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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式静电除尘与脱硫废水处理相结合促“超低排放”

2014-12-02 10:45来源:北极星环保网作者:史天鑫关键词:湿法脱硫电除尘超低排放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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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凸显,国家提出了新的环境排放标准,从而对火电厂排放提出了更加严格和高标准的要求,也助推了“超低排放”这一新思路与新技术的诞生。火电厂污染不仅仅在于烟气,脱硫废水的排放也是一直努力要解决的问题。为促进进一步达到真正的“超低排放”,下面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两种可行的废水处理与烟气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思路,供大家参考。

方案一:烟道喷淋蒸发法废水处理

火电厂脱硫废水的杂质来自烟气和脱硫用的石灰石,主要包括悬浮物、过饱和的亚硫酸盐、硫酸盐以及重金属,其中很多是国家环保标准中要求控制的第一类污染物。由于水质的特殊性,脱硫废水处理难度较大,再加上各种重金属离子对环境有很强的污染性,因此,必须对脱硫废水进行单独处理。

此方案是将脱硫产生的废水由废水泵提供动力送至空气预热后的烟道,然后通过压缩空气加压,从雾化喷嘴喷出。由于烟道内烟气温度在130-150℃之间,所以喷出雾化的脱硫废水立刻被蒸发,废水中的杂质立即以固态的形式与烟气中的粉尘相结合。废水中的杂质主要是吸收塔内残留的大量金属离子(Ca2+、Fe3+、Cr3+、Hg2+、Cd2+等)和非金属离子(F-、Cl-、SO42-、SO32-等),这些离子吸附在粉尘上,从而粉尘会带有电荷,当再经过干式电除尘器时更容易被捕捉,从而除尘效果更佳,有效的减少了粉尘。此方案不仅仅有效的保证了除尘效率,而且除去吸收塔内的杂质,保证了脱硫效率。同时减少了原有废水处理的药品消耗及废水处理设备,降低了烟气温度(在酸性物质的露点以上),保证运行安全。湿法除尘的废水再利用,也节约了电厂的水资源损失。此方案改造较少,可行性高,经济性高,更加合理地解决了电厂粉尘的排放和脱硫废水排放的问题,保证了“超低排放”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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