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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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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为您找到“碳排放核查”相关结果152个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中国环境2024-11-29 09:41:14

首创两项行业领域标准,提供绿色低碳发展标准化指引全国检验检测机构约5.4万家,针对当前检测实验室绿色低碳发展缺乏标准指引的情况,深圳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采取行业调研、现场勘查、现场检测、碳排放核查等多种方式

类别:工业废水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11-22 09:00:27

(三)固废综合治理领域:以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稳步下降和各类固废综合利用率同步提升为主要目标,提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开展固废综合治理碳排放核查,申报主体为园区

“碳”启未来,“新质”领航 2024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大会

类别:综合来源:北极星环保会展网2024-10-09 11:21:58

可以预见的是,我国未来在能源转型、各行业领域低碳技术攻关、碳排放核查核算关键技术、数智化监测与创新、碳资产与碳排放管理等双碳重点领域将会发生巨大变革,我国绿色、低碳事业将会在新质生产力的加持下,迸发出强劲动能与巨大活力

关注!关于召开“2024碳中和与绿色发展大会”的通知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4-09-19 14:38:07

可以预见的是,我国未来在 能源转型、各行业领域低碳技术攻关、碳排放核查核算关键 技术、数智化监测与创新、碳资产与碳排放管理等双碳重点 领域将会发生巨大变革,我国绿色、低碳事业将会在新质生 产力的加持下,

类别:烟气脱硫来源:辽宁省国资委2024-05-11 15:21:36

同时,聚焦国家“双碳”战略部署,积极拓展省外市场,成功中标新疆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监管项目。

类别:工业固废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04-19 09:13:34

初步建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碳排放核查体系,构建核查方法,编制技术指南,建立减废降碳方法学。...加快推动钢铁、化工、石化、电力等碳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碳排放清单编制工作。

类别:市政污水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03-28 09:40:19

加快健全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标准,加快研制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通用国家标准,制修订碳排放核查程序、人员和机构标准,推动钢铁、铝、塑料、动力电池等重点产品碳排放强度、碳足迹等基础共性标准研制。

类别:烟气脱硫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2 09:25:08

为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帮扶指导,助推水泥企业做好超低排放改造相关工作,2024年3月19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王家齐主持召开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碳排放核查工作会议。

类别:烟气脱硫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03-14 10:49:34

完善本市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学(通则、钢铁行业、危废行业),并在上海碳市场2023年度核查工作中应用验证。修订《上海市碳排放核查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12-05 08:58:35

完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相关标准,加强碳核查认证认可关键技术攻关,加快建设碳排放核查检测技术实验室;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用电信息推算碳排放量、碳追踪、碳足迹核算等测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完善生态系统碳汇监测和计量体系

类别:气体监测来源: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3-10-27 10:26:21

,联合对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二)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整治根据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相关要求,各地市场监管和生态环境部门要聚焦碳排放数据管理和环境监测等领域,联合对碳排放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施重点抽查。

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mark>碳排放</mark>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3-16 08:41:40

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完成2022年度发电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后,通过管理平台分别计算本行政区域内纳入配额管理的所有发电机组2021、2022年度应发放配额量和应清缴配额量,审核确认2021、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实发配额量

类别:碳交易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2023-02-28 08:25:46

市财政局负责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碳排放核查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等运行经费保障,以及政府碳排放权出让资金管理。市统计局负责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关统计数据支撑保障工作。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1-06 09:47:53

;(二)重点排放单位自行或委托开展的碳排放数据核算活动;(三)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的碳排放数据报送活动;(四)第三方核查机构开展碳排放核查活动。

福建省2021年度<mark>碳排放</mark>配额分配实施方案(附重点<mark>排放</mark>单位名录)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2-19 13:55:00

2021年度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将根据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结果确定。...一、结合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结果,将符合条件的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民航、建材、造纸、陶瓷等9大行业296家企业纳入我省碳市场2021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参与2021年度的碳排放配额管理。

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

类别:烟气脱硫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14 09:51:17

农村环境整治、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污染土壤治理及其他环保治理的企事业单位等;(五)从事环境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从事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动车环保检验、清洁生产审核、碳排放核查和交易的企事业单位等

《江西省环保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类别:烟气脱硫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1-15 09:41:19

意见的公告,规定纳入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包括:(一)纳入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二)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三)生态环境监测、检测和检验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碳排放核查和交易单位

类别:碳交易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1-04 07:53:29

此外,综合考虑技术进步、老旧机组淘汰等因素对碳排放强度的影响,结合2019—2020年配额分配实际情况及2021年碳排放数据核查结果,优化调整各类机组的供电、供热基准值,保证行业配额总量和排放总量基本相当

类别:烟气脱硫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31 09:42:56

鼓励碳排放监测、报告、核查服务发展,逐步向低碳咨询、核查、认证、碳资产管理、碳资产交易等相关服务延伸拓展,对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管控单位提供碳排放核查、碳减排评估等服务的,根据核查数据准确性、管理碳资产额度等标准评选优秀服务商

类别:烟气脱硫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13 08:41:00

稳步推进二氧化碳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和评价;配合做好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推动碳排放交易企业按时完成清缴履约。

类别:工业固废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0-08 08:48:10

8.推动降低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开展生活垃圾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减污降碳潜力分析,研究固体废物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及方法,探索形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碳排放核查体系。

类别:工业固废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9-05 13:14:50

推动降低重点行业碳排放强度。开展生活垃圾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减污降碳潜力分析,研究固体废物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路径及方法,探索形成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碳排放核查体系。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类别: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8-25 18:00:05

(三)纳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排污单位;(四)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五)生态环境监测、检测和检验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碳排放核查和交易单位

重庆市发布<mark>碳排放</mark><mark>核查</mark>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类别:碳交易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9 10:02:19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就《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以加强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适应重庆地方碳市场发展要求,本指南规定了重庆市碳排放核查的原则、程序和要求。

类别:碳交易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3 10:25:44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加强碳排放核查机构及核查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核查数据质量,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

福建省2021年度<mark>碳排放</mark>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7-11 13:14:33

2021年度纳入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将根据2021年度碳排放核查结果确定。...(二)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配额清缴履约等工作按照《福建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09 08:35:47

一、延长2021年度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核查等工作的完成时限《报送通知》要求,各地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对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1年度排放报告的核查、确定并公开2022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等工作

类别:碳交易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2-06-02 09:07:50

详情如下:湖北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及核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核查行为,提高核查数据质量,促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29 09:17:54

(三)经核查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报告及配额申请材料报送重点碳排放单位自行委托核查机构开展碳排放核查工作,并在碳排放管理系统填报委托信息,于2022年6月30日前向我局报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经核查排放报告和第三方核查报告

类别:碳交易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4-11 13:52:54

(二)碳排放报告及核查报告碳排放核查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四)第三方核查机构应依法依规、独立公正地开展碳排放核查业务,不得弄虚作假、篡改、伪造相关数据或报告。(五)市生态环境局各管理局、核查机构不得违规泄露管控单位碳排放数据、统计指标数据等保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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