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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铅酸电池回收机制亟待建立

2015-02-27 09:14来源:中国环境报作者:李合敏关键词:废旧电池固废处理无害化处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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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借快捷、零排放、不用上牌等优势,越来越多的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成为群众出行首选。目前98%的电动车使用铅酸电池。这些电池寿命多则3年左右,有的则不足两年。铅酸电池的数量激增给有效处置带来了挑战。

笔者了解到,无处理资质的收购企业回收后,不经任何防护处理,仅仅是把电池拆开,倒出里面的酸液,再取出铅板。企业周围的水、土壤等都将面临被污染的风险。

伴随着铅酸电池数量增多,违法加工废旧铅酸电池的“小炼铅”数量日益增加。以山东省茌平县为例,在2014年开展的清理整治“土小”专项行动中,共查处9家违法小炼铅企业,占查处比例的15%。因此,加强铅酸电池回收管理势在必行。

事实上,依照国家要求,生产方、销售方应和购买方订立协议,厂方应负责电池回收及处理事项。但在现实生活中,在生产者和销售者眼里,废旧铅酸电池成了烫手山芋。笔者了解到,按照标准对废旧电池无害化处理成本过高是企业不愿回收的主因。生产厂家无害化处理一套电池,成本近百元。

目前,在废旧电池回收监管环节,仍存在一些漏洞。一方面,国家缺乏对不回收电池生产厂家的处罚规定;另一方面,对废旧电池的回收没有给予相应的补贴,生产厂家对废旧电池的回收积极性不高。

鉴于此,笔者认为,要解决废旧电池回收问题,必须尽早规划,谋利长远。

一是出台电池回收处理的强制性规定,以此来规范生产厂家和销售厂家行为。使用方购买电动车时,由销售方代收废旧电池处置费和回收押金。按规定交回废旧电池的,可退回押金。没有交回的,回收押金将不能退回。以旧换新的不收押金。电动车和电池销售者,对废旧电池如果不按规定代收费、不回收、未作环保处理的,由相关部门处以罚款。

二是相关部门需建立电池废弃物集中处置场所。对所有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的铅酸电池,经过专业技术能够修复的,要重新投入使用;对彻底损毁不能修复的,交给有资质的处理企业,提炼再生金属。

三是出台环保补助政策。对有处理资质的废旧铅酸电池生产厂家及经销商进行一定的环保补助资金。可根据回收废旧铅酸电池的数量,核定补助标准,鼓励企业研发电池处置新技术。

作者单位: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环保局

原标题:废旧铅酸电池回收机制亟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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