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水处理市政污水报道正文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2015-01-06 08:5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水处理北极星节能环保网污泥处理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国家财政部获悉,由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印发的《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于昨日正式对外发布,该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就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缴库、使用管理等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该《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和建设,防治水污染,保护环境,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

第四条污水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条鼓励各地区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共同参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合理分担风险,实现权益融合,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第六条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和上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七条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污水处理查看更多>北极星节能环保网查看更多>污泥处理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