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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状告国企索赔6000亿,判了!

2025-06-19 10:3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东实环境环卫企业地面清扫保洁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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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新三板上市国企东实环境披露了关于被环卫工上诉索赔6000亿元一案的最新进展。2025年6月13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东莞市东实城龙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城龙公司”)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判,即驳回章尽兰全部诉讼请求,本案终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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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城龙公司与章尽兰签订了《劳务协议》,章尽兰为城龙公司提供地面清扫保洁服务。后因章尽兰提供的保洁服务一直未达到保洁基本要求,城龙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和《劳务协议》的约定,解除了与章尽兰的《劳务协议》。章尽兰因不满城龙公司解约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3年12月6日,章尽兰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城龙公司;

2024年2月29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章尽兰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4年3月5日,章尽兰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2024 年5月8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4年5月15日,章尽兰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依法判决撤销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2024)粤1971民初2097号民事判决书、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粤19民终4064号民事判决书。

2、依法改判:(1)城龙公司向章尽兰支付赔偿款350,000元,再审增加为6000亿;(2)城龙公司向章尽兰赔偿购买扫把60元、铲子50元、外套500元、黑色毛衣400元的费用损失;(3)城龙公司向章尽兰支付2023年11月-2024年2月的劳务费100,000元。

3、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城龙公司承担。

2024年6月3日,城龙公司收到《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应诉通知书》((2024)粤民申7829号)及《再审申请书》副本。

2024年9月3日,城龙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 ((2024)粤民申 7829 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章尽兰的残疾人证 显示,其残疾类别为精神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其符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特征,其在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的情况下参加诉讼,无法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 原审判决程序存在不当,应予撤销,指令再审。裁定如下:指令广东省东莞市中 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2025年3月6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 本案,2025年6月13日,城龙公司收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粤19民 再1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原(2024)粤19民终 4064 号民事判决(即 驳回章尽兰全部诉讼请求),本案终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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