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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移动式大气综合监测站房及质控设备招标公告

2015-09-29 09:4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关键词:大气综合监测环境监测中心质控设备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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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对[“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移动式大气综合监测站房及质控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移动式大气综合监测站房及质控设备)

项目编号:GDJAFS2015053G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960,000.00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的具体任务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准入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近三年内(即从2012年9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发布之日之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进口产品投标。

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上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现场勘察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直接至电向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查询。

八、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供应商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5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售价:人民币300元

(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十、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9:30截止(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方式:由投标人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十一、开标评审: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

十二、采购人:单位名称:佛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7-83876276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市东下路2号之一一座2楼;邮编:528000

联系人:霍小姐、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2615983;18088839629

十四、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

原标题:[“十二五”期间佛山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2015年项目经费(移动式大气综合监测站房及质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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