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工业废水政策正文

279家重点单位!江苏无锡市5-12月污染源监测计划发布

2025-05-29 10:20来源:新吴生态环境局关键词:污染源监测环境监管江苏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5月28日,江苏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发布《2025年5-12月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测计划》,根据《关于印发 2025年度无锡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锡环办23号)确定检测名单,对于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开展在线设备比对监测。境监管重点单位监测按照执行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和环境监管需要,确定主要监测指标。

具体内容如下:

QQ20250529-100926.png

根据省、市监测方案等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5-12月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测计划公示如下:

一、监测对象

本次公示2025年5-12月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计划开展的污染源监测工作,对象为以下几类:一是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名单根据《关于印发 2025年度无锡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锡环办23号)确定;二是对于安装有验收合格的自动监控设施的排污单位,开展在线设备比对监测。

二、监测内容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测按照执行的排污许可证要求和环境监管需要,确定主要监测指标。其中,废水至少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废气至少包括SO2、NOx、颗粒物、废气流量。对于开展在线设备比对监测的排污单位,根据其在线因子开展比对工作。

三、监测要求

严格按照《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 373-2007)等要求进行监测。监测期间,企业生产负荷满足正常生产要求,记录生产负荷(以百分计)。

具体涉及的排污单位名单如附件所示。

附件:1.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督性监测计划

2.环境监管非重点单位比对监测计划

无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27日

附件:

表1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督性监测计划

01.png

表2 环境监管非重点单位比对监测计划

02.png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染源监测查看更多>环境监管查看更多>江苏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