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场地修复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1-04-30 13:59:29
四、任务安排(一)针对我市现有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进度安排:2021年6月底前,各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完成制度控制方案;2021年8月底前,各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完成制度控制措施落实、管控区域划定及初次动态监测
类别:土壤修复来源:中国环境报2021-04-12 08:56:39
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获悉,《河南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近日印发,为全省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提供了技术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