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文,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其中提出山西省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家。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公安厅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各检验检测机构: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一)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等工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深化整治机动车检验市场乱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情况,配合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重点通过技术手段查处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对查实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由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后,严格依法撤销检验资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2021年第32号),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
(二)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监测〔2018〕45号)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打击未经检验检测出具监测数据和结果、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和报告、未按规定采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出具虚假或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并实施停止采信监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涉嫌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等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省级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
2024年,省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共计检查40家,加大对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和建材检验检测等涉及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强化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充分运用信用等级评价、告知承诺后续监管等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现场检查原则上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各有关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现场检查期间,请各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在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上做好支持配合。
(一)联合实施机动车检验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15家。
(二)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对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含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所属监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计划抽查机构数8家。
(三)实施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省市场监管局对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构能力条件持续保持情况,检验检测活动合规性及结果有效性。计划抽查机构数17家,其中,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5家,建材检验检测机构10家,其他领域检验检测机构2家。
三、市级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
市级部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抽查应参照省级部门检查要求和重点领域,以整治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违法行为为首要任务,由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的随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5%。要结合本级政府工作重点和本通知要求,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合理制定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方案,被检查对象原则上与省级监督检查随机抽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重复。
(一)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一单两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针对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可以邀请行业技术专家参与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根据有关省级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在机动车检验、生态环境监测等领域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抽查比例;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农产品、建材等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巩固深化检验检测认证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加强重点抽查;针对往年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切实抓好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
(三)完善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职责特点,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发挥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各自优势,切实履行好属地监管职责。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市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压实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检查工作落地见效。
(四)做好信用监管衔接。要强化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应用,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机构,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提高监管精准性。发挥信用监管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重要作用,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于经营主体名下,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
(五)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检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各市市场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性质,并由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开展后续调查处理。对发现的突出违法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查处。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提高监管影响力和震慑力。
示范区相关部门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
四、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扎实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预防、规避和降低风险。自查的重点为:检验检测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是否真实、客观、准确;机构人员、场所环境、设备设施和管理体系是否能够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等。各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自查表》(详见附件)要求,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工作,认真谋划、周密部署,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督抽查的组织协调,切实加强人员、经费和技术装备保障,共同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增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各部门之间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明晰责任边界,避免出现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
(三)依法主动公开。坚持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向社会公开“双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和查处结果,确保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有序开展,杜绝随意执法。
(四)恪守工作纪律。监督抽查应当严守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纪律,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依法履职。现场检查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由被检查机构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检查机构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等。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本地区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方案报送省市场监管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并于11月15日前报送年度监督抽查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
联系人及电话:
省市场监管局认证处 孔军华 电话:0351-7680108
省市场监管局价监局 裴 斌 电话:0351-7680135
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处 周立博 电话:0351-8826170
省生态环境厅监测处 刘文丽 电话:0351-6371022
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处 楚鹏冉 电话:0351-6371034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公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
为落实《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加强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顶层设计,积极推动新污染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生态环境部9月5日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2024年版)》,供开展新污染物调查监测、监督管理等工作参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新污染物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体系表(
8月21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山东海阳一体化小型堆示范工程选址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选址阶段)、4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会议指出
为深入推进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持续保持对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部署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联合组织开展检验检测相关领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联合实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许可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坚持长治长效,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持续加强辐
为贯彻落实省委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决策部署,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专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生态环境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本评价条件适用于浙江省从事环境监测与分析、工程与咨询、规划与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
为全面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求,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估工作,吉林省松原市生态环境印发《2024年松原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详情如下:2024年松原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一、环境空气监测(一)工业园区专项监测1.监测范围在省工信厅认定的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
铁岭市发改委发布《铁岭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全市环境监测实验室、生态环境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更新和“数智化”升级改造。到2027年,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以及全市水、气、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老旧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其中提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业务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及违法违规检验检测行为等实施监管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文,将联合开展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首先将近年来被立案查处的和2023年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不合格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直接列入今年监督检查名单,然后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9月2日发布通知,将开展2024年全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2024年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检查178家机构,其中包含生态环境领域监测(检测)机构30家。生态环境领域监测(检测)机构监督抽查由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文,将联合开展2024年全区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首先将近年来被立案查处的和2023年全区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不合格的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直接列入今年监督检查名单,然后再通过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严厉打击检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检验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陕西省检验检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检验检测是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公正监管、科学监管的重要保障。着力解
贵州省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详情如下: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开展2024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各市、自治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委)、粮食和物资储备行政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认证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河南省检验检测认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认证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报告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关于征求《河南省
为了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结果公正、准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法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等相关资质认定技术评审要求,结合资质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联合发文通报“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其中,14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被实名通报,被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后续调查处理。市市场监管局等9个部门关于2023年度本市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为认真贯彻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处理结果: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利剑治污”第三方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处理结果的通报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利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规范评审行为,提高评审工作质量,确保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起草制订了《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人员管理要求》、《湖北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观察员管理要求》,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启动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联合对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发
9月13日,长治市上党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容搬迁项目总承包中标结果公示。中标单位为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约1.55亿元。招标公告显示,本项目近期设计规模2万m/d,远期设计规模增加至3万m/d。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污水处理厂工程:主要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及车间、
近日,2024中国(太原)国际能源产业博览会在太原举行,山西省忻州市偏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高跃龙代表偏关县人民政府与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成功签约100MW风电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为100MW集中式风电,投资规模约6亿元人民币。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年底即可正式开工建设。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9月10日,由山西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牵头促成了23个重点项目集中签约,总投资额194.71亿元。此次共签约项目包括3个储能项目,总规模为600MW/900.8MWh。分别为晋城市晋城市陵川县发改局与卓启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约建设200MW/100.8MWh混合储能电站项目。太原市娄烦
9月14日,山西泽州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1×116MWCFB锅炉)脱硫脱硝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山西紫光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价:1395万元;第二中标候选人:内蒙古高原蓝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报价:1448.6898万元。公告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能监办公示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辅助服务聚合商华工优能(山西)技术有限公司代理的企业(试点)予以公示,涉及10家电力用户,详情如下:关于山西独立储能和用户可控负荷拟参与电力响应交易企业(试点)的公示按照《山西能源监管办关于印
9月10日,新疆麦盖提县政府通过视频方式举行光伏治沙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山西建投八建集团与县政府签订“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100万千瓦光伏治沙发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新疆麦盖提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自然,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要明等领导线上参加签约仪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晋中汇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正式恢复交易资格的公告,山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5日起对晋中汇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在重新参与交易前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市场有关方面未提出有效异议,晋中汇玮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纳入山西电力市场售电企业目录,
近日,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了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山西省技术创新中心拟立项名单,其中包括光伏技术与应用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太阳能光热技术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储能材料创智与集成山西省重点实验室、氢能炭基电极材料山西省重点实验室等。原文如下:关于2024年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和山西省技术创
9月12日上午,市能源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市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牛天明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是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全方位转型的关键窗口期
9月10日上午,以“发展能源新质生产力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的2024年太原能源低碳发展论坛在山西太原开幕。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致欢迎辞并宣布开幕,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主持开幕式。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使刘振民,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鲁俊岭等出席。集团公司党组成员
作为我国首个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近年来,山西能源绿色低碳步伐加快,能源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全力培育发展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截至今年7月底,山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47.8%。“随着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占比逐渐上升,电力系统稳健运行面临压力,新型储能发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