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详情如下: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精神,推动我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全面提升,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研究制定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现予以公开。
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
一、不予处罚清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1.“未批先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自行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的;
2.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的,经发现后主动实施关闭或者实施停止建设、拆除涉案设备或者恢复原状等措施,危害后果轻微;
3.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交执行报告、未设置排放口信息化标识牌,自检查发现之日起10日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4.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或者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的,在责令改正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
5.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在责令整改期限内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6.排污单位未按照规定公开排污许可证执行信息,或者依法应当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披露环境信息不全、披露环境信息不符合准则要求或者未将环境信息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含公开内容弄虚作假行为);
7.排污单位未依法填报排污登记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8.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未建立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9.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10.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填报的;
11.损毁、擅自移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地理界标、护栏围网和警示标志的,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恢复原状的;
12.其他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后果轻微且系初次违法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1.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符合规定的密闭空间、设备中进行而未采取密闭措施,检查发现当场完成整改的;
2.未按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检测平台,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3.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未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4.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5.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堆放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未明显发生扬散,自检查发现之日起3日内完成整改的;
6.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7.未按照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且按照要求整改的;
8.未按照规定公布能源消耗或者重点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自检查发现之日起5日内完成整改的;
9.其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
本清单中的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在两年追溯时效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第一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类违法行为。经询问当事人,查询日常监管信息、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信息化管理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途径,未发现当事人有生态环境保护类违法行为的,可以确定为初次违法。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在调查终结后提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建议。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要求,做好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审议等全过程记录,做好违法行为证据和案件审批过程记录等案卷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对现场检查时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未立即整改到位的,应当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对当事人采取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签订企业守法承诺书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
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当事人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或者对无法修复的进行了替代修复或赔偿,已履行全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作为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证明材料。
对符合从轻或者减轻情形的案件,可以在裁量公式确定罚款金额基础上减少一定的百分值,但一般不超过40%,且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后的罚款金额以最低的法定罚款金额为限。作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当在案卷中附具理由和证据材料。同时具有从重、从轻或者减轻情节的,应综合考虑,根据主要情节和具体情况适用。
三、从重处罚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一)在案件查处中对执法人员进行威胁、辱骂、殴打、恐吓或者打击报复,或者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二)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段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两年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施罚款处罚3次(含3次)以上的;
(四)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造成跨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区域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
(五)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引起多次环境信访群访或产生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
(六)伪造、变造证据材料,或者隐匿、销毁违法证据的;
(七)其他具有从重情节的。
对符合从重处罚情形的案件,可以在裁量表确定罚款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值,但一般不超过40%,且从重处罚后的罚款金额应以最高的法定罚款金额为限。作出从重处罚决定的案件,应当在案卷中附具理由和证据材料。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举报奖励遵循“一案一奖”原则。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全文如下: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各科室、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河源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自2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1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一、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三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自2021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部门不予处罚和不予强制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清单(2024年版)》对《清单(2022年版)》原有17项免罚事项进行了全面修订,根据环境管理要素划分为建设项目及环境应急类、污染物排放类、工业及一般
日前,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成功查处一起废气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案件。据悉,这是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直接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案件。10月10日,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环境监管执法“数据战队”移交的一起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在非现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案例一、第二师铁门关市某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案【案情简介】2024年4月29日,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制造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发现该公司租赁其他企业院内库房及外围堆场厂区,作为金
案例一、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案【案例特点】该案件为生态环境部门办理的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典型案例【案情简介】2024年4月,宜春市组织相关专家和执法骨干开展了机动车环检机构专项检查,发现万载县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双排口车辆只插入单采样管检测并出具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2024年以来,云南省生态环境部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突出环境问题,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理念,成功办理了一批涉举报奖励、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了一批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案件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九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第二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八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行刑衔接):今年以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绿剑2024、“两打”等专项行动,积极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违法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公布一批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供各地
近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披露,华能清洁能源(曲靖宣威)有限公司因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曲靖市生态环境局罚款46.4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曲环罚字﹝2025﹞10-4号)显示,华能清洁能源(曲靖宣威)有限公司未获得环评审批手续于2024年6月在宣威市海岱镇小白岩片区擅自开工建设8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以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2月26日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以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详情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
日前,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成功查处一起废气排放超标的环境违法案件。据悉,这是无锡市生态环境系统首例直接依据自动监测数据查处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违法案件。10月10日,无锡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环境监管执法“数据战队”移交的一起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线索:在非现场
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江西省开展了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充分发挥工作合力,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移动源大气污染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进一步
2024年,太原市生态环境局以执法大练兵为抓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结合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计划,全面优化执法方式,不断增强执法效能,立足执法普法,服务企业,将科技执法、非现场执法、包容审慎执法贯彻到日常执法工作中,重点查办了环境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职责,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警示、示范、导向作用,现将2024年合肥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肥东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案情简介:2024年3月21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开展夜间
为切实发挥警示作用,督促问题整改,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通报2起涉气典型案例:一、湘江新区某公司未在密闭空间喷漆作业案案情介绍根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专项执法行动,2023年12月28日,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电力环保智慧监控平台发现长沙某公司喷涂车间有使用迹象,通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低碳转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绿色金融国际枢纽建设,完善绿色金融基础设施,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于10月29日印发《上海市绿色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详情
2024年4月26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走航监测车发现乐山高新区某区域TVOC异常高值,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随即对该区域开展排查。当日23时58分许,执法人员对乐山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喷漆作业)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2024年第二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领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2024年8月7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5月22日,三峡能源贵州省安龙县兴隆镇100MW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显示,该项目中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格:186,292,906.88元,折合单价约1863元/KW。招标公告显示,该风电场位于贵州省黔
5月21日,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预公告发布。贵州金久水泥有限公司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通过SCR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实现NOx排放标准由400mg/Nm3降低到50mg/Nm及以下;通过窑头废气处理系统改造,实现粉尘排放浓度控制在10mg/m以内。投资金额约4136
5月20日,第25个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来临之际,位于南盘江广西隆林县和贵州安龙县交界处的南方电网天生桥二级水电站正式启动生态流量泄放。这标志着我国百万千瓦级引水式水电站的首次生态放流改造圆满完成,成功打造重大水电工程生态治理新范式。随着天生桥二级水电站生态放流孔的阀门开启,清澈的江水从
5月20日,贵州金元在织金清洁能源公司现场组织召开国家电投贵州金元织金“上大压小”异地改建项目(2×660兆瓦)1号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首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有关议程和事项,同意1号机组织进入整套启动试运行。启委会主任委员、贵州金元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朱仕祥出席会议并讲话,启委会副主任委员
获悉,近日,由长江国际公司承建的贵州省册亨县恒定山100兆瓦风电场EPC总承包项目开工。该项目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册亨县,属山地风电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18台风电机组、新建1座110千伏升压站、新建及改造场内外运输道路等。年发电量超2.3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准煤7万吨、减排二氧化
暴雨,凌晨。“兴仁市百德镇10千伏马围线、10千伏百坪线故障停电,涉及区域田边村、哪鲁村、九盘村、米粮村、新厂村5个村寨……”伴随着报警声,贵州电网公司工作人员面前的配网故障光字屏红光闪烁,故障区域精准锁定,推送至屏幕显现。这是贵州电网公司创新开发的“光字屏”在基层应用的生动缩影。从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6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贵州省关于促进商超等实体零售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降低用电成本。开展峰谷电价政策执行效果评估,统筹三次产业发展,适时优化新一轮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集中组织商超等实体零售经营企业直接参与电力市场,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16日,上海市发改委印发《上海市新型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据实际放电量给予奖励。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可按首年申报标准连续3年获得奖励,每千瓦时储能容量的年电量奖励上限600kWh。独立储能0.35元/kWh,用户侧0.2元/kWh,奖励期3年。虚拟电厂资源聚合平台按调节能力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0日消息,国能(贵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赵志国,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股东信息显示,该公司由国家能源集团贵州电力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5月16日,贵州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公告,拟调整峰谷平时段。文件指出,根据电力系统负荷、新能源消纳以及季节变化等情况,3#x2014;11月中午的13:00#x2014;14:00为谷电时段。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地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
各有关单位:当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在城乡和地域之间的发展存在极度不平衡问题,传统的集中式垃圾处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处理需求。县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作为一种新型的垃圾处理方式,具有投资少、建设周期短、运行成本低等优点,逐渐成为县乡生活垃圾处理的重要补充。根据发改环资《关于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