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市场主体创新活力,积极推行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柔性执法服务的新举措,全省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对主动消除、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明确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的情形,给予企业适度容错纠错空间,引导企业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增强守法意识,主动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现公布3起典型案例。
一、大连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予处罚案
案情简介:
2024年2月4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大连某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日常检查,发现该公司建有危险废物贮存室,存放废机油,贮存场所设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不符合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识。2月22日,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该公司已按照规定设置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鉴于该公司属于首次违法,已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但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且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未造成环境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具体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二、鞍山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0月9日,鞍山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使用无人机进行非现场巡查时,发现鞍山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西南侧贮存石灰石的料场四周设置了防风抑尘围挡,其中有六处破损,五处部分脱落,料堆长约30米,宽约20米,高约6米,料堆北侧覆盖不完全。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该公司属于首次违法,并能够积极主动配合调查,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经责令改正后及时完成整改,并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发生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和《鞍山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具体规定,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丹东某渔业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案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14日,丹东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东港市某渔业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南侧建设了一座占地面积约为1800平的厂房,主体已基本完成,但暂未建设生产设施。现场检查时一台挖掘机正在施工,厂房窗户未安装。经查,该企业在2023年3月新建厂房车间,一直未投入生产,新增加的生产车间未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查处情况: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鉴于该公司在调查期间已积极着手积极办理环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及《丹东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具体规定,丹东市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罚款是较为常见的行政执法行为,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系统将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作为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在坚持对恶意环境违法行为重拳出击,有力震慑,彰显执法力度的同时,通过不断的探索尝试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彰显了人性化执法在法律尺度中的法治温度。通过不断的探索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等执法模式,确保了过罚相当、法理相融。通过不断的强化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和惩戒作用,切实增强了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环境效果。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的目的是什么?取得了哪些成效?答: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以下简称规范化评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大数据发展局,广西海事局,各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023年3月,生态环境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各危险废物相关单位:《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代替GB18597—2001)》(以下简称“新标准”)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以下简称“新规范”)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助力“无废城市”
下面我们也来详细了解一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有哪些要求吧。01新的危废贮存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适用于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新建、改建、扩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以下简称《规范》),并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修改单(以下简称修改单),均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有关负责人就《规范》和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生态环境部制定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本标准规定了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单位需
日前,七台河生态环境公开某焦化企业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生态环境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我部组织编制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查实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后,应当作出罚款的处罚,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违法行为是否造成危害后果并非是否罚款的考量要件。
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典型案例(第一批)的6个案例,涉及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标识;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按照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等事项。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拟推荐2024年第二批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名单,长沙市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等52个项目入选,其中包含多个超低排放改造、VOCs治理项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拟推荐2024年第二批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名单的公示根据《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征集2024年安徽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重点征集双碳领域和生态环境领域。其中,双碳领域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光伏、氢能、储能、新型电力系统、生物质能等)、工业降碳、建筑降碳、交通降碳、碳捕集利用、生态碳汇等;生态环境领域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
《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经2024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承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近日,陕西环保集团旗下中圣环境公司成功中标陕西安康市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技术服务项目,这是继安康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编制及大气污染防治“一市一策”编制服务采购项目后,中圣环境公司再次助力安康市开展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该项目旨在深入分析安康市大气环境污染现状和污染形成机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浙江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名单,2024年,浙江省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共419家,其中水污染防治企业94家,大气污染防治企业115家,重金属污染防治企业38家,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企业76家,新污染物防治企业96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浙江省强制性
日前生态环境部对外发布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实施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明确改造范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保留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含以型煤、水煤浆、煤矸石、石油焦、油页岩等为燃料的锅炉),以及全国燃煤自备电厂。主要目标到2025年底前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确定杭州市、宁波市、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和舟山市为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链条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浙江省将加快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底前,所有钢铁企业基本完
江西省吉安市发布2024年提前批(第二次)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拟支持项目公示,峡江县安盛镍业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新干县吉盛玻璃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玻璃窑炉煤改电熔清洁生产项目、江西欧氏化工有限公司VOCs治理技术提升改造项目、江西银杉超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技术改
为进一步规范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程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护各族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在《乌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版)》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完善,制定了《乌苏市
长沙市发布2起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长沙县某金属制造公司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案情介绍2024年4月9日,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对位于黄兴镇仙人市村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该公司应当按规定登记填报排污信息,但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质增效的通知,提出强化建设单位责任,加强环评机构诚信管理,提高评估机构支撑能力,强化环评审批管理,提高行业自律水平。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质增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服务我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通辽市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左翼中旗分局发布科尔沁左翼中旗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项目总处理规模为200吨/日,设置1条80吨/日的焚烧线和1条120吨/日的焚烧线,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85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0吨/日,市政污泥处理规模5吨/日。环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每年18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变更》(以下简称“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在此过程中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现对该项目环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马鞍山百川畅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马鞍山百川畅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擅自扩建马鞍山市生活垃圾填埋气发电项目,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罚47,862元。马鞍山百川畅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
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就《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24日。详情如下: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贵州省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家参与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都匀市住建局对都匀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第一次公示,项目总投资3741.2万元,建设内容包含厨余垃圾收运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和配套工程的消防系统、生产生活用水系统、污废水收集系统。公示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6月17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其中指出:到2025年,县城基本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城市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全覆盖。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8290吨/日,其中焚烧发电处理能力2725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6月17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的公告,对《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山西省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3年修订)环境影响评价公
为贯彻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重点关注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和优先控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文,征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专家,详情如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专家的通告鲁环函〔2024〕80号为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工作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有序推进全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拟更新山东省生态环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