,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强化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推进循环经济产业与合规化、标准化服务体系深
近日,由晶澳智慧能源承建的福建恒安卫材1.5668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并正式投运使用。该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充分利用园区彩印车间、造粒车间及纸筒回收仓屋顶空间,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共安装晶澳单晶高效630Wp组件2487块,直流侧装机容量达1.56681MWp,交流侧装机容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发改委公示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合计15个。此前,无锡市发改委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以打造零碳园区为主要任务,推进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配套行动,2025年遴选15家基础较好、意愿
6月5日,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印发《2025年重点行业领域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业节能降碳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发挥节能监察监督约束作用,提升
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渝发改资环〔2025〕62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结
近日,江苏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共有3个园区入选,入选总数居无锡市各板块第一。零碳园区是指在园区范围内,通过能源结构优化、能效提升、碳减排碳回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实现碳排放与碳吸收达到平衡,最终实现净零碳排放。建设零碳园区,是落实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渝发改资环〔2025〕626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方位、全领域、全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北京市促进高精尖产业高水平对外开放行动方案(2025年)》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本市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机器人百场景、氢能等重点场景应用,对外资企业基于重点场景开展技术试验验证和示范应用推广给予支持。原文如下:北京市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择优推荐属地以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特色、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类产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浙江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发布,其中提到,2024年,杭州市全社会用电量突破千亿千瓦时,全域供电可靠率首次跃居全国主要城市第1。2025年,杭州市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和能源保供稳价工程,力争工商业电价下降3分/千
5月21日,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公布2025年度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全文如下:按照《郑州市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郑工信〔2025〕19号)、《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推荐2025年度郑州市绿色制造名单及第一批绿色低碳工厂填报动态管理表的通知》(郑工信节能〔2025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x2014;2027年)》,其中提出:鼓励EPC总包单位与组件、逆变器、储能等企业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实现组团发展。瞄准光伏电站配建新型储能市场需求,加强光伏企业与储能企业战略合作,促进产业间协同发展。推动
5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方案》提出,到2027年,打造世界一流的先进光伏制造基地,形成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系统集成、光伏储能、光伏制氢装备制造及相关配套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条。到2027年,全市光伏新增装机量2GW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5日,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到2027年,全市光伏新增装机量2GW,光伏累计装机量达到4.3GW。建设100个“光伏+”乡村振兴行政村,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5%,建设一批零碳(低碳)工厂
近日,河南洛阳印发《洛阳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2025年底,基本形成符合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发展格局和高效、清洁、低碳的产业布局,实现落后产能应退尽退,工业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全市煤炭消费占比降至60%以下,主城区
近日,天合光能与港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华能源”)正式达成战略合作,旨在双方将围绕分布式光伏、用户侧储能等清洁能源领域展开深度协同,通过技术融合与场景创新,共同推动绿色能源规模化应用,助力零碳智慧园区及低碳工厂建设,助力双碳愿景迈向规模化落地。聚合优势资源共拓绿色能源新
3月1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详情如下: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省级有关单位,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为深入贯彻《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浙江省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
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碳达峰目标打好基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9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浙江省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要点》的通知,加快建立以区域碳预算、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为重点的碳排放双控制度,扎实推进“6+1”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全省碳排放强度力争降低4.48%以上,为“十五五”高质量完成
近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云南省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40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出,加强“风光水储”基地规划建设。推进澜沧江、金沙江等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建设,打造李仙江、普度河等中小流域“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推进曲靖、红河等火电支撑区域“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培育绿色制造国际竞争优势,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能力。当前,我国绿电直连仍处于探索阶段,江苏等省份已经开始针对电池企业展开实践,全国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发改委公示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合计15个。此前,无锡市发改委发布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以打造零碳园区为主要任务,推进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4大配套行动,2025年遴选15家基础较好、意愿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广东省委金融办,广东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广东金融监管局、广东证监局等九部门制定《关于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进美丽广东建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统筹
近日,江苏无锡市发展改革委公布了无锡市培育建设零碳园区名单,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共有3个园区入选,入选总数居无锡市各板块第一。零碳园区是指在园区范围内,通过能源结构优化、能效提升、碳减排碳回收等多种手段和措施,实现碳排放与碳吸收达到平衡,最终实现净零碳排放。建设零碳园区,是落实国
近日,中润光能多款N型主流光伏组件的环境产品声明(EnvironmentalProductDeclaration,简称EPD)报告已由挪威官方审核员审核并顺利发布,并将在瑞典、丹麦及意大利EPD平台同步发布。这一成果标志着中润光能在环境合规及可持续发展领域迈出坚实步伐,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国际市场,尤其是欧洲关键市场,奠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江苏南京江宁开发区作为首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制定全省首个园区级近零碳工厂标准,针对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服务,推动产业绿色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进程。近日,园区西门子电力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PA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绿色低碳工业园区和工厂推荐工作及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择优推荐属地以制造业为主要产业特色、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工业园区(含高新区、开发区等工业类产业
5月29日,尚纬股份12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仪式在厂区红旗广场举行。乐山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武俊、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大区经理梁凯、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领导朱万春、庞超群出席仪式。仪式上,武俊在致辞中回顾了乐山高新区自2022年8月成功申报四川省近零碳排放试点园区以来,系统推进园区
5月30日,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发布一周要闻回顾(2025年5月26日-5月30日)。政策篇两部委: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自用不低于60%、上网不高于20%,按规缴费5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探索创新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促进新能源就近就
2025年5月28日,上海#x2014;#x2014;自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全球性特殊及特种化学品企业亨斯迈集团始终秉持着长期发展的战略眼光,不断深化在华业务布局。依托聚氨酯、先进材料和功能产品三大事业部的战略协同与创新驱动,为中国消费者的衣食住行构筑全方位品质生活基座。通过持续输出创新材料解决方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